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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第三十一章 自流井

    “玉桐!”

    这边几人正说着,忽然听得一声叫唤传来。

    沈玉桐下意识转头循声看去,果然是自家堂兄沈天赐。

    他激动地挥手回应:“天赐哥!”

    沈天赐是沈家在自流井的大掌柜,既是姓沈,自是沈家自己人。

    他是沈老爷子堂弟的儿子,沈玉桐隔了一辈的堂兄。十岁不到就没了爹娘,一直养在沈家,十四五岁便跟着沈行知做事,后来沈家举家搬迁至上海,他则留在自流井打理沈家盐务。

    沈天赐比沈玉桉还年长两岁,如今已年近半百。

    大约是蜀地养人,他看起来还是个龙精虎猛的壮年,虽然脸上有着风霜的痕迹,但头发乌黑茂盛,是沈玉桉见了会羡慕的水平。

    沈天赐去年购置了一辆小汽车,为了迎接自己的小堂弟,昨日就让汽车夫开车来了重庆,今天更是早早开到码头等候。

    他疾步走过来,一把握住小堂弟的双臂,朗声笑道:“一年不见,我们二公子好像长得更俊了,坐了几天船,累坏了吧?”

    他几乎每年都会往返上海和自流井,一是探望沈老爷子,二是汇报工作,因而沈玉桐与他并不陌生,对他这样的热情,自然也不觉得不自在。

    他笑道:“还行。”

    “你父亲和你大哥大嫂他们可都还好?”

    “都好着呢。”

    “走走走上车,我先带你去吃点好吃的,缓过劲儿咱们再回自流井。”

    “等等,”沈玉桐拉住他,“我有三个朋友要去西康,我让他们跟我一起去自流井歇两日再走。你能不能再安排一辆汽车?”

    沈天赐知道沈玉桐这回来自流井,是带了两人,因而刚刚说话时,以为旁边三个只是路人,这会儿才意识到原来他们是跟沈玉桐一起的。

    汽车在内陆还是个稀罕物,但沈天赐在川地行走几十年,交游广阔,人脉通达,弄来一辆小汽车自然不是问题。

    他拍拍胸口笑道:“没问题,那你们先坐黄包车去富顺酒楼,我去安排车。”

    “那就麻烦天赐哥了。”

    沈天赐笑:“玉桐你跟我客气什么,你的朋友,我还能怠慢?”

    他办事确实麻利,沈玉桐一行人刚在富顺酒楼坐下,他就满面春风地赶到,说是车子已经安排好。于是一顿大餐吃完,稍作整顿,两辆车载着一行人朝自流井出发了。

    自流井作为千年盐都,因盐发迹,小小一个城,富商林立。盐商有了钱,便要盖房子修路,因而从重庆去自流井的路况还不错,甚至有很长一段柏油路。驱车一路抵达自流井,不过五个钟头,正好赶上炊烟缭绕的傍晚。

    坐在沈玉桐与孙志东中间的孟连生,好奇地看向窗外。

    小城沿河而建,河道对面的矮山,是密密麻麻的宅子,冒着白烟,并不似住宅,一些大大小小的竹管交错空中,他好奇问:“那就是自流井盐场吗?”

    沈玉桐点头笑着为他解答:“嗯,这条河是釜溪河,冒烟的是煎盐的灶房。”

    孟连生了然地点头,仿若是长了大见识一般。

    与此同时,睡了一路的孙志东也醒过来,擦了把嘴角的涎水,一副烟鬼的模样,含含糊糊道:“到了吗?”

    前边的沈天赐转过头笑道:“孙老板,马上就到了。”

    这个马上不是说说而已,因为前边就是城门。入了城门,一座繁华热闹的小城,便赫然入眼。自流井的盐商分两类,一是本地盐商,二是沈家这类外来的晋商陕商。本地盐商不愿离开故土,又要过得奢靡舒适,比赛一样地盖大宅,一路甚至还能看到几座西洋宅子。

    除了建宅子,还得娱乐消遣,于是妓馆烟馆酒楼林立。

    委顿一路的孙志东,一见这繁华,登时打起了力气。

    汽车在一座大宅停下来,匾额上写着沈宅二字。

    大约是听到动静,几个佣人热热闹闹涌出来。

    沈天赐率先下车,豪爽地道:“二公子来了!准备开饭。”

    沈玉桐上回来自流井,还是个十来岁的稚儿,别说是新来的小丫鬟,就是几个一直在的老妈子,也认不出他来。

    但沈家二公子貌若潘安,是众所周知的事。

    因而当车内几个陆续下车,佣人们几乎马上就猜出二公子是哪位。

    唯一能混淆视线的大约也只有一个孟连生,但也只是稍稍,贵公子的气度风华,确实无人能及。

    老管家带着佣人上前行礼,年轻的小丫鬟,看到和颜悦色的沈玉桐,当即含羞带怯不敢再多瞧。

    小城的姑娘,比不得洋场摩登女郎开放。

    沈玉桐的到来是件大事,杀鸡宰羊自是已经提前安排。盐商本就会吃,蜀地又物产丰富,便有了盐都特色的盐帮菜。

    这一顿接风宴,实在是丰盛得很,一行人吃得满嘴流油。

    蜀地多美人,孙志东早就计划好,好好享受两天。吃过饭后,沈天赐便让人带着他和杜赞去了妓馆潇洒快活。

    沈玉桐和孟连生没这个爱好,洗了澡早早回了客房。

    舟车劳顿八九日,沈玉桐终于彻彻底底睡了个好觉。

    起床洗漱后,便去旁边小院里看望孟连生。

    孟连生比他起得更早,正在天井里赏花,旁边站着两个小丫鬟,在同他讲话。也不知说到什么有趣处,小丫鬟捂着嘴笑得如银铃,反倒是孟连生一脸的赧色。

    听到脚步声,两个丫鬟转头,见是自家神仙般的少爷,原本在孟连生跟前的热情爽朗,顿时变成了含羞带怯,规规矩矩行了个礼,羞答答地走开了。

    其实这不怪两个小姑娘,一个是客一个是主,一个纯良本分,一个风流潇洒。换做谁都会是这反应。

    风流潇洒的沈玉桐失笑摇头,朝孟连生走去。不等他开口,对方已经拱手,恭恭敬敬打招呼:“二公子早。”

    沈玉桐已经习惯他这旧书生一般的恭谦礼让做派,笑着摆摆手:“起来多久了?”

    孟连生说:“刚刚才起来,孙老板和杜赞大哥好像还没回来?”

    沈玉桐道:“自流井消遣的地方不比上海滩少,听带他们去玩的小厮说,两人已经乐不思蜀了,估摸着今天一天都泡在外面。你不用管他们,今日跟着我就行,我带你好好逛逛我们这千年盐都。”

    孟连生笑:“那就麻烦二公子了。”

    沈玉桐无奈地扶了扶额,叹气一声道:“我说小孟,你何时才能不跟我这么客气?”

    孟连生抿唇笑笑:“我……其实也没客气。”

    沈玉桐让他感觉到亲近,干脆伸手搭在他肩膀:“行,走吧。”

    两人穿过宅院往大门口走,正遇上沈天赐:“咦?玉桐,你们这就出去了?早饭马上就好了呢。”

    沈玉桐摆摆手:“我带小孟去外头吃。”

    沈天赐道:“我叫两个小伙跟着你们。”

    沈玉桐又是摇手,笑说:“我又不是没来过这里,我看跟从前变化也不大,你忙你的,不用管我们。”

    沈天赐还要说什么,沈玉桐已经拉着孟连生大步地走了。

    夏日亮得早,又是大晴天,这会儿刚过八点钟,太阳已经明晃晃挂在天空,繁华富庶的小城,一夜安眠后,苏醒过来。

    青石板的街道上,人头攒动,出来赶早市的百姓,牵着马匹的马帮和商客,当然,最多的还是身穿短褂或打着赤膊,准备去盐场干活的盐工们。

    沈玉桐毕竟也十年没来过这里,虽然这些场景并不陌生,但仍旧忍不住有些兴奋。走马观花一段,他忽然拉着孟连生,往前一指:“咦?王嬢嬢早点铺还在,我们去吃早饭。”

    他说的早点铺子,是家小店,因为太小,加上门口支着的几张小桌,总共也才不到十张桌,这会儿其实已经过了用餐高峰,但小小店铺依旧挤满了食客,是一片热闹喧杂的人间烟火味。

    客人大都是盐区的百姓,都是狼吞虎咽的风格。两人刚刚走过来,正好有一桌人吃毕离开。沈玉桐拉着孟连生占了位子。

    他是优雅矜贵的公子哥,气质与周遭截然不同,往这里一座,夹在一堆市井百姓中,堪称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幸而自流井因盐发迹已近千年,各大盐商家也不乏贵气的少爷小姐,因而周遭的人,除了因为他俊美的样貌多看两眼,也并未多新奇。

    沈玉桐招手道:“老板,来两份抄手和豆花。”

    “好嘞!”

    沈玉桐见孟连生嘴角弯弯,仿佛是很开心的样子,心中也颇觉欢喜,道:“这家店子我小时候就有了,抄手和豆花做得是一绝,是上海滩没有的味道。”

    孟连生用力点头。

    沈玉桐见他满脸新奇,忍不住滔滔不绝:“川蜀之地物产丰富,这里的人会吃,最会吃的又当属盐商,所以自流井的美食 ,哪怕是在川蜀也绝对能排在前面。”

    孟连生道:“昨天二公子家的晚饭就很好吃。”

    沈玉桐笑:“那才几样菜?我跟你说,这么一个小小的自流井,好吃的东西,连吃一个月,都能不重样。可惜你明日就要去西康,不然我带你好好吃几天,把几大酒楼都吃个遍。”

    孟连生道:“希望以后有机会。”

    沈玉桐点头:“没错,来日方长。”

    凉风热气腾腾的抄手和豆花端上桌。抄手个大饱满,里面包着足足的肉馅,高汤由猪油打底,上面浮一层色泽鲜艳的香辣红油,再点缀翠绿葱花,色香味都占足。豆花除了葱花辣油,还有虾米和泡菜。这泡菜是用的是自流井的粗盐泡制,十分的酸脆爽口。

    孟连生素来只懂吃饱,不懂美食,听沈玉桐说这些,却觉十分有趣,送入口中的食物,仿佛也变得更加有滋有味。

    见他吃得爽快,沈玉桐也十分有成就感。最后孟连生很给面子的吃了两分抄手和豆花,将个肚皮胀得鼓起来,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筷子。

    吃过早饭,日头已高,沈玉桐又将人带去逛盐场。

    一路上,见着地面和半空密密匝匝交错的竹管的,孟连生睁大一双好奇的眼睛左看右看,问道:“这些竹管是作何用的?”

    沈玉桐道:“这叫笕管,楠竹所制。用来将盐井的卤水和地下的天然气输送到煎盐灶房。以前没这个东西时,全靠盐工一桶一桶将卤水背去灶房。所以说,时代在进步,每个行业都会进步。”

    孟连生说:“就跟二公子做精盐一样?”

    沈玉桐笑着往前一指:“走,带你去看看我们的灶房。”

    灶房屋顶正咕咕冒着白烟,是里面的盐工在劳作。沈玉桐带着人走进灶房,闷热立马迎面而来。

    盐灶里的火烧得很旺,打着赤膊的盐工汉子,围在灶火旁挥汗如雨。

    盐场管事的认出是东家少爷,赶紧走过来道:“二公子,您来了!这里头热,您当心点,可千万别中暑了。”

    沈玉桐道:“我就随便看看,你不用管我。”

    灶房里不仅热,还散发着卤水刺鼻的味道。沈玉桐到底是来带孟连生游玩的,不好在里面停留多久,只带他转了一圈,便走出来,笑问:“会不会觉得很无趣?”

    孟连生摇头:“很有意思,我从前只晓得盐商有钱,却不知道盐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沈玉桐说:“盐自古以来就跟白银一样,是硬通货。现在川蜀最值钱的就是自流井的盐和西康的烟,但比起西康的烟,自流井的盐已经近千年,包括我们沈家,直到现在,也是靠盐赚钱。都说盐商有钱,但盐商的钱,说到底除了自然的馈赠,就是盐工们的汗水。幸而我们的新机器就要到了,以后盐工,应该会轻松许多。”

    孟连生转头望着他,半晌不说话。

    沈玉桐觉察他的目光,眨眨眼睛,好笑道:“怎么了小孟?”

    孟连生摇摇头:“二公子跟我认识的公子哥都不一样。”

    沈玉桐笑说:“你才认识多少公子哥?就这样说?”

    孟连生好整以暇想了想:“虽然不多,不过在戏院的时候经常见到。”

    沈玉桐挑起眉头,似笑非笑看着他:“那你说说,我跟你见到的公子哥怎么个不一样法?”

    孟连生说:“他们不会说二公子这些话。”

    沈玉桐失笑:“在戏院里当然不会说这些话,你若是多和他们接触,指不定就会发觉我跟他们没什么区别”说完又想起什么似的,摆摆手道,“不过你还是不要跟上海滩那些公子哥接触太多。”

    公子哥能有几个好东西?别带坏了他这好弟弟。

    孟连生用力点头:“我只喜欢跟二公子在一起。”

    这话说得沈玉桐眉开眼笑,他拍拍他的肩膀:“走,我带你去下面的釜溪河看看歪屁股船。”

    “歪屁股船?”

    沈玉桐:“就是昨晚你看到的河上那些盐船。”

    釜溪河是自流井盐运的命脉,盐井里的卤水被烧制成盐后,装上盐船,从釜溪河到沱江再进入长江,再运往全国各地。

    孟连生跟着沈玉桐到了河边,才晓得为何这些摇橹的盐船叫屁股船。

    原来这船尾是左高右低,向右边歪斜,为得是遇到险滩礁石,能自由转弯,也不会往浪里扎进去。因为船看起来是歪的,当地人便叫歪屁股船或者歪脑壳船。是自流井盐运的主力军,也是釜溪河乃至沱江长江的一道特殊风景。

    孟连生是在码头做事的,却没见过这样的船,觉得十分新奇有趣——当然真正有趣的,还是这样与沈玉桐待在一起。

    两人在河边一棵大柳树坐下,在蝉鸣声声中,看了会儿釜溪河上船来船往的风景,日头越发烈起来。

    沈玉桐转头,目光落在孟连生额角滑落的汗滴,又歪头看了眼上游。一群赤条条的小崽子,正在河中泅水。

    大江大河边的孩子,水性大都不错,这些孩子在碧波中起起伏伏,仿佛是浪里白条一般。

    “小孟,你会泅水吗?”

