巴芘小说网 > > 我穿书角色连NPC都不如 > 1、01
    我是一只小乌鸦。

    但今夜的我,是一名刺客。

    我有一身漆黑的羽毛,灵活的身体,机敏的反应力和杰出的动态视力。

    我能很好的掩藏踪迹。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藏踪匿影。

    我蹲守在角落,没有人能发现我,就算一起来的同伴也不能。

    我观察着目标人物的一举一动,我熟悉他的所有作为,将他的所有行动都牢记在心。

    夜晚的露珠打湿了我的翅膀,我不为所动。

    这份忍功,没人能比得过我!︿( ̄︶ ̄)︿

    我注定是一个让人惊艳的刺客!!

    终于,夜幕过去,白日降临,当黎明的第一缕曙光照射大地,披着露珠的我,已经回到了雇主的面前。

    我绘声绘色的将目标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事无巨细的全部报备给雇主,雇主耐心听我说完,讶异的来了一句:他死了吗?

    我说:当然没有。

    不光没有,我还亲眼目睹同伴甲乙丙刺杀失败,被他杀了。

    讲到这里我又想起这一点还没报备,于是,我又将甲乙丙的死讯说了,还将他们如何刺杀失败,进而被杀,以及被杀的详细进程报备了一遍,为了形象一点,我还模仿了其中一个定格的死亡表情。

    雇主的脸抽搐一瞬,额角青筋跳动两下,显得不耐烦起来,可我仍旧耐心,体贴的问雇主,您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吗?

    终于,雇主冲我咆哮:我派你去是当刺客的。

    我说我知道啊。

    他又吼:刺客是去杀人的,你都干了什么?

    呵呵,我就想笑,我都干了什么,刚才不是用两刻钟事无巨细的讲给他听了吗?

    难道还要我再强调一遍?!

    那我再讲一遍好了,我苦口婆心的对雇主说:三天前来应聘的时候我说过啦,我最擅长的是藏踪匿影,只要我藏起来,没有人能找得到我。但我只善于隐藏,不擅于杀人,所以我只负责搜集情报,别的不干。

    雇主脸黑如锅底,我心底咯噔一声,难道我忘记跟他说我不杀人了?我仔细回忆一下,这么重要的事,我记得我说过了。

    我问心无愧的看着他。

    雇主阴沉脸问:那你当初来应聘刺客干什么?

    我眨眨眼睛,跟他解释:我擅长这个呀,要知道藏踪匿影是一个刺客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没有这个专长,还怎么有脸做刺客!要知道很多刺客都是因为不会隐藏暴露了自己而失败的。

    做刺客,一旦失败,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而我来应聘刺客,只是想赚口饭吃,要这么低的薪资,能给你报备对方的行动已经很不错了。

    拿多少工钱干多少的活。你想让我卖命,你得给我足够卖命的代价来换。

    连这点最起码的道理都不懂,你还招什么刺客。

    雇主眼里一格一格爬上血丝,嘴唇哆嗦半天,被我说的哑口无言,最终啪的在桌上拍了一纸契约。

    我伸头一看,是我的雇佣契约,上面有我的爪子印。还是朱砂色的。

    这是你的卖身契,雇主这样说:你卖了身,就得给我卖命。

    我惊了,这是欺负我字认不全,骗我签了卖身契?!

    但你跟一只鸟谈什么契约,我又不是人。

    不公平的契约我不承认。

    我说:这就是一张废纸。

    趁他不备夺过来,撕了。

    雇主没抢过我,恼羞成怒,抄起刀来,吼一声,冲我脸劈下来,想杀了我。

    我觉得他跟我可能不在一个频道,他三观不正,我五官正直,他脑袋不灵光,我脑子好使,我们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他不跟我废话了,他讲不过我了,他恼羞成怒了。他要砍我了。

    于是我笑了,我可是成精的鸟,灵活度非一般的凡鸟可比,他怎么可能砍得到我。

    躲闪的百忙之中我不忘对雇主说一句:你还没给我工钱。

    雇主一个趔趄,挥舞着大刀,嗷嗷的叫着:我杀了你。

    一点都不理智。

    也一点都不讲理。

    这不明摆的欺负鸟吗?!还有没有王法啦,还有没有公道啦?!过河拆桥,天理不容。

    我好整以暇的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的向门口跑去,展开翅膀飞起来之前,我顺走了他门口的一个落地大花瓶,来抵我的工钱。

