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芘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 > 第121章 进山捡飞龙
    “红军哥,剩下的交给我吧!”这时,杨秋雁端着另外一盆面走了过来。



    杨秋雁趁着刘红军出来蒸馒头这会功夫,已经把裤衩子烤干,重新穿上。



    “有点晚了,我先送你回家吧!



    我回来自己蒸就行!”刘红军上前接过面盆,笑着说道。



    这都八点多了,再不回去,估计老丈人和老丈母娘该着急,安排大舅哥过来找人。



    “嗯呐!”杨秋雁也知道时间有点晚了,也就没有拒绝。



    牵着杨秋雁的手,一路聊着,把她送回杨家。



    “红军哥,明天一早你等着我,咱们一起进山。”杨秋雁临进院的时候,还不忘叮嘱一句。



    “放心吧!不等谁,也等着你,谁让你是我的媳妇呢!



    快进去吧!”刘红军笑着摸了摸杨秋雁的脸颊道。



    “嗯呐!”杨秋雁开心的走进院子。



    “你个不害臊的死妮子,还知道回来啊?



    我还以为你,今天要住在红军家里呢!”杨母看到杨秋雁进来,用手点着杨秋雁的额头骂道。



    “娘,我帮红军哥蒸馒头······”杨秋雁红着脸辩解道。



    “丫头,按说你和红军已经订婚,再有两个月就结婚,我不该管这么多。



    可是,你得记住,千万不能做出格的事情,那个事,得留到新婚的时候。”杨母拉着杨秋雁的手,仔细端详了一会,才小声叮嘱道。



    “娘,我没有······”杨秋雁说着,忍不住红着脸低下了头。



    “还没有!你看看的眼角含春的样子·····”杨母又在杨秋雁的额头上点了一下,也没再多说别的。



    自己的闺女,一门心思的想要嫁给刘红军。



    好在也定亲了,这女婿她也喜欢的紧,也就不再多说别的。



    最主要的还是,两个人整天腻在一块,要做点别的,那也早就做了,她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转眼,第二天一早,刘红军早早的起床,洗漱,然后练拳。



    不等刘红军练完拳,杨秋雁就蹦蹦跶跶的走了进来,甜甜的叫了一声“红军哥”,然后走进厨房,开始忙活起来。



    刘红军练完拳,出了一身大汗,拿着毛巾擦洗了一遍身体。



    然后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把所有的狗喂一遍。



    把‘梨花’、‘黄忠’等五条伤狗放出来,让它们在院子里活动活动,方便一下。



    “红军哥,快洗手,吃饭了!”杨秋雁很麻利的做好了早饭,端进屋里,对着刘红军招呼道。



    “好!”刘红军随口回应一句,然后洗手进屋吃饭。



    早饭很简单,白面馒头,苞米查子粥,小葱蘸酱,腌白菜,还有腌制的小黄瓜,这样的早饭,已经胜过屯子里所有人家。



    就是书记、队长家,也不敢这么吃。



    喝着苞米茬子粥,就着小咸菜,刘红军吃了五个大馒头。



    吃完饭,杨秋雁又麻利的去收拾碗筷。



    看着忙碌的杨秋雁,刘红军很是开心,这样的媳妇,值得用一生去疼爱。



    上一世,虽然没有亏欠,但终究是陪伴的不够,这一世,刘红军想要的就是,陪在媳妇身边,好好的疼爱媳妇。



    钱财,权势,什么的都不重要。



    ······



    “嗷嚎········”



    随着刘红军一声吆喝,一行五人快速的从山头上飞跃而下。



    五个人滑着雪,快速的在丛林里穿梭,不多大一会功夫,就来到昨天撒药饵的地方。



    “胜利大哥,大山,石头,你们在附近找一找,药饵被吃了,猎物肯定在附近。”来到第一处药饵的地方,刘红军就看到,昨天撒的药饵,已经全部被吃光。



    “好嘞!”三人答应一声,四撒开,在林子里,开始寻找被药倒的猎物。



    刘红军的药物并不是致命的,即便是山禽吃了,最多也就是昏迷十几个小时。



    但是,在这冰天雪地里,昏迷十几个小时,那就是要命的事情。



    “我找到了!”杨秋雁拎着两只飞龙,兴奋的喊道。



    经过一夜,飞龙早已经被冻僵。



    “我这儿也有!”大山,也找到三只飞龙。



    飞龙是群居禽鸟,一群飞龙,少的能有七八只,多的能有十几二十只。



    接着,石头和钱胜利也各自拎着两只飞龙走了出来。



    “不错,开门红!”看着四个手里的飞龙,刘红军笑着说道。



    但是这九只飞龙,昨天今天这两趟就没有白跑。



    接着五个人,又步行着来到附近的另外一个撒了药饵地方。



    “咦!”刘红军看着地上的脚印,有些惊喜。



    这脚印,是傻狍子的脚印,看地上的痕迹,这处药饵是被傻狍子给吃了。



    而且是两大一小,三只傻狍子。



    “傻狍子!”看到地上的脚印,钱胜利也跟着惊喜的喊道。



    “嗯呐!走吧,往前面去看看!”刘红军顺着脚印,当先往前走去。



    钱胜利等四人也没有说话,跟在刘红军的身后,往前走。



    傻狍子的行迹很明显,它们出来觅食,来回行走的都是一条线路,这一点和兔子差不多。



    顺着脚印走了大约有三百来米,就看到地上躺着三只傻狍子。



    傻狍子之所以叫傻狍子,就是因为它好奇心太重。



    往往就被这好奇心给害死。



    看地上的痕迹,应该是最小的那一只傻狍子,先药力发作,晕倒在地,然后另外两只傻狍子,围着晕倒的小狍子,不肯走。



    好奇也好,关心也罢,总之,一直在原地停留到它们体内的药效发作,也跟着一块昏迷在地上。



    大山很自觉,抽出侵刀,就要上前给傻狍子开膛放血。



    “等等!”刘红军连忙叫住他。



    “咋了?”大山疑惑的看向刘红军。



    “你看看,是不是还活着!”刘红军提醒来一句。



    刚才说过,刘红军的药饵药不死山禽,更何况是傻狍子,最多就是药效发作昏迷过去。



    山禽因为体型的原因,一旦昏迷,很快就会被冻死,但是傻狍子可不一样。



    傻狍子的血是热的,皮毛厚实,即便上昏迷一夜,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被冻死。



    “红军哥,三只傻狍子,都还活着!”大山身上在傻狍子身上摸了摸,又把手放到傻狍子的鼻子上试了试,大声回答道。



    “那就捉活的!”刘红军笑道。



    活的傻狍子,可比死的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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