    孟连生点头:“会的,我老家也有一条河,小时候经常泡在河中。”

    其实沈玉桐也就是随口一问,就算孟连生从前不会,在码头干了一两年,想必也是水中好手。

    他站起身拍了拍对方肩膀,笑说:“走,我们去水里凉快凉快。”

    他领着孟连生沿河往上,选了一处水流平缓地停下。

    河水碧绿,见不到底,想来是有些深度。

    沈玉桐今日穿着短袖衬衣和宽松马裤,他随手将衬衣退下,丢在地上,也没脱裤子,直接一个猛子扎进水中。

    在英吉利留洋时,他上过游泳课,不是乡野孩子的野路子,入水时动作轻盈优美,像一尾回到水中的鱼。

    孟连生没有马上下水,只是站在岸边看着,仿佛是想欣赏沈玉桐的泳姿。

    不想,那水平恢复平静许久,水中的人却没冒上来。

    他心中一慌,从怔愣中反应过来,飞快将上身的短褂扒下,往水中扎进去。

    潜入水中后,看到双眼紧闭的沈玉桐摊开双手漂在水下,想也没想,飞快游过去,将人紧紧抱在怀中,往上方浮去。

    沈玉桐原本是在水下享受片刻安静清凉,哪晓得会忽然被人抱住,睁开眼睛一看,便见到孟连生在水中略显模糊的一张脸。

    水流隔绝了外面的嘈杂,也让一切都变得失真,肌肤在水中的触碰,有种奇妙的亲密感,让他一时竟有些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他本能地伸手回抱住身前的人。

    两人以一个相拥的姿势,浮出水面。

    孟连生重重舒了口气,水从湿漉漉的头上往下淌,他顾不得水流入眼中,只急切地问道:“二公子,你没事吧?”

    沈玉桐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这会儿已经回神,看到他这模样,失笑出声:“你不会以为我溺水了吧?”

    孟连生微微一愣,将抱着他的手松开,只是脸上还有些茫然。

    釜溪河的水流从两人隔开的身躯中流过,刚刚那肌肤相亲的亲密触感消失殆尽。沈玉桐又重重深呼吸一口气,右手握住一把水,往傻愣愣的青年脸上泼去,大笑道:“傻小子!”

    说罢,便抻开双臂,朝对面游过去。

    停在原地的孟连生,转过头,看着那道在阳光下白皙放光的身躯,终于从怔愣中回过神。嘴角弯起一抹弧度,朝沈玉桐追过去,游到对方旁边,学着他刚刚动作,掬起一把水,朝他身上洒去。

    沈玉桐自是礼尚往来。

    两个大男人,如同不远处那群小崽子一样,忘乎所以地在水中追逐打闹起来。

    沈玉桐有着很标准漂亮的泳姿,在平静舒缓的泳池里,能如鱼得水。但到了这流动的河中,便没那么随心所欲,至少是比不上野路子出身的孟连生。

    他游了几个来回,便觉力不从心,只得停下来,靠在岸边的大石旁,边休息边欣孟连生在水中如鱼儿一样自由地游来游去。

    他先前不觉,这会儿这才注意到,小孟有着一具漂亮的小麦色身体,肌肉线条流畅结实,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这让他想起在欧罗巴的艺术馆里,见过的人体雕塑。那是力与美的结合,从前只当是艺术,但此刻却由艺术变成了现实。

    他的心忽然有点躁动。

    当他意识到这奇怪的感觉,赶紧强迫自己打住。

    孟连生又游了几个来回,划过来同他一样靠在石头旁,微微喘着气笑说:“好久没这么畅快地泅过水了!”

    沈玉桐将目光从他湿漉漉的侧脸收回,欲盖弥彰般轻咳一声,问道:“还要游吗?”

    孟连生摇头:“够了。”

    “行,那我们上去把衣服晒干,再去吃饭。”

    “好。”

    两人从水中爬起来,就着湿漉漉的裤子,并排躺在大石板上。石板上有一棵大柳树,斑驳的阳光投下来,洒在身上,既能沐浴阳光,又不至于太觉炙热。

    孟连生闭上眼睛享受了片刻,似乎是想到什么似的,歪头看着身旁的人,问道:“二公子,我们这是不是就是洋人喜欢的日光浴?”

    沈玉桐轻笑了笑,点头道:“嗯,不过真正的日光浴还得在海滩上,等回了上海,我带你去去附近的海滩浴场玩。”

    孟连生翻过身,单手撑着脸,笑盈盈看向他。

    沈玉桐觉察他炙热的目光,懒洋洋睁开眼睛,对上近在咫尺的俊脸,笑问:“怎么了?”

    孟连生像个在憧憬美梦的孩子一样,眉眼弯弯道:“我在想跟二公子去海滩晒阳光浴。”

    沈玉桐失笑:“放心吧,二公子说话算话。”

    孟连生点头,复又躺好。

    他仍旧偏头看着已经阖上眼睛的沈玉桐。目光从上到下,先是白皙俊美的脸庞,接着是光洁修长的身体,然后又是一双长腿。

    他觉得二公子哪里都生得完美。

    最后,他将目光落在他放在身侧的手上。

    片刻后,他转过头闭上眼睛,靠着沈玉桐的那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慢慢挪动,一点点划过去,轻轻握住对方的小指头。

    手上传来的温热触感,让沈玉桐的羽睫微微跳动,但他只当是孟连生在对自己表达亲近,并没有在意,自然也没将手挪开。

    谁都没再说话。

    只有水流和清风的声音在耳畔拂过,以及不远处的盐船摇橹声和孩童的嬉闹。

    沈玉桐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心旷神怡,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想时间就在此时此刻停留下来。

    *

    作者有话要说:

    随口提一句,古代主要有川盐和淮盐两大盐区,有名的盐商也主要分为川盐和淮扬系。

    四川同学应该都知道,川盐主要就在自流井,属于如今的自贡市。

    现在自贡久大盐业的盐,市面上挺常见的,前身是民国的久大盐厂,是中国第一家现代化精盐厂,建立于天津,创立者是化工实业家范旭东,抗战爆发后,内迁到自流井。

    PS你们猜二公子知不知道自己是弯的?

    第32章、第三十二章 同眠

    从河边回来,已过晌午,沈玉桐领着孟连生去自流井最好的酒楼吃过午饭,见下午日头炎热,也不好再去外头胡闹,便带他去茶楼听书。

    盐都的节奏是缓慢的,但时间在这里的流逝,与上海滩也并无区别,不过转眼,天色便从白到了黑。

    因为明早就要启程去西康,孙志东和杜赞也终于双腿打飘地从妓馆的温柔乡回到沈宅,吃过一顿丰盛晚餐,便各自早早回房养精蓄锐。

    沈玉桐原本是想去和孟连生说说话,但又怕影响他休息,想了想便作罢,自己拿了份最新的报纸回房,看这最近外界发生了什么事。

    正看到川滇局势,响起敲门声。

    “谁啊?”

    “是我。”孟连生的声音传来。

    沈玉桐拿起床头的手表看了眼,已过十点,他折起报纸放在一旁,下床走到门口将槅扇门打开,见夜色下光着膀子的孟连生,问道:“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孟连生说:“有点睡不着,想和二公子说说话。”

    沈玉桐笑着侧身让他进屋:“我还想着你明早要启程,让你早点休息养精神呢。”

    孟连生道:“没事,反正在马车上也是休息。”

    沈玉桐笑问:怎么就睡不着了?”

    孟连生闷声道:“明天就走了,回程应该也不过自流井,下回再见到二公子,也不晓得是何时。”

    沈玉桐戏谑道:“才跟我玩一天,就舍不得我了?”

    孟连生道:“二公子对我很好,跟二公子在一起很开心。”

    “我也很开心。”沈玉桐笑道,“不过小孟你要求太低了,我不过是带你随便逛逛吃个饭喝点茶,就是对你很好了?”

    孟连生道:“不只是今天,在船上二公子就一直对我照顾有加。”

    “我将你当弟弟嘛!”沈玉桐其实并未想出来在船上那些天,自己对他有什么特别照顾,倒是他天天来自己舱房同自己一起看书,帮他驱散了旅途的漫长和无聊。

    不过将人当弟弟这件事,确实不假,他也确实想更疼爱他一点。

    见他光着个膀子,想着这么晚,待会儿聊困了,也没必要再穿过天井回房,便道:“我们去床上聊得了,床铺很宽敞,聊困了就在我这里睡下,不然等走回房,瞌睡估计又没了。”

    孟连生犹疑着道:“会不会太打扰二公子?”

    沈玉桐笑:“你都说我对你好了,这算什么打扰?”

    孟连生抿抿唇,轻笑了笑。

    自流井的沈宅是中式宅子,沈玉桐这床自然也是传统的雕花架子床,两个人躺下绰绰有余。

    也不知是这宅院绿荫密布,还是屋子里放了什么,炎炎夏夜,两人挤着,不仅不觉得热,甚至还能感觉到丝丝凉爽。

    加之薄被枕头都是蚕丝所制,更觉舒适。

    沈玉桐见孟林生好像对自己的床颇为满意,弯唇笑了笑,随手灭了桌上的汽灯,也爬上床去。

    暗下来的屋子里,呼吸仿佛都变得清晰。

    孟连生是来找他说话的,但躺在床上后,倒是不开口了,沈玉桐想起什么似的,随口问:“你跟孙老板去西康,是谈烟土生意吧?”

    孟连生不甚在意地回道:“嗯,我也不懂这些,就是来打个下手。”

    沈玉桐道:“前些年打仗川滇烟土开禁后,大片烟园冒出来,吃鸦片的人越来越多。今日上街,你也看到了,自流井里也到处可见大烟鬼。我听说西康那边,招待客人就是用鸦片。不用我说,你应该也知道鸦片不是好东西,孙志东和杜赞都是吃烟的,你跟他们一道,千万别染了这坏毛病。”

    孟连生说:“嗯,二公子放心,我不会吃的。”

    听到他的保证,沈玉桐欣慰地舒了口气:“我晓得你是好孩子。”

    “二公子,我不小了。”

    沈玉桐失笑:“你不才十九岁么?还不小?比我小了整整四岁呢。”

    孟连生沉默了片刻,冷不丁话锋一转:“ 二公子,等你回上海,是不是就要成亲了?”

    沈玉桐微微一愣,好笑道:“为什么忽然这么问?”

    孟连生道:“在我们老家,男人过了二十基本上都已经成亲,像二公子这个年纪的男子,好多孩子都能下地跑了。”

    沈玉桐被他逗笑,不答反问:“是吗?小孟你不会是想成亲了吗?”

    “没有,我还小。”孟连生忙不迭摇头,即使是在黑暗中,沈玉桐也能感觉到他的动作有多夸张。

    沈玉桐故意打趣:“刚刚你不是说你不小了吗?”

    孟连生一时噎住,过了片刻,又才瓮声瓮气问:“那二公子想娶个什么样的姑娘?”

    沈玉桐不知今晚这小子为何忽然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他原本想认真回答他这个问题,但一时竟然没想出个正确答案。

    不仅是他从来没想到自己将来要娶个什么样的妻子,而是他压根没打算去做这件事。

    斟酌半晌,觉得自己跟着孩子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便摇摇头玩笑般道:“我也还小,没想过这事呢。”

    他原本只是逗他,不想孟连生听到这个答案,好像很开心,翻了个身,往他身旁靠了靠,低声唤道:“二公子。”

    “怎么了?”

    “没什么。”孟连生沉默片刻,又才含含糊糊道,“就是忽然想起我的哥哥。”

    “哥哥?”

    “嗯,我从前跟二公子说过的,我原本有个亲兄长,在我十二岁那年,跟我爹娘出门时,被土匪杀死了。”

    沈玉桐微微一怔,想起这孩子可怜的身世,不由得有些动容。轻轻拍拍他的脊背,道:“我不也说过么?我就是你的哥哥。”

    孟连生又道:“那二公子,你可以抱抱我吗?”

    沈玉桐的心简直要软成一滩水。他毫不迟疑地伸手将他抱住。

    他原本只是以一个兄长的身份,去安慰对方。

    然而此时的孟连生,再如何脆弱,也并不是真的小孩子。

    他光裸的身体坚硬结实,这是一个成年男子才有的身躯。

    他没说错,他确实不小了。

    因而无论沈玉桐如何抱着安抚孩子的心态,此刻抱着这么一具男子的身体,也实在是无法做到毫无波澜。

    白天游泳时那短暂冒出过的微妙情绪,又蠢蠢欲动心猿意马。幸而他富有理智,无论是猿还是马,都很快被他赶得老远。

    小孟是这样纯良的孩子,他也应该像一个真正的兄长,单纯地去疼爱他。

    *

    翌日清晨,沈玉桐在鸟叫声中醒来。

    睁开眼睛,看到的便是靠在自己脖颈处的孟连生,他整个身体紧紧贴着自己,自己则还保持着昨晚搂抱他的姿势。

    也不知是因为刚醒来时的惺忪倦怠,还是手下温暖滑腻的触感,他竟然一时有点舍不得将人松开。

    不过白天与夜晚到底不大一样,他再不能自欺欺人将孟连生当成需要自己安抚的孩子。犹疑了片刻,还是将手轻轻收回来。

    只是这一动,孟连生原本阖着的眼皮便缓缓睁开,一双黑沉沉的眸子对上沈玉桐的目光。

    沈玉桐整整散乱的睡袍衣襟,淡声道:“你醒了?”

    孟连生仿佛是没太清明一般,神色迷茫地揉揉头发,坐起身左右看了看,仿佛才六神归位,道:“二公子,昨晚有没有打扰你睡觉?”

    “当然没有,你睡觉老实得很。”沈玉桐笑着随他坐起身,拿过手表看了眼,道:“六点多了,估计孙老板他们也差不多起来,你去漱洗换衣裳,我让管家安排早饭。”

    孟连生点头,挪到床边,将一双脚钻进地上的布鞋中,又歪头看向慢吞吞下床的沈玉桐。

    沈玉桐觉察他的目光,笑问:“怎么了?”

    孟连生道:“二公子对我真好。”

    沈玉桐故意打趣他:“你昨晚还叫我哥哥呢,怎么今天不叫了?”

    孟连生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却没给他一个答案。

    沈玉桐起身,拍拍他光裸的肩头:“行了,快去漱洗换衣吧。”

    孟连生用力点头,小跑着到房门前,打开门正要出去,哪晓得迎头撞上沈天赐。

    沈天赐原本是来找沈玉桐问早饭的事,猝不及防看到光着膀子的孟连生,一大早从自家堂弟房内跑出来,大惊失色地连连后退两步,支支吾吾道:“你……你……”。

    倒是孟连生一脸坦然,客客气气地跟他打了招呼:“天赐哥早!”

    这声天赐哥对沈天赐来说,实则是受得有些勉强。因为孟连生年龄比他两个儿子还小,正常来说应当叫一声叔,无奈他是堂弟朋友,不能乱了辈分,因而只能受下这声“哥”。

    当然,称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眼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孟连生并没解答他的疑问,打完招呼就朝客房走了。

    沈天赐目光下意识跟着他,直到对方背影失在小院月洞门,才回过神来,赶紧跨过门槛走进沈玉桐的房间,抬手往外指了指:“玉桐,小孟……怎么会在你房里?”

    沈玉桐正在换衣裳,随口回道:“昨晚小孟来找我说话,就在我这屋里睡了。”说罢抬头,看到一脸惊愕的老堂兄,知道他是误会了,不免好笑道,“天赐哥,你在想什么呢?”