    离开之际,我回头看了雇主一眼。

    其实昨夜甲乙被当场格杀,但是丙当时没有死,被留了活口,审问了一刻钟,就全招了。

    然后招供后才被杀的。

    我来时,那边的人正在集结人马,准备往这边走。

    看阵势,来的人,估计不少。

    我本来想,若雇主是个讲理的,好好给我工钱,我就告诉他,让他赶紧跑。结果,他不仁,那就别怪我不说了。

    迎着风,我用鸟身提着这沉甸甸的大家伙,一口气飞出三十里地,浑身充满干劲,气都不带喘的,这是换饭吃的家伙,怎么会觉得累。

    远离是非之地,到达下一个城镇,我才停下。抱着花瓶,我整了整纯黑的衣袍,在溪水边抿了抿吹乱的头发,还洗了一下花瓶上的浮灰,待花瓶干了,我喜滋滋抱着它进城,一路问着,去了城里最大的当铺。

    可惜我看走了眼,花瓶只是个普通的花瓶,跟平日吃饭用的大瓷碗一个材质,只是体积大了一些而已,模样也老气,早就不时兴了,瓶底还有裂纹,做物品当掉还要折旧差价,最后核算出来的价钱,都不够我吃一顿肉。

    我一时接受不了,觉得我亏大了,心有不甘之下,抱着花瓶竖在当铺门口,打算当街卖掉。

    有两个穿着仙门弟子服饰的年轻人从我面前走过,其中一个看了看我的脸,对我产生了兴趣,问我花瓶怎么卖,说照顾我生意。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

    我怀疑他调戏我,可我没有证据。

    以我的小暴脾气,早就跳起来打他了。

    但是今回,我跟个锯嘴葫芦一样杵在那里,纯良的耷拉眼皮看地。一句话不说,只摇头。

    要知道仙妖不是一路,既然不一路,还是不做买卖牵扯的好。

    主要我怕引起他们注意,发现我是妖。

    仙门弟子见我不搭理他们,觉得无趣,就走了。

    我看了一眼他们离开的背影,转回头来,继续卖我的花瓶。

    这个世界仙妖混杂,没有成仙的,但是有修仙门派,有我们成精的精怪,有妖,有怪,有魔。挺驳杂的。当然人占大多数。

    我作为一只体型袖珍的小鸟,本来我也不怕他们发现我的妖身,因为我对于仙门作用不大,灵兽坐骑都当不了,唯一的用途就是拿来炼丹,可即便炼丹也费柴火,因为我没啥修为,练不出什么好东西,就是杀了我吃肉,也没二两。

    但是我又想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人心险恶,万一他们之中有人口味特殊,真拿我塞牙,馋我身上这二两肉,那我也就交代了。

    呃对了,还有一个用途,再万一有人想拿我当花肥,活埋了我。那我死的就有点惨了。

    小说里不就经常写吗,捉了一只小妖,没什么用,要么吃肉,要么当花肥,催生一下灵草灵植。

    如此说来,我也不是没什么用,起码我身上有二两肉,我还可以当花肥。

    这么说,我就更要保护好自己了。一只小鸟离群索居的独自在这世上苟活着,还要给自己挣饭吃,不容易。

    我都活得这么不容易了,我当然要避免所有丢小命的可能,哪怕一丁点我都不冒险,所以一般我与修仙的门派弟子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不与他们为伍。

    我蹲在花瓶后面,继续卖我的花瓶。

    花瓶不好卖,没有人愿意买单只的,觉得买单只不吉利,摆着不好看。就是勉强做水缸还口小而且有裂纹会漏水,总之没什么用。

    但最后我用我三寸不烂之舌,耗费两个时辰,成功卖出去了。

    买家是一位大妈,她听我建议要回去插鸡毛掸子,我跟大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妈给了我二十个铜板,扛走了花瓶,银货两讫。

    我数着这二十个钱,心里挺满足,好歹比当铺的出价贵了两个铜板。

    这么多钱我舍不得用,珍惜的收起来,数出四个,买了三个馍馍,一碗稀饭,填饱了空了三天的肚子。

    饭后我心满意足,变成鸟样在城内最高的楼顶上遛弯消食,并三省吾身。

    今天吃饱了吗?今天赚钱了吗?今天心情好吗?

    勾,勾,勾。

    全都做到了。

    很好。

    消完食无聊,我立在屋脊上,把自己站成一个美丽的鸟雕,回忆我的人生。

    为何是人生不是鸟生?

    没错,我之前是个人。

    如今这个鸟的身体里,住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三年前,我还不在这个世界。

    我生在华国,长在阳光下。

    虽是个孤儿,但我积极乐观,是个上进的年轻人。

    刚满十八岁,上大一。

    我穿越过来三年,十八年做人,一年做鸟,两年做鸟人,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

    至于为何进了鸟的身体。

    一言难尽。

    我是被雷劈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