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芘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八零之姐不是学神 > 第4章 妖精妖怪
    过了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端着碗走了进来。



    她梳着齐耳短发,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卡其布小翻领上衣,脸色红润,精明干练,面容与妈妈有七八分相似。



    “家婆!” 丰雪脱口而出。



    外婆把手里的碗放到柜子上,一把搂住了丰雪,从头看到脚。



    “我的幺孙儿啊!雪娃呀!呜呜!你吓死家婆了!早晓得嘛就带你们三姊妹一起走人户了嘛!我的幺孙儿啊!呜呜!家婆心痛哦,快点来家婆看一哈,我的幺孙儿是遭罪了啊!呜呜——”



    丰雪掏了掏耳朵,丰秀则是笑眯眯地看着外婆表演。



    外婆不愧是十里八乡的有名的媒婆,这话是一套一套的;这声音跟唱歌似的,抑扬顿挫,中气十足,任谁招架得住啊!



    瞧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外孙女显然是真爱了!



    手一摸到丰雪的头发,她立马板起了脸转过头说:



    “我说月香啊,你带娃娃还是要把细(仔细)点嘛!二娃头发都还没干,还不快点去拿根干帕子(干毛巾)来擦一哈!等会儿娃娃感冒了……”



    妈妈赶紧出门去找毛巾,丰秀也跟着一骨碌爬下床去。



    不孝孙女丰雪眼珠一转,两只小手扒在外婆耳边,小声说:“家婆,你不要生气了嘛,我跟你说,我在水底下看到神仙了!”



    啥???外婆的声音戛然而止。



    她胡乱抹了一把脸,把丰雪放在腿上坐好,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来,乖幺孙儿,给家婆说一哈,你真的看到了神仙?神仙长啥样子?你还看到了啥子呢?”



    丰雪心里暗暗好笑,她飞快地组织了一下语言:“嗯,是个白胡子老爷爷,穿着唱戏的长衫子。还有像庙子一样的房子,红色的墙,金黄色的瓦,好好看哦!。”



    “安(真的吗)?” 刚走到门口的妈妈吃惊地问道:“你看到爷爷在做啥子?他跟你说啥子没有?”



    “老爷爷他,他在打拳,我就跟到他打。嗯,后来我饿了,爷爷就给我吃,哦qi了一个红色的果果。然后他就说,然后他就用手指拇杵了一下我的额头,说我该回去了。然后,然后我就不晓得了。”



    机灵如我!丰雪给自己疯狂打call。



    她夸张地舔了舔舌头:



    ”果果好qi(吃)得很!我都还想qi。”她特意把qi字咬个重音。



    好险!差点漏黄!洋县农村地方口音很重,她离乡多年,在外从来都说普通话,当地话忘的忘改的改,以后可要注意点。



    外婆陷入了沉思。



    丰雪有一点点心虚。



    这个伏笔算是埋这儿了,只要能从爸爸那里印证自己的话,外婆自然会深信不疑。一旦她信了,那自己以后的瞎话就比较好接着编啰。



    正擦着头发呢,三个男人走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男人三十多岁,中等个子,浓眉大眼,高鼻梁,五官深邃,轮廓分明的脸上带着坚毅的神色。他穿着背心大裤衩打着赤脚,裸露的皮肤呈现出健康的古铜色。手臂肌肉鼓起,血管清晰可见,充满了力量。是爸爸没跑了。



    落在后头的显然是外公。他高高瘦瘦,打着赤膊,黑红色的国字脸,鬓角还淌着汗,一张瘦巴巴的脸上写满了担忧。



    提着药箱的自然是赤脚医生任志福了。他是家传的中医,虽然医术平平,但由于医生在农村本就稀缺,再加上他的脾气也是一等一的好,因此很受村人尊崇。



    多年后再见,丰雪哽咽着低低喊了一声:“家公!爸爸!” ,眼圈红了。



    两人忙不迭答应,然后引着志福老师上前。



    任志福打量着面前的小女孩,皮肤白皙,眼睛又大又亮,高挺的鼻梁,尖尖的下巴,和她大姐跟一个巴掌打下来似的(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太像了。许是受了惊吓的缘故,看起来神情有些恍惚。



    他伸出两指,按在女娃儿的脉搏上,片刻,又翻了翻眼皮看了看舌苔。



    丰雪忍不住心里疯狂吐槽:



    庸医啊庸医,看舌苔也就算了,还翻眼皮,我还活着呐!