    沈天赐确实是想了点什么,不过看到对方一脸的坦然,确定是自己脑袋进了水,思想不单纯。他拍拍额头嘿嘿笑道:“我这不是老听说你们上海滩公子哥的风流韵事么?是我想多了。对了,小孟他们不是要走么?你看早上吃点什么?也算是为他们践行。”

    沈玉桐道:“他们要坐马车,就清淡一点又能饱腹就行。再让厨房多准备点方便携带的干粮,给他们带上。”

    “放心,我都已经交代厨房。”

    沈家将自流井的产业放心交给沈天赐几十年,除了此人忠心耿耿,也因为他做事确实周全。

    不仅为孟连生三人准备好了路上干粮和饮品,还打包了丰厚的手信,虽谈不上贵重,但也看得出是用了心思,足能彰显沈家的体面。

    吃饱喝足,三人启程。

    在自流井休整的这一天,有沈家的悉心安排,孙志东吃了美食抽了好烟睡了美人,简直是身心内外都休整得畅快。

    也难怪有乐不思蜀一说。古人诚不我欺。

    便宜不能白占,至少乖话得先说。道别时,孙志东笑盈盈对沈玉桐拱手道: “二公子,多谢款待,等回了上海,我孙某一定设宴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不以为意地摆摆手,笑道:“孙老板客气了,我们沈家盐运前段遇到困难,还多亏立新解了燃眉之急。”

    “对对对,”孙志东笑着迭声应道,拍拍身旁孟连生的肩膀,“说到这个,还得多亏我们小孟机灵。我孙某也才托了我们小孟的福,能来自流井享受两天。”

    沈玉桐笑:“我当小孟是弟弟,我这个弟弟年纪小,还望孙老板这一路上多多关照。”

    “那是当然。”孙志东豪迈地一拍胸口,“就算二公子不说,我这个当大哥的也会好好照顾小弟,二公子放心,我绝不会让小孟少一根汗毛。”

    沈玉桐笑着点头,又转头看向孟连生。

    对方刚刚一直没开口,但一双黑眸始终一错不错地盯着他。现在迎上自己的目光,那双乌沉沉眼睛,仿佛蒙上一层水汽,越发显得依依不舍。

    沈玉桐是有些看不得孟连生这样子 ,想到他不过十九岁,若不是父母早逝老家受难,应该也过着安稳无忧的生活,但如今小小年纪,却不得不跟着孙志东这些亡命之徒讨生活。此去也不知会不会遇到危险。

    思及此,沈玉桐甚至生出将人留下的冲动。

    自己是沈家二少爷,有几辈子花不完的钱财,养一个弟弟不在话下,足够让他过上好日子。

    然而这也只能想想,毕竟孟连生不是他亲弟弟,他没有替别人决定人生的权利。很显然,孟连生也并没有倚靠自己的打算。

    他一直都在努力地自力更生。

    于是话到嘴边,最终只道:“小孟,保重。”

    孟连生点点头,低声道:“二公子,你也是。”

    “哟,我们小孟这是舍不得二公子了。”孙志东见他这模样,忍不住打趣,“行了,赶紧上车,再磨蹭一会儿,我也该舍不得了。”

    孟连生与沈玉桐对视一样,转身跟着他上了马车。

    待三人坐定,车夫拉住辔绳,甩动马鞭,吆喝一声,那马儿扬起蹄子,蹬蹬蹬踩在石板路上,不紧不慢地驶离了沈家大宅门口。

    孟连生拉开车厢帘子,看向犹站在门口的沈玉桐,抬手对他挥了挥。

    沈玉桐望着他,抬手回应,直到马车消失在前方转角之处,才慢慢收回目光。不知是因为这些天的朝夕相处,还是因为孟连刚刚眷念的眼神,他看着变得空空当当的青石板路面,心也好像也跟着空了一块。

    *

    作者有话要说:

    这文是巧取豪夺。

    意思就是先巧取再豪夺。

    第33章、第三十三章 敲诈

    “玉桐!玉桐!”

    沈天赐连唤两声,才将人从怔愣中回神。

    “天赐哥,有事?”沈玉桐深呼吸一口气,将心中那陌生的五味杂陈挥开。

    “是这样的,你也来两天,你看是不是今天去拜访刘旅长。”

    沈玉桐点头:“行,你看着安排。”

    自打清末以来,举国上下一直动荡不安,先是清亡,再是复辟失败,然后各路军阀乱成一团,川蜀之地更是常年混战。北洋军川军滇军加上西康诸多土司,都在争当西南之王。

    西南多蛮夷之地,工业发展滞后,军阀要带兵打仗,除了烟税就只剩下盐税。自流井作为盐都,自是各路军阀必争之地。

    如今掌控着自流井一带的是川军一个旅长,姓刘。因为带兵严格,从不骚扰百姓,对自流井盐商也十分礼遇,盐税收得还算合理,当地盐商都与他相处得颇为融洽。

    沈玉桐来这里办精盐厂,自然得先和他大哥打个招呼。

    *

    在沈二公子开始着实办新厂的事务时,路上奔袭了整整两天的孟连生几人,也抵达了西康桑吉土司府。

    桑吉是西康的大土司,也是数一数二的烟园主。

    立新与他合作多年,孙志东也来过这边一两回,与桑吉土司不算陌生。除却是合作伙伴这层关系,西康人热情好客,三人抵达的当晚,土司府设席摆宴,笙歌乐舞,每人小桌前,都放着一杆烟枪,还有专门的美人在一旁烧烟。

    沈玉桐说得没错,如今在西康,大烟已经成为宴客佳品。整个宴厅里,吞云吐雾,好似活在仙境。

    孟连生对当神仙没兴趣,在众人成仙时,他悄悄从宴厅里退了出去。

    西康地势高,又没用工业,空气稀薄却也新鲜凉爽。

    他站在屋外,深呼吸了口气,从衣服口袋里掏出那块铜怀表。

    他想二公子了。

    从前十天半个月见不上一面,他也没什么感觉。但这回朝夕相处近十天,便像里面那些人抽大烟一样,上了瘾。

    那晚他其实骗了二公子,他并未将对方当做哥哥。他的大哥长他近十岁,虽然是一个和蔼的兄长,但两人其实并不算太亲近,他也从未与兄长一起睡过,及至今日他甚至都已经不太记得大哥的长相。

    比起早已在记忆中模糊不清的兄长,沈玉桐才是实实在在占据他心思的人。

    沈家二公子是天上的星水中的月,但他也想摘来捞上。

    他摩挲着手中这枚贴身佩戴从不离身的铜怀表,心道,如果二公子也像这块怀表一样,能日日拴在自己身上,那该多好。

    “小孟,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

    他正胡思乱想着,一道淳厚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孟连生将怀表放回口袋,转头看向来人,笑道:“顿珠,你也出来了?”

    这被唤做顿珠的男子,是桑吉土司的大儿子,比孟连生大不了两岁,生得高大挺拔,浓眉大眼的很是英俊。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是个很爽朗的西康汉子。

    刚刚在宴厅里,除了孟连生,就只有他没有抽大烟。抽烟的是同类,不抽烟的自然也是同类,顿珠便将注意上了孟连生,见他出来,也跟着离场。

    此刻看他一个人站在月光下,仿佛是在思念谁的模样,便笑着打趣:“小孟,你是不是想家了?我读你们汉人的诗集,想家时就会看月亮。”

    孟连生微微一笑:“我没有想家。”

    “哦,那就是想哪个人了?”

    孟连生不置可否。

    顿珠以为自己猜对,歪头饶有兴致地问:“那肯定是想你的姑娘了?”

    孟连生依旧是没有说话。

    顿珠倒也不以为意,继续问道:“她现在在哪里?是在上海吗?”

    这回孟连生终于有回应,他摇摇头,望向天上的圆月,轻声道:“不,他不在上海。”

    *

    桑吉土司虽然热情地招待了孙志东一行,但当对方谈及烟土交易时,这个狡猾的土司始终左顾而言他,并不给一个准信,只道最近正是罂粟花开时,让他们尽情留在西康,欣赏即将到来的罂粟采摘季,可以亲自监看属于他们的那片烟园。

    这位雄霸一方的土司,汉话说得并不流利,但在狡猾奸诈这事上,显然并不逊于任何精明的汉商。

    西康有着优美的风景,也不乏美丽的女人,还有着吃不完的大烟,但比起繁华摩登的上海滩,始终是一个天一个地。

    在天上待久了的孙志东,自是待不惯这蛮夷之地。无奈,空手而归不是他的作风,只能暂时留下来,继续和桑吉土司周旋。

    这厢孙志东杜赞每天跟着桑吉土司享乐,那厢的孟连生,则是被顿珠拉着漫山遍野地玩。顿珠不吃大烟不玩女人,但是个骑马打枪的好手,是领地里最英勇的王子,也是众望所归的继任者。

    他的声望已经远远高于他的父亲桑吉。

    孟连生童年是野孩子,家乡饥荒之后,又积累了丰富的捕猎经验,骑马打猎自是不在话下。虽没用过枪,但弹弓射得十分不错——毕竟老家大量的麻雀山鹰都曾惨死他之手。

    他实在是善于学习,拿了顿珠给他的□□,很快便上手,短短两日已经隐隐露出神射手的天分。

    顿珠在领地久无对手,又向来觉得汉人天生的不善骑猎,哪知会遇到一个与他旗鼓相当的汉人少年。

    他见过的汉人,除了教他汉话的先生,都是来找父亲买烟土的生意人,大多精明狡诈,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腐朽肮脏的味道,唯有小孟没有半点圆滑世故,就像自己一样。他只恨不得学汉人话本里那样,拉着对方对着神山下结拜兄弟。

    孟连生似乎总有些捕获人心的本事,他并没有刻意去花心思,就像是许多兽类一样,只用本能就能将人迷惑。

    *

    在西康的罂粟花漫山开遍时,川蜀再次动荡起来。

    沈玉桐见过刘旅长后,确定此人算得上可靠,有了对方的支持。他开始放心大胆地准备开办精盐厂。

    这日,几架机器终于千里迢迢地被运入自流井,在沈家的盐场安营扎寨。

    夜晚十点,他从盐厂回沈宅,见路上有一家还未打烊的面馆,正觉饥饿,便坐下来叫了一碗担担面,夹在几个晚归的盐工中,大快朵颐。

    只是一碗面还未吃一半,忽然听得一声轰隆巨响。他吓了一大跳,本以为是干雷,不料紧接着又是轰隆一下,原本宁静的夜晚,忽然像炸了锅一样,喧杂起来。

    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打仗了!”

    虽然这些年举国上下战事不断,但沈玉桐生长在上海租界,战乱对他来说是报纸上的新闻,从未真实地发生在身边。

    意识到这是大炮的声音,他几乎是惊得忘了接下来的动作,还是旁边有认识他的人提醒他道:“沈少爷,王师长打进来了,你还不赶紧回屋。”

    沈玉桐这才回神,放下筷子前,还不忘丢了一枚银元给手忙脚乱收拾的老板夫妇。

    噼里啪啦的枪声响起,有哭喊尖叫声传来,不知是不是被子弹击中,他顾不得去关心旁人的安危,拔腿贴墙,飞快朝沈宅跑去。

    这场仗并没打得如何激烈,王师长趁天黑偷袭,两枚大炮轻易轰开了自流井的城门。刘旅长没能做好应对准备,很快带着几百残军逃出城。

    王师长占领了自流井,收编了刘旅剩下的兵,自流井在一夜时间变了天。

    昨晚轰炮城门时,沈玉桐人还在街上,差点没将沈天赐吓得半死。自己这金贵的小堂弟好好的一个人来,若是缺胳膊少腿回去,那他这条老命算是没脸要了。

    因为不知外面局势如何,也不知这位新来的师长是什么路数,沈天赐不敢再让沈玉桐你出门,只天天派了个小厮去打探消息。

    两天后,几个端着枪的大兵敲响了沈宅的大门,说是王师长要宴请本地盐商,沈天赐忙说唯唯诺诺说自己这就去,但领头的大兵却将他挡开,道:“王师长请的是沈二公子。”

    沈玉桐跟着这些大兵去了王师长新占领的大宅。

    自流井里的盐商们个个富得流油,自打清末到现在,已经换了几波兵,每次新来的长官上任,首件事就是狠狠敲上盐商们一笔。沈天赐对于沈玉桐被叫走这事,原本也没太当回事,只差人赶紧准备金银财帛,唯一担心的是怕自己这小堂弟养尊处优惯了,被这些野蛮的丘八吓到。

    然而这一回,沈天赐分明是过于乐观了。

    被请去的盐商各自确定了上供的大洋数额后,吃完这顿酒宴,便各自回家准备银钱。

    唯独沈玉桐一人被留了下来。

    原因无他,因为王师长对沈家开口一百万。

    这些年地发上涌出来的军阀,不少是土匪出身,这位王师长算是土匪出身的翘楚,短短几年就让他拉大旗作虎皮,从占领山头的土匪,做成了一个师长。然而大概是因为这师长做得时间甚短,手上养兵又确实缺钱,他依然保持着从前土匪的作风。

    这回好不容易占领了自流井这块富得流油之地,当下就是拉了盐商们募资捐款——名为捐款,实则是抢钱,小盐商万八千,大盐商十万八万,唯独对沈家开口要了百万。

    沈家如今在自流井的产盐量,勉强能进入个前十,与当地几家大盐商差了一大截距离。但王师长土匪归土匪,却广知天下事。沈家在自流井如今排不上号,但在全国却是首屈一指的大盐商,尤其是前年在上海办的精盐厂,十分成功,据说现在每月盈利高达数十万。

    这次他运气实足得好,占下自流井后,才知道原来沈家主办精盐厂的那位小少爷,竟然就在自流井。

    别人看沈玉桐是俊美无双的贵公子,王师长看他则是一尊取之不尽的人形金山。

    一百万大洋,不过是沈家精盐厂一两个月的盈利。

    王师长不仅不认为自己是狮子大开口,还觉得自己这口开得十分矜持,堪称樱桃小口。

    沈天赐听到王师长那边送来的消息,差点没吓得七窍升天。

    沈家拿出一百万确实不是难事,但自流井这边是无论如何都凑不出这么多钱,只能打电报给上海的沈家。可一旦让沈家知道二公子被绑票,不说别人,单说他七十岁的叔叔,只怕会吓出个三长两短。

    沈天赐不敢贸然给沈家打电报,只能先好说歹说让王师长别为难沈玉桐,自己这就上省城筹钱。

    沈家在省城有商号,由他大儿子打理着,东挪西凑一百万,大致不是问题——总归是先把小堂弟赎回家再做打算。

    王师长确实没为难沈玉桐,毕竟这是座金山银山,恨不得将人供起来才好。

    然而对于沈玉桐来说,软禁就是软禁,再如何好吃好喝,也不能抵消他的屈辱与愤怒。

    他简直是不敢相信,这姓王的竟然一开口就是一百万。

    沈家确实富贵,全部产业一年下来赚个千八百万不成问题。但办实业不进则退,只有源源不断地投钱,才能不被挤垮淘汰。加之如今科技发展迅速,每年机器技术更新换代也要足够的资金储备。

    今天对方开口要一百万,明天就能要两百万。沈家的钱绝不能这样糟蹋在这些人手中。

    他原本是想先逃走再说,没了自己这个沈家二少爷做人质,对方也就没底气这样狮子大开口。

    然而王师长将他看管得很严,门外派了五六个大兵轮流站岗,日夜不休,别说是一个大活人,就是只小苍蝇要从这些人眼皮神不知鬼不觉飞走,恐怕也不是件易事。

    最后他干脆放狠话,一百万他们给不了,让姓王的有本事就一直关着他。

    王师长对他的狠话浑不在意,毕竟给不给钱不是这位金贵的少爷说了算,沈大掌柜这会儿已经在筹钱的路上。

    旗开得胜的王师长,在自流井的新衙门里,守着沈二公子这座人形金山,坐等一百万大洋送上门时。那厢带着几百残兵的刘旅长逃到了西康桑吉土司府。

    原来刘旅长和桑吉土司交情十分不错,桑吉土司手下的烟园,他有不少股份,烟运出蜀,也一向倚靠他的兵力保驾护航。

    刘旅长一行人逃得十分狼狈,靠着双脚日夜兼程,整整六天才抵达此地,若不是身上肮脏污秽的衣裳,还能勉强看得出是戎装,只怕会被人当成讨饭的叫花子。

    孟连生听到消息,赶过来时,宛如丐帮帮主的刘旅长,正带着一群乞丐样的手下,坐在地上毫无形象地狼吐虎咽。

    孟连生虽然没见过刘旅长,但还是从这群灰头土脸的丘八中,一眼将人认出来。他一脸焦灼地走过去,抓住对方的手臂道:“刘旅长,怎么回事?打得有没有很厉害?会不会有很多伤亡?”

    刘旅长打了败仗,此刻寄人篱下,虽然来人是个年轻的陌生面孔,但他也不好端起从前在衙门里的派头,摆摆手和气地回道:“要不是姓王的偷偷绕过我在城外的大营,拿了炮轰开城门,我怕城中百姓被殃及,只好先逃走。你是在自流井有家人朋友吗?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我们打仗占城的规矩,是不为难百姓。”

    孟连生听他这样说,稍稍松了口气,沉默片刻,又问:“那如果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城里的盐商呢?”

    刘旅长撇撇嘴,道:“姓王的觊觎自流井多时,为的就是里面的盐商。按着他一贯的土匪作风,第一件事定然就是向盐商们要钱。而且这回上海沈家的二公子正好来了自流井,只怕这姓王的会用二公子狠狠敲上一笔沈家。”

    孟连生听到这里,眉头蓦地一蹙。他那双干净无害的黑眸,涌上一股类似于凶兽一般的冷光,让原本滔滔不绝的刘旅长蓦地打住,支支吾吾问:“你认识沈二公子?”

    孟连生面色稍霁,点头道:“二公子是我的朋友。”

    刘旅长了然地点头:“原来你也是上海来的,难怪口音不同。”

    孟连生没再听他说什么,起身对身旁的顿珠道:“顿珠,你能否给我一匹最快的马,我得去一趟自流井。”

    顿珠刚刚全程听了他的话,好奇道:“你要去找你的朋友吗?”

    孟连生点头。

    顿珠豪爽地拍拍胸口:“小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这就去挑两匹最好的马,跟你一起去自流井。”

    *

    作者有话要说:

    分开是如此短暂~

    两个人的感情要突飞猛进了。

    第34章、第三十四章 救人

    顿珠从马场里挑了两匹高头大马,一黑一白,毛发油光发亮,膘肥体壮,四肢矫健,一看就是善跑长途的好马。

    两人带上简单干粮,腰间各自揣一把连珠火\\铳,跨马挥鞭,朝东南方向狂奔而去。

    孟连生心急如焚,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去自流井,只有在马儿跑不动时,才停下休整少许,因而原本至少两天的路程,愣是让两人只花了一天多点就赶到。

    孟连生只在自流井待过一天,但他实在是有个好记性,跟着沈玉桐去参观盐场时,在半山上,不经意扫了几眼周遭景致,便记住了小城的地形。

    以防万一,他和顿珠将马儿拴在城外,人从釜溪河悄悄摸进了城。

    刘旅长说得没错,除了城门一处有被炮轰过的痕迹,整座小城与先前无甚区别,酒楼妓馆烟馆依旧是灯火明亮高朋满座,只是大概是新军入驻,街道上的巡逻大兵,要比从前更多,但仿佛也只是端着枪在街上游荡,并没有拦下任何过路人,包括偷摸进城的孟连生和顿珠。

    他带着顿珠一路风平浪静地行至沈宅门口。大门紧闭,孟连生敲了许久门,才有人试探着开门。

    开门的是老管家,虽然他年岁已高,但孟连生毕竟才离开十来天,自然还记得二少爷这个朋友。

    “小孟,你怎么来了?”老管家左右看了看,招招手道,“快进来。”

    孟连生一见他这惊弓之鸟的模样,就知这里并没有表面看到的那样平静,他走进屋,低声问:“二公子呢!”

    老管家唉声叹气道:“被新来的王师长扣在衙门里,已经五天了。”

    孟连生问:“为什么?”

    老管家道:“还不是为了钱。”说着举起一根手指,“要一百万大洋,才肯将二公子放回来,这哪是大兵,根本就是土匪。”

    孟连生的脑仁微微跳起,他又问:“天赐大哥呢?”

    “大掌柜去省城筹钱了,不过小孟你也不用担心,王师长就是为钱,不会拿二公子怎样的。就是二公子他……”

    孟连生问:“二公子怎么了?”

    老管家长叹一声,愁眉苦脸道:“二公子性子傲,哪里受得这个屈辱,被关在房里,饭都吃不下,今早我听说这事,从家里送了点吃的,他才稍稍吃了几口。这才几天,人都瘦了一圈。”

    孟连生皱眉问:“二公子被关在哪一处?”

    老管家道:“还能在哪里?就衙门大宅的南院。”

    “我去看看他。”孟连生了然地点头,松开手转身又要出门。

    老管家在身后哎哎叫道:“小孟,这么晚了,你去看二公子,也不会让你见的。”

    孟连生头也不回地摆摆手:“我自有办法。”

    这条青石板主街,当初沈玉桐带着他从头到尾逛过一遍,王师长的署衙,即是当初刘旅长的衙门,临河而建,原本是某大盐商的一处宅子,后来军队驻扎,这盐商便将宅子捐了出来。

    南院是大宅的小偏院,后面便是釜溪河,一棵大柳树一半枝丫落在屋顶,一半垂落釜溪河岸。

    孟连生拿出怀表,看了眼时间,已临近十一点。

    他心下了然,收起怀表,抬手跟身旁的顿珠示意。

    顿珠了然地掏出一根粗麻绳,绑在树杈,然后攀住绳子朝上爬去。

    他虽然生得人高马大,但动作十分矫捷,从柳树落在瓦背,几乎没发出任何声响。

    孟连生随后跟上去,比他动作还轻。

    两人小心翼翼趴在屋顶朝院内看去。

    今晚是下弦月,屋内熄了灯,依稀一点月辉洒落在黑漆漆的院子,勉强能看到一扇房门前坐着两个守卫的大兵。这两人双手抱着枪,身子歪歪扭扭靠在墙边,约莫是已经打起了瞌睡。

    孟连生朝顿珠点点头,两人慢悠悠挪到那两人上方,同时跳下去。落地的声音都很轻,但还是惊动了浅眠的卫兵。

    只是卫兵迟钝的反应,到底还是晚了一步,眼睛都还没睁开,脖颈便各自落上一个手刀,闷哼一声,还未坐直的身体,又软倒在墙上。

    这小小的声响过后,院子里再次只剩下细细的蝉鸣。

    孟连生掏出一把匕首,插进门缝中,一点一点将门栓打开。

    这几日被囚禁在这小小的院子里,沈玉桐心情愤懑郁卒,没一日睡好觉。今晚躺在床上,依旧是辗转难眠,因而当听到门口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时,他几乎是立刻从床上竖起来,紧张地开口:“谁?”

    门外的孟连生赶紧低声回:“二公子。”

    “小孟!”沈玉桐大惊失色,几乎是手忙脚乱地下床,连鞋子都忘了穿,光着脚走到门口,正要开门,门已经从外面被推开。

    孟连生走进黑漆漆的屋内,顿珠自发地守在外头。

    虽然只看得到一个模糊的身影,沈玉桐也认出这就是小孟。

    他简直觉得像是做梦一般,不晓得对方是如何进来的,也不知外头发生了什么,但总该不是光明正大。

    他深呼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又惊又喜又带着几分忧心地抓住来人,低声道:“小孟,你怎么来了?”

    孟连生道:“刘旅长逃到了西康,说了这边的情况,我担心二公子,就赶紧骑马赶过来。二公子,我先带你离开这里。”

    沈玉桐瞧了眼门外,见到黑影瞳瞳下的顿珠,知道孟连生还有帮手,却也还是担忧。被人挟制的滋味确实不好受,他当然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可如果被王师长发现,他作为沈家二少爷,自然是不会有任何危险,但对孟连生和他的帮手,姓王的没有理由手下留情。

    他冷静下来,收回手道:“小孟,太危险了,万一被发现,你和你的同伴会没命的。我在这里没事,王师长就是为了要钱,不会对我怎样。”

    孟连生道:“这回要一百万,下回就能要两百万甚至更多,就算把你放回去,也一时半刻不会让你离开自流井,你留在这里,姓王的就能一直拿你要挟沈家。你先跟我去西康待一阵子,刘旅长还会打回来的,到时候你再回来继续办盐厂。”

    他平时在沈玉桐面前,总是木讷本分甚至还总有几分羞涩,像个未谙世事的孩子,但此刻分明是一个冷静果断的男人。

    沈玉桐被他说动,也知道现下就是这个道理。刘旅长上面还有军长司令,绝不会就这样放弃自流井。

    这场自流井之争还没完。

    他逃走确实比留在这里更适合。

    沉吟片刻,他终于点头:“好,我跟你走,但你要向我保证,如果我们被发现,你和你同伴赶紧逃,不要管我。”

    孟连生在黑暗中弯起嘴角:“我保证。”

    话不宜多说,沈玉桐草草穿上衣裳和鞋子,跟着对方出了门。

    孟连生先攀着绳子爬上屋顶,再将沈玉桐拉上来,顿珠垫后。又从柳树滑下来,飞奔到釜溪河,找了只摇橹船,沿着河水出城。

    一路倒是顺畅,直到上了马,不远处才响起一道枪声,应该是王师长发现人不见,在通知抓人。

    三人不敢耽搁,赶紧策马飞奔。

    因只得两匹马,沈玉桐与孟连生不得不共骑一乘。

    幸而这马是顶级好马,驮着两个成年男人,也健步如飞。

    夜色中,很快有马蹄声追上来,伴随着噼里啪啦的枪响。

    沈玉桐一个养尊处优的阔少爷,从未经历过这些,只觉得胆战心惊得厉害。

    听到后面的枪声越来越近,孟连生大喝一声:“二公子,抱紧了!”

    话音落,他手中的马鞭,狠狠抽在马背上,吃痛的马儿,扬起四蹄,在昏暗的月色下,跑出了风驰电掣之姿。

    沈玉桐紧紧抱着他,身子不受控制地在马背上上下颠簸,心脏砰砰直跳,仿佛要从胸腔中蹦出来,但又被呼啸的夜风湮没。

    身前的人成为唯一的依靠。

    虽然有些害怕,但从未有过的冒险经历,也让他这个养尊处优的少爷,生出一股陌生的兴奋。

    也不知过了多久,后面终于没了声音,但孟连生与顿珠也不敢停歇,继续赶着身下的马,往西前行。

    及至天空露了鱼肚白,抵达一座边陲小镇,两匹骏马也终于是累得再跑不动半分,三人才终于彻底停下来。

    不止是马累得几近口吐白沫,人也到了极限。

    别说是沈玉桐一个上海滩大少爷,就是顿珠这位西康勇士,也累得两股战战。

    三人找了间客栈,随便吃了些点心填了肚子,便闷头大睡。

    孟连生醒来时,午后的阳光正从窗外照进来,落在简陋的木板床上。

    他眨眨眼睛,转过头,看向身旁的沈玉桐,对方还睡得人事不知,丝毫没有转醒的迹象,想来是已经好些天没怎么睡过。

    比起前些日子分别时,沈玉桐分明是消瘦不少,即使是闭着眼睛,也看得出脸上的憔悴,嘴巴周围冒出了些杂乱的胡茬。

    但依旧不损他的英俊,反倒多了一分落拓的美感。

    孟连生忍不住伸出手,粗糙的指腹,从对方面颊由上至下轻轻划过,最后停在微微干涸的唇上,温柔地摩挲。

    沈玉桐依旧没醒。

    这毫不设防的反应,意味着他对身旁人的信任。

    孟连生的嘴角无声地弯起。

    他收回手,一双乌沉沉的眸子,一错不错地望着对方。

    他愉快地想,如今沈玉桐身边没有小厮,没有随从保镖,只有他一个人。

    他是他的依靠,他的唯一。

    光是想想,他就有些喜不自禁。

    *

    大约是连着几日没怎么阖眼,整个人忽然松弛下来,沈玉桐这一觉,堪称是睡了个昏天黑地,睁眼时,已是夕阳西下。

    他竟是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孟连生见他醒过来,道:“二公子,你醒了,饿了吧?我打了水,你漱洗了好吃饭。”

    沈玉桐坐起身,揉揉有些昏沉的额头,道:“小孟,你怎么也不叫我?”

    孟连生道:“我看你好像很困,就让你多睡会儿。”

    沈玉桐深呼吸一口气,苦笑道:“确实是太困了。”

    他走到桌前正洗脸,门被人推开,走进来一个人高马大的青年,正是顿珠。

    昨晚一路奔袭,几乎没怎么停歇过,沈玉桐与孟连生这个同伴还没来得及正经说过话,也还不晓得对方身份。

    此刻见人进来,他擦干净了脸,道:“小孟,你还没给我介绍你这位朋友呢?”

    “我叫顿珠。”顿珠拉开一张凳子,大马金刀地坐下,好以整暇地打量他。

    孟连生将面盆拿开,又倒了一杯茶水递到沈玉桐手中,不紧不慢开口:“顿珠是桑吉土司的儿子,听说我朋友困在自流井,就挑了马场最好的马,跟我一起去了自流井,这次能把二公子救出来,多亏了顿珠。”

    沈玉桐没料顿珠竟是土司之子,虽然知道西康汉子热情豪爽,但孟连生才跟这人认识几天?堂堂一个土司的儿子,竟然跟他一起来救自己。

    他用茶水漱了口,站起身拱手客客气气道:“沈某多谢顿珠兄弟搭救之恩。”

    顿珠挑挑眉,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小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只是……”

    他上下打量着沈玉桐,一双浓眉微微蹙起。

    从刚刚进屋开始,看到孟连生忙前忙后伺候人,他就觉得小孟这朋友跟自己预想的不一样。昨晚天黑没看清楚,这会儿沈玉桐的模样是一目了然。他原本以为,小孟会骑马会打猎,他的朋友应该也跟他一样勇猛。然而这位沈公子,分明就是汉人家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不说是弱不禁风,但自己一个打他三四个肯定不是问题。

    沈玉桐俊美的外表完全不符合顿珠的审美,既不够武威雄壮,也没有黝黑的肌肤,简直就是个不值一提的小白脸。

    但顿珠觉得自己也不能以貌取人,想了想,问道:“你骑马骑得好吗?”

    沈玉桐道:“还凑合,不过跟你们肯定是不能比的。”

    顿珠又取下腰间的连珠火\铳:“那你会打枪吗?”

    沈玉桐摇头:“这个我确实不会。”

    孟连生道:“顿珠,二公子是大盐商家的少爷,跟我们不一样,不玩这些的。”

    顿珠撇撇嘴道:“你知道大清朝为什么会灭亡吗?就是入关两百年,八旗子弟只知逗鸟玩蝈蝈,连马都不会骑,更别提打仗。你们这些汉人少爷也是一样,但凡像我们西康人一样骁勇善战,也不会被洋人随便欺压。如果有洋人打来我们西康,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去见他们的上帝。”

    对方的耿直让沈玉桐哭笑不得,他也看出这位土司少爷似乎是不太待见自己,却不得不承认,对方所言是话糙理不糙。

    他讪讪一笑,露出惭愧之色:“顿珠兄弟说得是,华夏民族要站起来,确实需要我们这些年轻人自立自强。”

    然而一旁的孟连生却是不干了:“顿珠,二公子很厉害的。”

    顿珠不以为然地问:“他哪里厉害了?”