    外婆神情紧张问道:



    “志福老师,我孙娃子啷个样?没得事嘛?”



    任志福摆摆手说没事,也不用吃药,只需给娃娃吃点好的,好好睡上一觉就没事了。于是,一家人千恩万谢送出门去。



    丰雪只觉得异常疲惫,眼睛一闭睡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外面已经天黑了。妈妈把晚饭端了进来。



    清亮的水面飘着几滴猪油,碗底卧着两个荷包蛋。蛋白光滑圆润,紧紧包裹着蛋黄,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可丰雪哪里吃得下。



    这时候的鸡蛋可金贵了,家家户户都指着拿它们换粮食呢。



    丰雪爬下床,端着碗出门,就着月光,穿过院坝到了灶房。



    昏黄的灯光下,一家人正围着方桌吃晚饭。饭桌中间摆着一碗酱,每个人手里都捧着一碗稀薄的黄糊糊。



    只一眼,丰雪便认出了今晚的主食——玉米糊糊,小时候她无数次吃过也煮过。那做法那口感至今印象深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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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晒干的玉米粒儿在石磨上磨成细粉,做的时候先把适量的水烧开,一手拿锅铲,另一手抓一把粉,边洒边搅。糊糊的浓稠度取决于玉米粉的多少,少抓点粉就稀一点,多抓点就浓一点。洒完后必须快速铲动锅底,否则就会糊锅。



    当然,玉米糊糊吃腻了还可以花样翻新,煮成红薯玉米糊糊,做法也简单。先把红苕砍到锅里,等红薯煮耙了再下玉米粉,这样可以省下点粉,毕竟红薯这玩意儿是真抗饿。



    (对,你没看错,是砍不是切!砍红薯是农村娃儿的必备技能之一: 红薯削皮后握在手里,手指微微固定红薯,另一只手握着菜刀,一只手砍的同时另一只手配合转动,一点一点把红薯砍进锅里。动作越娴熟,砍得就越快,大小也越均匀。)



    至于味道,闻起来清香,吃起来糊嘴,入口后粉粉渣渣满口钻,但回味略甜,也不算很难吃。



    刚走到门口,她爸便看见了:“二娃,你起来了啊!”



    这声线低沉饱满还带着磁性,简直不要太性感!丰雪觉得自己终于真相了:难怪妈妈当年被迷得七荤八素的死活非要嫁给他。连自己都快成老爸的小迷妹了。



    妈妈闻声接过丰雪手里的碗,拉着女儿坐下。



    “啷个没有动呢?不好吃吗?”



    外婆狐疑地端过碗,抿一小口汤,说道:“放了糖的,是甜的啊。”



    糖水蛋当然是甜的了!丰四儿糊糊也不喝了,双眼放光盯着那只碗。



    丰雪没说话,只拿过筷子,小心把鸡蛋夹成小块,往每个人碗里都放了一块。剩下最后一块在碗里,连碗一起推到自家弟弟面前。



    “我啥子都不想吃,我就想吃点酸菜下糊糊。” 丰雪解释了一下。



    “二姐等到,我去给你抓酸菜。” 三妹屁颠屁颠跑了。



    看到妹妹的身影,丰雪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童谣:



    妖精妖怪,去拈酸菜,



    听到碗响,跑得飞快。



    丰四儿飞快把自己的搪瓷碗往丰雪这边一送,又小心捧起糖蛋碗:“二姐,我的饭饭给你,我吃了。”



    看了看幺弟唇边糊着的那一圈黄,丰雪实在没有勇气接过他的碗。



    爸爸伸手把幺弟碗里的糊糊倒进自己碗里,再仔细把糊在碗底的一起擀下来。



    外公起身给丰雪盛了半碗糊糊过来,拿了筷子放到丰雪手里。看到糊糊表面上亮亮的,她用筷子轻轻一挑,碗底的一小坨还没化开的猪油便露了出来。



    这种被家人宠着的感觉可真好啊!丰雪的双眼模糊了。



    姐妹兄弟天真烂漫,四个老人勤劳善良,一家八口相亲相爱。日子虽然穷,却温馨和睦有滋有味。这样的亲人这样的家,怎会不值得守护?



    她好像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重生:



    上天让我重生,就是让我回来守护家人的。



    既如此,那我怎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人再走前世的老路?



    这辈子,就让我来守护你们吧!上辈子的亏欠和遗憾,我会慢慢弥补。



    丰雪不再纠结,她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整个人感到了一种脱胎换骨的轻松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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