    孟连生道:“虽然二公子不会打枪,但他会制精盐,比雪花还白还细的盐。洋人以前都叫我们是吃土的民族,如今二公子建了精盐厂,让普通老百姓也能吃上了精盐,不比骑马打枪更厉害?”

    顿珠平时所见所吃的盐巴,都是又粗又黄的土盐,没想到竟然还有像雪一样白的精盐,不免来了兴趣:“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孟连生与有荣焉地点头,“顿珠,你是了不起的勇士,但洋人之所以打进我们华夏,并不单单靠的是力气,而是洋枪洋炮,这洋枪洋炮又靠得是科技。二公子在英吉利学的就是化学科技。”

    顿珠既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意味着他读过不少书,自然对科技二字略知一二,听他这样说,对沈玉桐总算稍稍改观:“我就说小孟的朋友,肯定是有点本事的。”

    沈玉桐也不知孟连生是如何收服了这位土司少爷的,但显然,自己这个留过洋的少爷,远远比不上他口中的小孟。

    不过想想,自己除了出身好点,或许真的比不上孟连生。此时此刻离开沈家二公子的光环,还得依靠小孟庇护呢。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二公子是我男神,说他坏话,打死你!

    第35章、第三十五章 二公子,我很开心

    在沈玉桐跟着孟连生逃出生天时,自流井的王师长则因为丢了他的人形金山而大发雷霆。

    他亲自带着手下跑去沈宅要人,哪知沈宅的佣人,一听二公子人不见了,顿时炸锅,尤其是沈玉桐的小厮阿福,当场就瘫在地上嚎哭,说二公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不活了。

    他这一声长号,很快带动以老管家为首的其他佣人,一院子男女老小前赴后继地开始哭天抢地,仿佛沈玉桐当真是已经了什么三长两短。

    沈家十几号下人,扯开嗓子嚎哭起来,堪称是惊天动地。

    王师长被闹得脑仁儿发疼,朝天空开了一枪后,气哼哼走了。

    老管家的哭自然是假哭,在他听到沈玉桐被人救走后,立马就想到是早前来过的小孟。

    虽然小孟只在沈家待过一天两晚,但跟二公子关系好到睡一张床,二公子既然是跟他走,显然不会有什么危险。

    于是翌日一早,老管家便去给省城打了个电报。

    人在省城的沈天赐,原本刚刚凑够了钱,正要揣着一百万银元票回来赎人,一听沈玉桐被小孟救走,一边担忧一边又有些惊喜,但总归人走了,再担心也没办法。至于手上这一百万,自然不会再交给王师长。他回了封电报,让管家转告王师长,说自己听到二公子不见的消息,当场病倒,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又让管家象征性给了两万大洋。

    眼见一百万变成两万,王师长差点没气得七窍生烟,但沈二公子是从他这里丢的,他也不能拿沈家下人出气,只咬牙切齿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沈玉桐这座人形金山再抓回来。

    这厢的沈玉桐一行,颠簸大半日,终于在隔日傍晚,抵达了桑吉土司府。

    刘旅长见到他,又是激动又是惭愧,拉着人道:“我就知道姓王的龟孙子,肯定要为难二公子。二公子放心,我已经写信给我们司令,等他派兵下来支援,我就打回去,一定会把姓王的赶回他老窝,让你好好在自流井办精盐。”

    他在土司府修整两日,已经从丐帮帮主恢复成正经旅长模样,只是约莫是因为刚吃了败仗,还是一副倒霉的熊样。

    沈玉桐也不知该不该把砝码压在他身上,但现在似乎也没其他办法,总不能回去任由姓王的敲诈勒索。

    实在不行,或许也只能先绕道回上海,自流井的新厂日后再做打算。

    他暂时在土司府安顿下来,分别写了一份信给省城和自流井的沈宅,告知自己一切平安。

    沈家与桑吉土司没有任何生意往来,他这个沈家二公子,借住于此的身份,不过是孟连生和刘旅长这两位座上宾的朋友。

    幸而土司府家大业大,连刘旅长几百残兵都能收得下,自然不在乎再多一个人。

    只是他这样的身份,不好让人安排单独的屋子,只能与孟连生共住一房,睡同一张床。

    他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公子哥,身旁从来不缺丫鬟佣人,连留洋时都跟着一个照顾生活起居的小厮,长到这个年纪,渴了有人端茶倒水,困了有人宽衣捶背,洗澡洗脚水都是佣人倒好。

    虽然这里也有仆人做饭浣洗衣裳,但土司府不比汉人富家讲究,别说是客人,就是顿珠这样的土司少爷,也没人贴身照料——毕竟他对洗澡这事似乎不感兴趣。

    倒不是说沈二公子没有自理能力,只是人生头回身边没了人照料,总还是有点不习惯。

    说起洗澡,从逃出那晚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天两夜没洗过,又一路颠簸,即使这边气候还算凉爽,身上也实在不好闻。可又不好主动开口,怕被人说是少爷病。

    他决定先忍忍,明天去找条河或者湖,好好洗一洗。

    正想着,原本去打水的孟连生,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大木盆。

    “二公子,我弄了个浴盆过来,你今晚可以好好洗个澡了。”

    说罢,放下木盆,又转身出门,沈玉桐都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再进来时,他提着两只水桶进来,桶里的水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兑过热水。

    “我自己来就好。”沈玉桐忙走上去接过水桶,却被他挡开。

    “二公子你哪会做这些。”孟连生手脚麻利地将水哗啦啦倒进木盆中。

    沈玉桐默默望着他,他是真有劲儿,装满水的桶,单手拎起丝毫不费力。

    只是自己是靠他才逃出来,靠他才能借住土司府,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理所当然享受他的照料。

    他怅然地叹息一声,无奈地道:“小孟,我们是朋友,我是你哥哥,你别把我当什么不都会的少爷,出门在外,这些事情我自己可以的。”

    孟连生歪头看他,漆黑的双眸,被水汽晕染,湿漉漉得更显得如鹿一般无辜。他好像对沈玉桐的话有些茫然不解:“朋友出门在外,不就是要互相照顾吗?能照顾二公子,我很开心。”

    沈玉桐好笑地摊摊手:“没错,朋友是该互相照顾。”

    孟连生也笑,伸出一根手指试了下水温,确定不冷不烫,方才放心,又从床尾的箱笼里拿出一身自己的衣裳:“二公子,你先凑合着穿我的衣服,明天我再带你去集市上买两身新的。”

    沈玉桐点头:“嗯。”

    他这样的少爷沐浴素来习惯旁边有人伺候,所以对孟连生留在屋内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脱了衣裳,坐进浴盆中。奔波一路,身体泡进这冷热适宜的温水中,舒服得让他不由自主闭上眼睛喟叹一声。

    孟连生不知何时蹲在他身后,低声道:“二公子,我帮你搓背吧。”

    沈玉桐点点头,将手中帕子交给他。

    孟连生接过帕子,搭在他肩头,指间稍稍攥了攥,帕子里的水,便从眼前清瘦的脊背上滑落。他借着屋内那盏松油灯散发的朦胧灯光,望着那干净细腻的肌肤,喉头不由自主地滑动了下,嗓子抑制不住地干涩起来。

    “小孟,你们什么时候回上海?”沈玉桐对身后人的反应浑然不觉,随口问道。

    孟连生被他的声音拉回神,道:“孙老板还没和桑吉土司把生意谈下来,一时半刻估计走不了。”

    沈玉桐道:“如果你们走的时候,刘旅长还没把自流井抢回来,我跟你们一起回上海。”

    “嗯。”孟连生点头,拿过香胰子擦在他的肩背,直接用手慢慢搓开。肌肤相亲的触感让他几近沉迷,为了能多抚摸片刻,他狡猾地开始找话题,“二公子,你也别急,这边风景很好,有马场可以骑马,有山林可以打猎,还有集市,跟上海和自流井都不一样,你就当来游玩。”

    沈玉桐享受着他的服侍,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在被他轻薄着,只觉得舒服得彻底放松下来,他双手搭在浴盆边上,闭着眼睛笑道:“你说得没错,既来之则安之。”

    “对了,”孟连生又道,“土司府后面有个温泉,但走过去得要半个钟头,我怕你今天没力气了,就先凑合着在屋里洗一洗,明天我带你过去。”

    “好啊。”

    眼见浴盆里的水快变凉,孟连生也不好再拖延时间,用水桶里剩下的水,给沈玉桐冲干净,在他穿衣服时,自己两手端起大浴盆,出去倒水了。

    他这一去,过了快一刻钟才回来。

    坐在床上等他的沈玉桐,见他光着膀子,顶着一身凉气,咦了一声,问道:“你去井水边冲澡了?”

    孟连生点头:“简单冲了一下,明天再去温泉好好洗洗。”

    这里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白日还能体会到夏天的炎热,晚上却是很有几分凉意,而井水又是凉上加凉。

    沈玉桐简直不知说什么才好,赶紧从箱子里拿了件袍子披在他身上,嗔道:“你给我弄热水不怕麻烦,自己倒是图省事,也不怕着凉!”

    孟连生爬上床,将袍子丢回箱笼,四仰八叉往床上一躺,挪出外面的位置给沈玉桐,咧嘴笑道:“二公子不用担心,我身体好得很,冬天也洗冷水澡。”

    沈玉桐半躺上去,瞥了他一眼。

    他才十九岁,正介于少年人与男人之间,肩膀已经长开,腰身又是窄窄一道,薄薄的肌肉有着漂亮流畅的线条,昭显着鲜活蓬勃的生命力。

    他觉得自己这样欣赏孟连生的身体,好像有哪里不对,还未弄清楚这情绪,身旁的人,忽然侧过身,单手撑着头,嘴角弯得老高,傻笑一般看向他。

    “怎么了?”沈玉桐奇怪问。

    孟连生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二公子,我很开心。”

    沈玉桐躺下来,歪头与他脸对脸,笑说:“我也很开心。”

    *

    作者有话要说:

    那啥应该快了哈哈哈

    第36章、第三十六章 洗温泉

    西康的集市,有着极强的地域特色,物品多是皮子茶叶山货,虽然也有当下的衣裳鞋袜出售,但别说与上海的货色相提并论,与自流井也不是一个档次。

    如今这境况沈玉桐也顾不得讲究,何况他现在是身无分文,全都靠孟连生掏钱。倒是孟连生看这个也不满意,看那个也不满意,逛完整个集市,挑来拣去才勉强给他选了两身长袍。

    付钱时还特别的愧疚:“二公子,这两身衣服你先凑合穿穿,回头我去雅安城,看有没有好质量的。”

    沈玉桐哭笑不得:“出门在外,衣服能遮体保暖就行,哪有那么多讲究?”

    孟连生道:“但我不能让二公子跟着我受苦。”

    沈玉桐听他这话本是有些好笑,正要反驳,但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身无分文寄人篱下,生活全得依靠他。

    不是跟着他又是什么?

    他与孟连生是朋友,朋友有难拔刀相助,在情在理,若是孟连生需要他,他也一定竭尽所能。

    但自己对孟连生好,很大原因是对方帮过自己很多次,无非是投桃报李罢了,这个李甚至还没能报成。

    因为自从认识到现在,一直都是孟连生对自己出手相助,从未要从自己这里得到任何回报。这回更是冒着生命危险,将自己从王师长手中救走,现在还如此尽心尽力照顾自己。

    他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一个人如此赤诚的对待?

    沈玉桐心中感慨,面上动容,低低叹息一声,轻声道:“小孟,你救我出来,不用被关在自流井衙门里,哪怕是吃糠咽菜,我都觉得开心,怎么会苦?”

    孟连生道:“放心,有我在,绝不会让二公子吃糠咽菜。”

    沈玉桐失笑:“嗯,二公子相信小孟的本事。”

    集市上的衣裳低廉,但本地的美味小食却是相当不错,两人吃饱喝足再撑不下,才念念不舍地离开。

    时日尚早,孟连生又带沈玉桐去马场玩。

    “小孟!”

    草场上,顿珠正跟几个人在骑马,见到来人,停下疾驰的马,一跃而下,甩着马鞭,朝两人跑过来,“我早上去找你,听说你去集市了。”

    孟连生道:“我和二公子去集市买了点东西。”

    顿珠因为听说沈玉桐会制比雪花还白还细的盐,对这位看着手无缚鸡之力的上海滩少爷,不再像第一眼那样轻视。但要说多另眼相看,那是远远没有,毕竟会制雪花一样的精盐,对他来说,还是比不上会骑马打猎。

    尤其是今日沈玉桐刮干净了胡茬,彻底恢复了平日冠玉般的一张脸,顿珠就越发认为其是个没用的文弱书生。

    他豪爽地揽住孟连生的肩膀:“既然来了,我们去打马球。”又对沈玉桐道,“二公子应该玩不来这个,那边有马场上的姑娘,你跟他们一起看我们玩。”

    沈玉桐知道,他将自己与女人们相提并论,并非出于恶意,只是单纯觉得他是个不堪一击的弱质少爷。这里是崇尚武力的地方,在壮得跟牛一样的顿珠眼中,自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汉人少爷。

    因而这种轻慢的态度,倒并没有让沈玉桐觉得有多被冒犯,只是看到对方如此亲昵地挽着孟连生,仿佛他们两人才是亲近的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这让他心中莫名生出一股酸味。

    这两人才认识多久?

    他弯唇一笑,客客气气道:“实不相瞒,我在英吉利时,闲暇时也常常打马球,技术不敢说多好,玩玩应该还是可以的。”

    孟连生闻言双眼一亮,欢喜地拉住他的手:“太好了,那我们一起来玩。”又对顿珠道,“顿珠,我和二公子一队。”

    顿珠对沈玉桐要参与他们这种真汉子的活动,还是不以为意,但对方开口,他也不好拒绝,只想着待会儿跟不上,最好自觉退到一边老老实实当观众。于是点点头道:“行,不过上了马可就是玩真的,要二公子要是跟不上,可别勉强,一不小心受了伤可就不好了。”

    沈玉桐笑:“顿珠少爷放心,我有分寸。”

    顿珠点点头,将手放在口中,打了个呼哨,几个马夫牵着马儿走过去来。他牵过自己那批乌黑油亮的高头大马,沈玉桐则随手选了匹看着比较温顺的白马,孟连生跟他一样,也挑了一匹白马。

    双方各自四人。

    马场很大,绿茵茵的一片草原,一眼望不到头。在马厩附近,用木栅栏隔出一圈,专门用来玩马球。

    在他们准备时,栅栏外围上了好些个在马场干活的女人,有妇人也有少女,应该就是顿珠刚刚说的姑娘。

    顿珠帅气地上马,拿起球杆在空中划拉一下,豪迈道:“二公子,上了马就是玩真格的,你可要当心了。”

    沈玉桐点点头,但笑不语。

    他旁边的孟连生,将脑袋凑过来,颇有几分担忧道:“二公子,输赢不重要,最重要是别摔着。”

    沈玉桐轻笑出声,转头看他一眼,柔声道:“放心,我心里有数,你也当心。”

    孟连生弯唇一笑,用力点头。

    顿珠的告诫并无道理,他们的马球并不正规,玩得很野,任何护具都不带,也不讲究规矩,横冲直撞,只管进球。

    幸而上海滩的公子哥也并不是只会舞舞文弄弄墨,抽大烟喝花酒。开埠这些年,足球网球在洋场盛行,沈玉桐也爱这些运动,他长得俊美,并不代表是文弱书生。去了英吉利之后,被当地朋友拉去参加马球俱乐部,常常参加高校间的比赛,也获过不少殊荣。只是回上海这两年,心思都用在办精盐上,玩得次数不多。

    好在从前那几年正经的训练都刻在骨子里,单从技巧来说,要远远高于这些莽撞的蛮子。

    顿珠很快瞧出沈玉桐并非是样子货,骑马骑得很稳,手上动作熟练从容,竟然是真的会打球。

    身上长袍随风飘荡,配上那张俊美的容貌,自有一派潇洒不羁。

    虽然顿珠欣赏不来他的美,但美这件事,古往今来其实都是相通,至少周围观看的西康姑娘们,很懂得欣赏沈玉桐的美,不时为他发出呼喊和掌声。

    顿珠是王子是勇士,被个自己看不上的上海滩小白脸少爷抢去风头,自是不甘心,开始发挥他驭马的优势,打法也越来越野蛮,一旦见到沈玉桐拿球,便策马冲撞上去。

    沈玉桐原本也没在乎输赢,当然不会和他硬来,每次看到他冲上来,就赶紧识时务地弃球。

    一连进几球的顿珠忍不住得意,只是他这得意没能持续多久——因为在他再次准备朝沈玉桐冲撞过去抢球时,孟连生的白马扬起双蹄朝他冲来,直接将他连人带马撞开。

    沈玉桐见状,赶紧挥起杆子,将球击入球门。

    孟连生打球一般,但骑马是一等一的好手,有他防守顿珠,沈玉桐很快又如鱼得水,两人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彼此接下来的意图,默契地仿佛提前演练过一般。

    场上局势再次转变。

    一场马球下来,沈玉桐与孟连生这队顺利获胜,沈玉桐也是进球最多的人。

    西康的汉子,心胸豁达,输得心服口服,对沈玉桐也终于是刮目相看。

    “二公子人不可貌相,先前是我有眼无珠。”顿珠虽然汉话流利,但显然用词也并不能时时精准。

    沈玉桐失笑:“顿珠少爷严重了,今天运气好罢了,挑中一匹厉害的马。”

    顿珠没听出他是在谦虚,豪爽道:“马和人也讲究的是缘分,既然二公子喜欢这匹马,那我送给你好了。”

    沈玉桐忙拱手道:“不用了不用了。”

    顿珠不容拒绝地大手一挥:“一匹马而已,跟我客气作何。”

    于是一场马球下来,沈玉桐不仅彻底获得了顿珠的改观,还白得了一匹好马。

    “二公子,你累吗?”

    回到土司府客房,孟连生随口问道。

    “还好。”

    孟连生道:“没想到你打马球厉害。”

    “要不是你配合挡住顿珠,我也进不了那么多球。不过话说回来,你还是稍微莽撞了点,你自己都说了输赢不重要,还那样拼命挡顿珠,我看着都有点吓人,生怕你被他撞下马。”

    孟连生摸摸耳朵笑道:“我有分寸的,他那么鲁莽,我可不能让他撞你。”

    沈玉桐笑着摇摇头:“你可真是个傻小子。”

    孟连生对这个评价显然不以为意,转而又道:“二公子,我带你去温泉洗澡。”

    “好,这一身臭汗可得认真洗洗。”

    回到土司府,天已经黑透,两人用过晚饭,便提着换洗衣物,踏着月色,穿过土司府后院,来到后山下的温泉。

    温泉没人,只有潺潺流水声。

    水是恰到好处的温暖,也没有寻常温泉的硫磺味,反倒有一股子清新。也并不深,坐在里面,还能露出胸膛以上。

    沈玉桐靠在石壁上,感受着温暖的泉水,闭上眼睛,舒服地喟叹一声。稍许之后,才懒洋洋睁开眼睛。

    孟连生正拿着帕子在洗身体,莹白的月光将人照得并不分明,但还是让沈玉桐看到他后肩上的一块青色。

    他眉头微蹙,挪到他身旁凑近一看,确定自己没看错,伸手试探着碰了碰,问:“你这怎么回事?刚刚打马球弄伤的?”

    孟连生浑不在意道:“挡顿珠的时候,他的球棍打中了我两次,不过没事,不疼的。”

    沈玉桐手上微微用力一压,某个说不疼的人,当即倒吸了口气。

    “还不疼?”

    孟连生讪讪道:“不碰不疼。”

    沈玉桐叹息一声,从他手中拿过帕子:“我给你洗背。”

    孟连生从善如流转过背对着他。

    沈玉桐将湿漉漉的帕子放在他肩上,因为怕弄疼他的伤处,轻轻绕过那发青的一块,缓缓往下滑去。

    只是这帕子才刚刚滑在肩胛骨,孟连生的身体就微微抖起来。

    沈玉桐好笑道:“你干吗呢?”

    孟连生声音微微发颤:“二公子,好痒。”

    他这力度确实是像在挠痒痒,于是稍稍用力。

    孟连生还是抖,甚至忍不住笑出声:“好痒。”

    沈玉桐不想他竟然这样怕痒,简直要被他逗笑,又想起听人说过,怕痒的人心肠软。

    果然是诚不我欺。

    他笑道:“那我再用点力,弄疼你说。”

    孟连生点头:“嗯。”

    沈玉桐终于是没再挠痒痒,拿着帕子的手认真使了几分劲儿,孟连生果然没再抖,当然也没叫疼,仿佛是很认真地在享受他的服务。

    沈玉桐没伺候过人,但此刻伺候着身前的年轻人,有种难以言喻的心满意足。

    他一直想对孟连生好,却苦于没合适机会,现下终于能为他做一点事了。

    他望着月辉下温泉雾气中,孟连生影影绰绰的侧脸,想到他小小年纪,孑然一身地在立新做事,跟着孙志东这种手上沾满鲜血的恶人,从前的担忧又涌上来,甚至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孟连生继续待在立新,迟早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小孟!”他低声开口。

    “嗯?”

    “等回上海了,你离开柏清河孙志东他们,跟着我吧。你要是不想在盐厂做事,我掏钱给你开个店或者工厂,你来当老板,你这么聪明,肯定没问题的。别在立新做事了,那里不适合你。”

    孟连生转头看向他:“二公子是怕我在立新受欺负,过得不好吗?”

    沈玉桐不置可否。

    孟连生道:“柏先生对我很好,我没受过欺负。”

    沈玉桐说:“我是想着你在别人手下做事,总有身不由己的时候。而且柏老板和孙老板做的事,总归不大安全。 ”

    孟连生弯唇一笑:“二公子不用替我担心,我有自己的打算,不会一直在别人手下做事的,我也会保护自己。”他顿了顿,又说,“我也会成为很厉害的人。”

    沈玉桐笑说:“你本来就很厉害。”

    孟连生又好整以暇重复一句:“我会成为真正厉害的人,能和二公子并肩站在一起的那种。”

    沈玉桐失笑,将水中的帕子捞起来,搭在他肩头,让水流从脊背划过,漫不经心道:“我们现在不也并肩站在一起么?还在一起洗澡呢!”

    孟连生认真道:“不一样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四舍五入就是谈恋爱了吧

    第37章、第三十七章 人性总会露出一点自私的本性

    打定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后,沈玉桐是彻底安心地在土司府住了下来。

    西康的娱乐活动有限,白天骑马打猎,晚上围着篝火跳锅庄。好在沈玉桐早过了喜欢吃喝玩乐的阶段,倒也不觉得无聊,尤其是身边的孟连生整日好像都欢欢喜喜的模样,他想不被感染都难。

    不知不觉中,好像这种与世无争的日子,也真的不错。

    自从在马上小显身手后,沈玉桐原本一个跟着朋友借住在土司府的客人,境遇变得有点不一样了,三不五时,就有不知哪里来的姑娘们,跑来看他。一开始只是在马场,后来干脆有人拎着各种吃食给他送上门,为得就是一睹这位上海滩少爷的风采。

    若论起英俊,孟连生也并不比沈玉桐逊色多少,何况他又是骑马的好手,在马场比赛常常拔得头筹。但他的英俊仿佛是标志过头,便少了自己的特色,甚至像条变色龙一样,穿着短褂在码头,便是贩夫走卒,换上西装坐在咖啡厅,又是标准的上海滩摩登公子,到了这边他穿了当地的白纱褂子和拦腰系袖的袍子,举手投足间与当地人看起来也无甚区别。

    人们总是更好奇新鲜的人和事,英俊的孟连生,看起来并不新鲜,所以也并不如何吸引姑娘们的眼光。

    而沈玉桐不一样,无论在哪里,他都是风雅矜贵的公子哥。在上海滩里,他冠绝十里洋场,到了西康,他更是独一无二。对看惯了粗野汉子的西康姑娘们,这样一个斯文俊逸风度翩翩的俊美公子,那该多新奇。

    何况他又是那样地绅士和善,对着女子总是带着轻风和煦的笑意,说起来话和声细语彬彬有礼。无论是年长的妇人,还是年轻的少女,都是头一遭见到这样的男子,简直恨不得日日组团来参观。

    沈玉桐对于西康姑娘们的热情,倒是不以为意,但孟连生却日日如临大敌,每次进入马场,看到有扎着辫子的姑娘跑过来,他都赶紧挡在沈玉桐跟前。

    他也不是多善言辞的人,却非得用他磕磕巴巴的当地话充当沈玉桐的传声筒。

    回到土司府那就更甚,每次有姑娘来,他便让沈玉桐进屋,自己在门口应付她们。幸而他从来不遭人讨厌,还有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并不会让人发觉他是在故意阻拦,只当是好心。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沈玉桐渐渐习惯了这里与世无争的生活。白天他们骑马看花,晚上泡温泉看星星月亮。

    当然,他也清楚所谓的与世无争,其实也不过是表现。

    乱世之中,没有乌托邦。

    比如大片的烟园里,美丽的罂粟花正在慢慢变成果实,过不了多久,烟园里的农奴,便会拿着小刀将果实切割,将白色的汁液收集起来,晾干之后变成黑褐色的生鸦片,再烧制成烟土,发往各地。

    谁都知道大烟是坏东西,但国力衰弱,工业发展缓慢,就连权势滔天的军阀们,也得靠烟土税收养兵。普通人再如何痛恨这门行当也无济于事。

    因而他也不能责怪在立新做事的孟连生。

    桑吉土司府每一季,都有盛大的狩猎活动。如今已经仲夏,一行寄住在土司府的客人,正好赶上这一盛事。

    “二公子,我教你用火铳。”

    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孟连生拿过顿珠送来的火铳和弓\\箭,要给沈玉桐演示。沈玉桐认真记下操作之后,笑道:“我就是跟大家一起去凑个热闹,也不指望能打个什么回来。”

    孟连生点头:“听说相岭山凶兽多,到时候我们跟紧点,别走散了。”

    沈玉桐笑:“嗯。”

    因为是盛事,出征前桑吉土司带领众人吃了一碗火辣辣的出征酒,在长长的号角声中,骑着马儿出了门。

    除了桑吉土司带领的数十人,身着便服身背□□的了刘旅长也带了几个手下一道前往,孙志东和杜赞自然也要一起凑热闹。两人背着□□,腰间别手/枪和短刀,装备颇齐全。就是坐在马背上,一出门孙志东就开始打哈欠,约莫是这阵子在西康实在无聊,吃多了鸦片的缘故。

    孟连生和沈玉桐跟着顿珠的小队伍,行在最后。

    顿珠今日豪情万丈,信心满满,一路上说了好多次,一定要猎一头大黑熊回来,回头给她生病的娘做一张褥垫。

    相岭山离土司府不算太远,骑马行了一个时辰便到了山下。这山几乎是座原始丛林,除了打猎,平常鲜少人涉足,进了没多远,马便不能行走,一行人下了马,将马匹拴好,继续步行深入。

    好的猎物都躲在山林深处。

    渐渐的,人慢慢散开。

    孟连生和沈玉桐本就是来凑热闹,没打算拼死劲儿,顿珠很快将他俩抛在身后。

    两人干脆找了块空地休息。

    沈玉桐拿出水囊喝了一大口水,又抹了把脸上的汗,笑问:“你说顿珠今天能不能猎到黑熊?”

    孟连生道:“他一片孝心,应该会如愿的。”

    沈玉桐又问:“那你想猎个什么回去?”

    “我什么都不想猎,”孟连生摇摇头,“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除非吃不饱饭,才要去打猎。”

    沈玉桐微微一怔,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种想法,继而又因为自己刚刚还想着要打两只锦鸡的打算,而自惭形秽。

    他将水囊放在一旁,双手枕着脑袋,靠在身后的大石块上,笑说:“那我们就什么都别猎了,就当是出来玩耍。”

    “好。”孟连生弯唇一笑,随他躺下。

    两人躺在原地,脚步声渐渐走远,应该都是往深山里去了。斑驳阳光从树杈中投射下来,舒服得人不想动。

    时不时从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应该是发现猎物在开枪。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沈玉桐都快睡着时,忽然一阵绵密的枪声响起。他猛然间睁大眼睛竖起身,身旁的孟连生也睁眼坐起来。

    一开始还想着是不是谁遇到什么凶兽,但很快那枪声变得此起彼伏,这绝对不是在打猎。

    孟连生神色一震,拉起沈玉桐:“山上有埋伏,我们快往回跑。”

    沈玉桐没明白:“什么埋伏?”

    孟连生道:“应该是桑吉土司的仇家埋伏在山上。”

    因为在土司府过了一个多月与世无争的日子,差点让沈玉桐忘了,西康这片土地也从来不安生,土司部族之间的争战一直就没断过。

    枪声越来越近,应该是在往山下逃,林中鸟雀被惊得四处飞掠。

    两人不敢耽搁,发疯的往停马处跑,只是跑了没多久,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有动静,马儿嘶鸣和逃窜的声音传来。

    沈玉桐心里一凛,即使不看也猜到,山下也有人,且在动他们的马,以此截断他们的退路。

    紧接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响起,是下方的人跑上来堵截了。

    约莫是听到两人的动静,有人砰砰开了两枪。

    如今是前有虎后有狼,进退不得,只能往左右方向逃。

    沈玉桐生长在都市,在山林里活动,总还是不大熟练,比起孟连生的如鱼得水,他简直在拖对方后腿。他见这样下去不行,想了想,喘着气道:“小孟,两个人目标太大,我们分头跑。”

    孟连生点头:“好,你跑左边,确定没人后再往下跑,那边是桑吉土司的烟园,你去叫人来帮忙。”

    他说完不等沈玉桐回答,已经超右边飞速跑去。因为动作太快,顷刻间便隐没在葱郁的丛林中。

    虽然这主意是自己主动提的,为得也是不连累对方。但是看到对方跑得这么快,沈玉桐心里还是有些莫名失落。今早出来,对方还说过一定要在一起不能走散。但现在却毫不犹豫地一个人跑了,

    他默默在心中想,也许危急时刻,人性总会露出一点自私的本性。

    他也不敢耽搁,按着孟连生所说的,飞快往左边跑。只是还没跑多远,忽然听得一声枪响,正是从孟连生的方向传来。紧接着下方的脚步声便因为这枪声,变得急促,哗啦啦朝那边跑去。

    他一时愣住,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

    即使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刚刚发生了何事——孟连生开枪将人引走了。

    他听到那边的吆喝声和时不时传来的枪声,只觉双腿发软,一面担心害怕,一面为自己刚刚对孟连生的小人之心而难受。却也不敢多停留,对方开枪将人引走,就是为了替自己解困,他还得去叫人,不能浪费他的一片苦心。

    他抹了把脸上不由自主涌出来的眼泪,深呼吸一口气,趁着混乱,再次拔足朝左边的丛林深处逃去。

    山林里时不时响起的枪声,就好像打在他心口。脚下深一脚浅一脚,眼睛湿一阵干一阵。

    等山下一片罂粟花田引入眼帘,看到里面几个正在劳作的农奴时,他脸上早已经湿漉漉一片,也不知是汗水,还是夹杂了其他。

    *

    作者有话要说:

    二公子:陷进去了。

    第38章、第三十八章 得救

    孟连生原本是没打算与沈玉桐分开的,他得保护对方。但在逃跑时,他发觉这样的丛林,对养尊处优的少爷,实在是太艰难了。

    于是在沈玉桐提出分开跑时,他灵光一闪,立马答应,一面跑开,一面用枪声将追上来的人引走。

    这个办法显然很可行,在枪声响过之后,那些原本还有点遥远的脚步声,瞬间哗啦啦朝他的方向奔跑而来。

    少时在山林的经验,早已在他骨子里打下烙印,因而跑起来轻车熟路。

    他很快找到一处绝佳的隐蔽处,是一颗两人抱的大树,树旁还有一块大山石,既能藏身又方便观察下方动静。

    他将手中的连珠火\\铳上好膛,里面只有十颗子弹,刚刚已经用掉两颗。随着脚步声濒近,他从树干与十块的缝隙中看到来人,总共六个,其中两人手中拿着火枪,剩下四人则是手握弓\\弩。

    孟连生没经历过这种事,但他也并不觉得多恐惧,他想起少时因为饥饿,去山中捕猎的场景。

    捕猎的对象从兽鸟换成人,对他来说,也并无区别。

    潜伏在身体中的狩猎本能,在这一刻苏醒。

    他从缝隙中举起火|铳。

    他的枪非常快,就像是少时饥饿时,看到猎物一样,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

    几声枪响之后,六个人几乎没有任何机会逃走和反抗,就这样相继倒在丛林中,再也没有爬起来。

    孟连生微微喘了口气,等了片刻,确定没了动静,才提着枪从山石后走出来,地上六个人,其中四人已经断气,剩下两个似乎还有一丝气息,但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只身体还在隐约抽搐着。

    他一直认为万物有灵,所以从前打猎总会给猎物一个痛快。

    他想人也是万物之一,于是伸手拧断那两个还未断气人的脖子,给了他们一个痛快。

    他从这些人身上收了火枪和子弹,仔细听了下山中动静。打斗和枪声依旧在丛林深处,来时的方向已经很安静,显然是已经没了人埋伏。

    正想着要去找沈玉桐,忽然又有脚步声传来,他赶紧躲进树干后,却见是惊慌失措的孙志东在夺路狂奔。

    “东哥!”他大叫一声。

    孙志东听到这声音,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跑得更快,喘着粗气道:“小孟小孟,快救我!”

    孟连生从树干后跃出来,迎上去道:“东哥,怎么就你一个人?”

    孙志东停下脚步,啐道:“大家分头去寻猎物,哪里晓得会有人埋伏偷袭,打得人措手不及,我子弹用光了,幸好跑得快,不然早没命了。”

    他正说着,忽然双眼一亮,侧过身将旁边的孟连生用力一拉,结结实实挡在自己身前。

    孟连生微微一愣,等他回过神,一支穿过丛林的利箭,朝他直直飞过来,即使他在最后一刻,稍稍偏动了下身子,利箭还是插进了他的肩头。

    他吃痛地倒地滚进草丛中,勉强躲开了追上来的另一支箭,迅速举起火铳连开两枪。

    孙志东在他与两个追兵交火时,已经连滚带爬往山下溜去。

    孟连生刚刚这两抢开得慌乱,并没有像刚刚那样一发击中。

    他趴在草丛中,忍痛将肩头的箭折断,确定对方只有弓箭没有枪,便干脆站起身,趁着两人拉弓的空档,又连开两枪。

    两人手中的弓箭掉落,闷哼倒地。

    孟连生没去管他们是死是活,而是拿出背上的弓,反手从箭筒中抽一根箭,转过身瞄准那道正踉踉跄跄往下跑的男人。

    咻的一声。

    利箭从空气中穿过,发出一声清晰的呼啸,准确无误地射进那人的脊背。

    孙志东脚下一个趔趄,跪倒在地,惊恐地转过头看上上方,看到拿着弓的孟连生,露出一脸的不可置信和茫然。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不紧不慢又从肩后掏出一根箭上弦。

    他仍旧是一张人畜无害的脸,与平时似乎并未区别。但是孙志东却觉得自己好像见到了修罗阎王。

    他浑身血液尽失,想要逃走,却使不上一点力气,只惊恐地睁大眼睛,勉强发出一点声音:“小……小孟。”

    然而举着弓箭的孟连生,丝毫不为所动,手中的弦拉满,利箭疾驰而出,直直钉在他的脑门上。

    孙志东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死在西康这座山中,更想不通为何会死在忠诚老实的孟连生手中。

    但对死人来说,一切已经不重要。

    孟连生收了弓箭,走到孙志东身旁。

    人已经断气,但双眼依旧睁得老大,是个死不瞑目的模样。

    他面无表情地将对方头上两根箭抽走,随意在地上蹭掉了血迹,装回自己的箭筒中。原本是要转身离开,但又想起平日里孙志东对自己的好——虽然这好十分有限,但总归也是有的,于是他矮下身,伸手将那双睁大的眼睛阖上。

    “小孟!”

    杜赞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

    孟连生转头应道:“杜赞大哥!”

    大约是经过了一场激战,杜赞浑身是血,也不知是自己的还是旁人的,听到回应,确定自己没看错,赶紧穿过草木跑过来,只是刚刚跑近,便看到躺在孟连生脚边的那道身影。

    “东哥!”他大叫一声,连滚带爬扑过来跪倒在地上。

    孟连生低声道:“东哥死了。”

    杜赞将手指探在孙志东鼻下,身体猛然一颤,又用力摇动地上的人,可人死了就是死了,并不会因为他的激动而有任何回应。

    杜赞的命是孙志东救来的,因而这些年他是孙志东最忠心的手下。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他忍不住趴在地上痛苦地嚎哭出声。

    孟连生扶起他:“杜赞大哥,这里危险,我们先离开。”

    杜赞虽然因为孙志东的死失去了一部分理智,但剩下的那部分理智,支撑着他的求生欲,他没有继续坚持守在孙志东身旁,抹着眼泪,与孟连生一道离开。

    看到倒在不远处的两人,以及散落在地的弓箭,哑声问:“是他们杀了东哥吗?”

    孟连生点头。

    杜赞这才瞥见孟连生的肩头已经被血染红,紧张道:“小孟,你中箭了?”

    孟连生道:“不碍事,等安全了再拔出来。”

    杜赞自己也受伤不轻,知道再继续逗留于此,只怕会跟孙志东一样丧命,终于是打起精神:“那我们赶紧下山。”

    然而两人的运气显然不算太好,才走了没几步,便有听到有脚步声往这边跑,应该是发现了他们的动静。

    孟连生将杜赞往下方一推道:“杜赞哥,我枪里还有几颗子弹,我将他们引开,你快跑。”

    杜赞心中一震,大为感动,嚅嗫了下唇,到底还是咬牙跑开,跑了没几步,便听到孟连生开了枪,追来的脚步声往随枪声的方向跑去。

    他知道自己得救了。

    他一边跑一边模模糊糊地想,虽然东哥死了,但还有小孟。只要小孟能活着,他日后对他会像对大哥一样。

    孟连生缴获的子弹,很快被打光。他到底是受了伤,再好的身体,也渐觉体力不支,幸而他有着兽类的嗅觉和逃生本能,很快叫他找到一个隐蔽的山洞躲了进去。

    肩膀上的伤在奔跑中,还在流血,他撕下一条衣摆,胡乱将伤口暂时包裹住,然后闭上眼睛休整。

    约莫过了半刻中,又听到一阵枪声和刀剑相撞的声音,是有人交上了火。这火也没交多久便熄灭,有脚步声朝山洞走过来。

    孟连生猛得睁开眼睛,浑身汗毛倒竖。

    “阿爸,先去洞里躲一躲。”

    是顿珠的声音。

    他重重松了口气,在黑暗中叫道:“顿珠!”

    “小孟!”

    顿珠听到这声音,飞快跑进来。

    洞内光线昏暗,但还是能看到人,看到坐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孟连生,他疾步走过去焦急问道:“你怎么样?”

    孟连生摇头:“中了一箭,没什么大事。你呢?”

    随后进来的还有桑吉土司和刘旅长,总共六七个人,形容都十分狼狈。

    “我没事,”顿珠恶狠狠啐了一口:“是西南的达瓦部族,带人埋伏在相岭山上,杀了我们好多人。我看到达瓦了,等我们休整好,定要亲自取他首级。”

    几个人手忙脚乱疗伤,桑吉土司伤了腿,刘旅长皮外伤,好在都不重。

    “对了,二公子呢?你没跟他在一起?”顿珠这才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孟连生回道:“我让二公子去山下烟园叫增援,要是顺利的话,应该很快会到了。”

    顿珠点点头,他们现在确实急需增援,不过他没指望沈玉桐,那样一个公子哥落单,能保住命就是万幸。

    在洞内休整了不到半个钟头,外面丛林忽然一声响亮的呼哨传来。

    顿珠双眼一亮:“是我们的信号,增援来了?”

    他跑到山洞外,对着上空打了一个呼哨。

    几分钟后,哗啦啦的脚步声朝这边急速涌来。

    顿珠到底不敢掉以轻心,躲在洞口边,紧张地握住枪,直到确定是自己的人,才大声叫着冲出去:“我在这里!”

    沈玉桐看到他,第一个从队伍中冲上来,急急问道:“顿珠,看到小孟没有?”

    “二公子,你真带人来了!”顿珠惊喜道,“小孟就在洞里,他没事的。”

    听到这话,沈玉桐悬了一路的心,终于松下来,然后发疯一般朝洞内冲去。

    昏暗的山洞里,东倒西歪着好几个人,但他还是一眼看到靠在石壁的孟连生。

    他冲过去,几乎是半跪在他身前,握住他的手,哽咽道:“小孟——”

    ……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的triple kill

    中午十二点还有一更

    第39章、第三十九章 小孟长大了

    因为失血过多,外加疲劳过度,孟连生这会儿已经是昏昏欲睡,听到他的声音,又缓缓清醒。

    “二公子,”他努力露出一个微笑,气若游丝一般开口,“你找到人了?”

    沈玉桐用力点头:“我从烟园带了人过来帮忙。”发觉他情况似乎不太对劲,借着微弱的光线,目光落在他的肩膀,隐约看出那里被血染红一片,还残留着一截断箭,心头不由得一颤,眼眶瞬间泛红,哑声问,“你中箭了!”

    孟连生轻轻摇头:“我没事,已经上过金创药。”

    沈玉桐恨不得马上带他去找大夫,但此时山上情况还不明了,不知道还埋伏着多少人,一时半会大概是走不了。

    他凑上前,仔细确定了那肩上的伤,已经止住血,方才稍稍放心。又握住对方微微发凉的手,道:“小孟,你撑着点,等下了山,我们就去找大夫。”

    孟连生轻轻一笑:“二公子,我真没事。”

    沈玉桐点点头,握着他的手不再说话,心中却被一股巨大的难过填满。

    如果不是为了让自己顺利逃走,他又怎么会受伤?自己当时竟然还以狭隘的小人之心去揣测他。

    他沈玉桐何德何能,能让一个人为了自己连命都不顾?

    越想便越觉眼眶泛酸,恨不得大哭一场才好受,只是自己到底是七尺男儿,最终还是将泪水吞了回去,只把孟连生的手握得更紧。

    顿珠在外头清点了援兵和武器,兴奋地跑进来大声道:“阿爸,二公子将山下烟园的人全都叫来了,弹药也带得充足,我这就将达瓦的首级取回来。”说罢又转向沈玉桐,“二公子,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等回去土司府,我们一定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摆摆手:“是小孟告诉我去烟园叫人,也是他替我将追兵引开,不然受伤的肯定是我,哪里还能去叫人。”也许不仅受伤,连小命恐怕都得葬送在这座山上。

    顿珠点点头:“嗯,你和小孟都是我们的恩人,大家在山洞里等着,我们很快就回。”

    山下烟园的工人,平时种烟,战时打仗,并非普通农人,加之对山上地形熟识,由顿珠率领的这反攻一仗,打得十分顺利,很快将埋伏在山上的达瓦部族挖出来,最后顿珠亲手砍了头领的首级。

    不到一个时辰,一行人就胜利凯旋。

    洞里的人听到热烈的欢呼声,知道是打了胜仗,赶紧出来迎接。

    只见打头的顿珠,手中拎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远远就大声道:“阿爸,我把达瓦的人头取回来了。”

    沈玉桐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孟连生已经伸出一只手,快速将他的眼睛蒙住,小声道:“二公子别看!”

    别说是上海滩的贵公子,就是刘旅长这个见惯死人的丘八,看到顿珠手中那血淋淋的人头,也忍不住一阵恶寒。不得不对这些蛮人的做派,甘拜下风。

    幸而顿珠野蛮归野蛮,知道有外人在,很快让人拿了麻袋将人头装好。孟连生这才松开蒙着沈玉桐的眼睛。

    虽然未看见,但沈玉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看到顿珠手中染了血色的麻袋,胃部不由得有些翻涌。

    因为打了胜仗,桑吉土司和顿珠父子心情大好,吩咐几个手下去去清理收拾尸体,其他人先行下山。

    来时的三十余人,死了一半,活着的也多多少少受了伤,全须全尾毫无无伤的,竟然只得沈玉桐一个。

    到了山下,他才知道孙志东也丢了命,尸体被抬下山时,浑身是伤的杜赞,趴在人身上哭得涕泪横飞,倒是孟连生神色平静,并没有太多反应。

    沈玉桐倒也不觉得奇怪,这一个月来,孟连生一直和自己在一起,鲜少去跟孙志东和杜赞他们相处,想来也没有太多所谓的兄弟之情。

    原本就不是一路人罢了。

    孙志东的死,让沈玉桐很有点唏嘘,但多少也是旁观者的心态。他知道孙志东在上海滩做过多少恶,他的死与李思危一样,来得虽然突然了点,却大概是也是恶有恶报罪有应得。

    土司府这回损失不小,但也有大收获,桑吉与顿珠父子都是有惊无险,且成功取了达瓦的首级,对于土司府来说,是一桩值得庆祝的大事。

    当晚,土司府中燃起熊熊篝火,所有人倾巢而出,喝酒唱歌牵起手围着篝火跳锅庄庆祝。

    孟连生肩上的箭簇,已经叫大夫拔出来,上过创伤药后,用纱布巴扎得严严实实。

    伤其实不算太严重,只是流血过多,折腾太久,延误了治疗,导致他有些虚弱,一直是昏昏睡睡。

    沈玉桐听到外面的笙歌乐舞,想到今日死了那么多人,便对这场庆祝毫无兴趣。

    他陪在孟连生身旁,握着对方粗糙冰凉的手,长久地凝望着那张苍白的面容,心中五味杂陈,也不知是心有余悸的后怕,还是劫后余生的欣喜。

    如果那根箭射得再往下一点,只怕是这会儿床上的人已经跟孙志东一样,躺在准备燃烧火化的柴火堆上。

    孟连生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才不过十九岁,若是死在这里,大约也会想今日死去的那些人一样,很快化为一抔黄土,被世人遗忘,就像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

    幸而他的人生不是这样。

    他未来的日子一定还很长很长。

    他们以后还会去听佟老板唱戏,去围炉小馆吃夜宵,还会去海滩晒他期待的日光浴。

    只要他想要的,他一定陪他去完成。

    他没有家人,自己以后就是他的家人,他要对他好爱护他,如果再遇到危险,也要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他。

    正胡思乱想着。一枚烟火啾的一声飞上天空,伴随着更加热闹的喧嚣。

    孟连生终于是被这巨大的动静吵醒,浓长的睫毛眨了眨,双眼缓缓睁开。

    “小孟,你醒了?是不是外面吵到你了?”

    孟连生似乎还有些混沌,眼皮子微垂,目光落在自己被握住的那只手上,然后才缓缓摇摇头。

    “小孟!二公子!”杜赞从外面跑进来,手中端着一盘子烤熟切好的羊肉,“小孟一直没吃饭,我拿了点羊肉。”

    沈玉桐低声道:“我扶你起来。”

    孟连生:“嗯。”

    将人扶起来后,沈玉桐原本是要喂他,但孟连生已经伸出未受伤的那只手,拿过一块烤羊肉慢条斯理啃着,约莫是真的饿了。

    他想了想,给他倒了一杯茶水,在他口干时,将杯子送到他口边,孟连生就着他的手,喝两口水,然后朝他弯唇一笑,是惯有的纯良无辜笑容。

    “还疼得很吗?”沈玉桐问。

    孟连生摇头:“不疼,二公子不用担心。”

    杜赞道:“那么长的箭簇扎进骨头里,哪能不疼?我这身上只是皮外伤都疼得厉害呢。”说着叹息一声,“要不是小孟你掩护我,我今天估计也和东哥一样,死在山上了。”

    孟连生又吃了一口羊肉,淡声道:“杜赞大哥,人死不能复生,谁也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你也别太难过。”

    杜赞红着眼睛道:“我跟了东哥七八年,看到他好好一个人来,回去却只能是一把骨灰,说不难过肯定是假的,不过干我们这行的,本来就是把脖子悬在刀刃上,我自己能捡回一条命,已经算是万幸。”

    沈玉桐一听他说“脖子悬在刀刃上”,心中就狠狠一个激灵,赶紧道:“小孟杜赞,我看你们回了上海,就老老实实做生意,别再干这些危险的事了。”

    杜赞却是苦笑一声,道:“二公子,你身在锦绣堆里,背靠大树,不懂外面的腥风血雨。如今这世道,我们在外面打拼的,要是老老实实,别人就不会让我们好过。”

    沈玉桐皱眉,忧心忡忡地看向孟连生。

    孟连生抬起眼皮子,黑沉沉的眸子对上他,点头道:“二公子放心,我其实就是在码头做事,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沈玉桐知道他与杜赞到底不一样,微微舒了口气。

    因为孟连生和沈玉桐在这次狩猎被偷袭事件中,立下大功。养伤的这些日子,桑吉顿珠父子每日都差人送上各种各样的补品,鹿茸虫草人参换着花样做给孟连生吃。

    孟连生年纪轻轻,原本身体底子就不错,在山上流失的血,在大补之下,很快补了回来,不过十来天,连带脸颊都圆润少许,气色更是好过受伤之前。

    只是肩膀上的伤,还是得一点一点愈合。

    土司府虽有奴仆,但沈玉桐不想假他人之手,非得自己亲手照顾他。好在孟连生只是肩膀受伤,除了宽衣和洗澡不大方便,生活自理没什么问题。

    先前怕伤口碰水,沈玉桐都是打了热水,替他擦身。待养了十来天,见他被土司府送来的各种补品,补得唇红齿白,料想没有大碍,便找到浴盆,让他好好洗了个澡。

    “二公子,我自己来吧!”

    脱光了在浴盆中,与坐在床上到底不大一样,孟连生有点不太自在地开口。

    沈玉桐失笑:“你还害羞了?都是大男人,又不是没坦诚相见过,别乱动,小心水弄到伤口。”

    孟连生双手搭在木盆边缘,身子微微僵硬,却老老实实没有再动。

    实际上他并非真的害羞,而是这些天因为总是进补,补得过头,补出了一身邪火。

    他是正常的男子,有着正常的欲望,但平日完全可以掌控身体的欲望,从不会让自己在沈玉桐面前露出丑态。

    可此时泡在温水中,当沈玉桐拿着毛巾的手,在他身上滑过时,一旦肌肤相亲,那邪火便开始不受控制地乱窜。

    及至沈玉桐开始为他清洗身下时,那邪火更是不听使唤地一骨碌往下涌去。

    沈玉桐原本是在专心给他洗澡,屋内又只点着一盏松油灯,光线昏沉,他一开始并没在意,然而手上不经意传来的触感,让他不不得不去注意到孟连生身体的变化。

    他望着暗影中的一柱擎天,手上的动作一时顿住。

    孟连生见他停下动作,分明是发现他的反应,赶紧侧过身,身子也微微蜷起,试图将自己的丑态掩盖。

    沈玉桐摸摸鼻子抬头,借着油灯昏沉的光,见他从脖子红到耳根,简直像是快要滴出血一般。笑道:“小孟这是长大了啊!”

    因为对方比自己小上几岁,又心性单纯,他总忍不主将他当成孩子,但其实十九岁也并不算太小了,至少在生理上,已经是一个彻底成熟的男子。

    但沈玉桐因为知道对方没碰过女人,虽然他身体已经成熟,但依旧坚信他还不懂人事。于是像一个谆谆教诲的兄长一样,和声细语道:“小孟,你这样很正常,说明你长大了,是个真正的男人了,不用难为情。”

    孟连生背着他不说话。

    沈玉桐闷笑了声,又低声道:“需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处理?”

    孟连生点点头,又用力摇头。

    沈玉桐被他鹌鹑一样的反应弄得哭笑不得,只能绞帕子,给他擦干了肩头和背上的水,道:“那我出去了,你自己处理。”

    孟连生细弱蚊蝇般地嗯了一声。

    沈玉桐起身,走到木门边,伸手握住门栓准备开门时,又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

    浴盆里的孟连生已经微微直起身,年轻的身体,笼罩在朦胧的灯光和水汽中,有种失真一般的美感。

    那线条流畅的肩胛骨,在抬手时微微浮动。

    沈玉桐的喉头也本能般随之滑动了下。

    他打开门走出去,并没有走远,静静站在外面望着天空的圆月。夜晚的凉风轻轻拂过,但他却莫名觉得有些燥热。

    当屋内一声低低的呻\\吟传入耳畔。

    好像更热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

    第40章、第四十章 拥抱

    孟连生自认在沈玉桐面前出了回大丑,再见到土司府的人送来鹿茸人参之类的补品,简直是如临大敌,无论如何都不再享用,每日只拣粗茶淡饭吃。

    只是,他的邪火是被成功镇压,沈玉桐心中却好像有一团小火苗在蠢蠢欲动。晚上躺在床上,只要孟连生不经意地碰到他,或是睡着时手腿无意识搭在他身上,那团小火苗,就跟被添了油一样,若不是刻意压制,只怕会星火燎原变成熊熊烈火。

    他不是单纯懵懂的孟连生,他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是不愿也不能多想,尤其对上孟连生那双如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时,更觉只要想一想,都是一种罪恶。

    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很清楚。

    他可以自己沉沦,但不能引诱白纸一样的孟连生堕落。

    孟连生对于沈玉桐微妙的变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每日与他形影不离,看到好看的,吃到好吃的,都要马上来叫他,张口闭口二公子,看到有姑娘上门,依旧打太极一般将人拦下。

    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孟连生肩上的纱布换了几次后,彻底拆掉,只剩一个新鲜的红色伤疤,昭显着他曾经历过的危险。

    杜赞也渐渐从孙志东死亡的悲痛中走出来。他是一个完美的手下,忠诚勇猛执行力强,也颇有几分机智,但因为当惯了手下,习惯了听令行事,早忘记什么叫做主见,一旦没人吩咐他命令他,他就跟个迷路羔羊一样,全然不知自己该做什么。没了孙志东,他几乎是本能地每做一件就去问孟连生。

    等到孟连生终于通过顿珠的帮忙,成功让桑吉土司将三片烟园的烟土全交给立新后,杜赞彻底将孟连生当成了主心骨,取代了孙志东在自己心里的地位。

    孟连生年纪小又如何?

    他是柏老板心腹,也是他救了自己这条命,如今没了孙志东,回到上海滩,若是不出意外,柏老板一定会将小孟提拔上来。小孟迟早也会变成他老板。

    杜赞的转变转得理所当然。

    还未回到上海,孟连生已经有了手下心腹,即使他依旧叫对方杜赞大哥。

    在他们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刘旅长的兵马也准备就绪。他的督军给他派了三万大军,让他务必将自流井抢回来。

    三万大兵带着两枚大炮,若是赶不走王师长那万八千的散兵游将,刘旅长觉得自己身上这身蓝灰色的戎装,以后也没脸再穿,直接灰溜溜跑回老家种田得了。

    告别的那日,穿戴整齐的刘旅长,终于一改这几日的衰样,颇有几分军中英杰之风,领着几百手下对送行的众人郑重敬了个军礼,又专门走到沈玉桐跟前道:“二公子,你放心,等我将姓王的赶走,你就回自流井安心办厂。”

    沈玉桐笑着点头:“那就祝您旗开得胜,也要注意安全。”

    刘旅长道:“我先前弃城逃走,就是怕城中百姓手上伤害。这回我已经悄悄通知以前的部下,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会尽力将百姓安排好,不管打多大的仗,老百姓和盐场的损失一定要降到最低,我们打仗也不能毁了自流井的根本。”

    不得不说这刘旅长颇有些优柔寡断,也算不上多勇猛,但如果当兵的都当成他作风,于国于民都不算坏事。

    沈玉桐对他有了莫名的信心:“刘旅长,我等你的好消息。”

    刘旅长一走,也就意味着沈玉桐和孟连生,离开分别的日子即将来临。

    朝夕相处同床共枕三个月,还有了过命的交情,两人的感情,早已今非昔比,一想到要分开,沈玉桐的心里就憋得慌,像有石头压住一样,简直让他喘不过气来。

    孟连生显然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刘旅长一走,他脸上的郁郁寡欢便显而易见地表露出来。

    眨眼间,西康已经从夏日进入初秋,晚上变得更加清凉,自打孟连生受伤后,两人就再没去过后山的温泉。

    送走了刘旅长,两人默契一般沉闷了一整天,夜幕降临后,又心有灵犀一般同时提出去泡温泉。

    于是,收拾好了换洗衣裳,带上香胰子和帕子,踏着月色出了门。

    沈玉桐坐在水中,用温热的水打湿了脸,状似随口问:“小孟,你们决定什么时候走了吗?”

    孟连生在他对面坐下,瞧了他一眼,回道:“柏老板那边来了信,说东哥不在了,就让我们盯紧点,等第一批烟土装箱上了路就回上海。最迟月底,我们就得走了。”他顿了下,又补充一句,“不过也得看刘旅长那边的情况,要是他顺利,人和货都能按计划走,要是川内乱了,恐怕还得再观望几天,但总归是不能迟过下月初。”

    沈玉桐点点头。

    两人一时都没说话,只隐隐又秋夜的风从旁边拂过。

    须臾后,两人又不约而同抬头,对上彼此的眼睛。

    “二公子,等刘旅长打了胜仗,你是不是就要回自流井办盐厂?”

    “嗯。”

    “办盐厂要多久?”

    “这个我也不说不准,井盐和海盐不一样,自流井和奉贤也不一样,也许大半年,也许一年多。”

    “那中间会回上海吗?”孟连生睁大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期待地问。

    沈玉桐沉默,从自流井去上海来回一趟,光在路上就得半个月,如果上海家中没有大事,在精盐厂办起来之前,他约莫是不会浪费时间回去的。

    但他不能这样说,因为知道孟连生在等一个什么答案。于是轻轻笑了一声,拿起水中的帕子,搭在他肩膀上,道:“想这么远多何?都还不知道刘旅长这场仗能不能打赢?”

    “也是。”孟连生点头,又想到什么似的,道,“那如果刘旅长没抢回自流井,你是不是跟我们一起回上海?”

    沈玉桐:“嗯,是的。”

    孟连生点点头,也学他一样,将手中的帕子放在他肩上。

    两人面对面,默契地为对方擦拭身子,为了缓解这挥之不去的离愁,沈玉桐故意拿着帕挠他肋下。

    孟连生笑得身子直打颤,最后大概是实在受不住,捉住对方的手,一把将他抱住。

    身体与身体在温泉水中滑腻的触感,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像是一把火将两人烧起来,都忍不住有些战栗。

    这回颤抖的不只是孟连生,还有沈玉桐。但他没有推开他,甚至还反手抱住他的肩膀。

    两个人一时都没再开口,只闭着眼睛紧紧抱着彼此,用力汲取对方身上的气息,在彼此的耳畔边低低喘息。

    眼见一团火就要点燃。

    沈玉桐骤然清醒过来,睁开眼睛,不着痕迹地将孟连生推开,欲盖弥彰地给还在怔愣中的人,泼了一捧水,笑道:“别闹了,洗好了早点回去睡觉。”

    孟连生眼睛垂下,掩盖眸中情绪,轻轻笑了声道:“嗯。”

    沈玉桐不着痕迹地与他分开一点距离,佯装认真擦拭身体时,然后不动声色地掀起眼皮,看了眼不远处低着头的人。

    那浓长的羽睫挂上了水汽,是一个再乖顺不过的模样。

    沈玉桐心有余悸般深呼吸了口气,幸好刚刚自己及时打住,没有做出什么逾距的行为,将单纯懵懂的孟连生带上歪路。

    然而只要想到即将与他分开,心中就难受得厉害,恨不得将人揣在怀里带走。可他也明白孟连生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有自己的人生和要走的道路,他没有权利也没有立场将拽着不放。

    除非刘旅长失败。

    他与孟连生就还能继续过一段这种不被打扰,与世无争的日子。

    旋即又因为自己的这种恶念,狠狠打了个寒噤。

    在如今这个世道里,即使他是沈家的二少爷,也无法心安理得地抛开一切,沉溺自己那点见不得人的私欲。

    他有自己的责任和担子。

    两人没再说话,就像刚刚那个失控的拥抱,好像从来没发生一样。

    许久之后,沈玉桐站起身,擦干自己身子,淡声道:“我好了。”

    孟连生抿着唇瞧他一眼,点头:“嗯,我也好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二公子知道自己是弯的,毕竟人是从腐国回来的→_→

    二公子:我绝不能把纯情懵懂的小孟带上弯路!

    早弯成麻花的小孟: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