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芘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快穿之女配要逆天改命 > 第32章 逃荒的炮灰老妇人二
    第二天一早,王大丫已经醒了,她看了一下外面的天色,大概是卯时,也就是现代的五点多,天色才微微发亮。



    屋子外面已经有人起来了,根据原身记忆,应该是她的儿媳妇在干活的声音。



    不得不说,作为一家之主,她现在不用苦兮兮的干活,只需要把活分给儿子媳妇们,她每天在家带几个孙子就行了。



    等到王大丫刚出门,就看到二儿媳张招娣一副受气小媳妇似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站在那里,等她粮食做早饭。



    好吧,她真的忘记这件事了,只能又返回去,拿着自己脖子上的钥匙去房间木箱打开,学着原主的样子,拿了两把糙米,三个鸡蛋出来。



    话说原主对待三个孙子孙女都是一视同仁,不存在只能重男轻女的现象,这个在整个村子里,都是难得的。



    可是原主不歧视孙女,可是她小孙女林春丫被二儿媳厌恶,只因为她不是心心念念的男娃,所以对她虽不至于苛责,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这点原主几次纠正,对方都是阳奉阴违,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对于此事,王大丫也不准备过于插手,毕竟她的任务不在那个孙女身上。



    她都已经起床了,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的起床了,大孙子也带着几个小的出去捡柴火了,只能说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对此,王大丫不准备改变小孩子们勤劳的性子,毕竟马上都要逃荒了,大家哪里有养尊处优的资格,连她这个老太太都得身先士卒。



    大儿媳赵小花一看到她来了,就嘴甜的像她问好,也难怪原主在心里会更喜欢她一点。



    因为原主认为,二儿媳就跟锯嘴的葫芦,一声不吭,只知道埋头干活。其实这都没有什么,主要是她对娘家侄子都比她闺女要好,实在是让王老婆子看不上眼。



    等到了饭点,张招娣做好了一大家子的早饭,就是一锅清晰能照见人的粥,一碟咸菜和一个清水炒白菜。



    按照惯例,是她来分饭,每个大人一碗粥,小孩子小半碗和一个鸡蛋,只不过男人们碗里的粥要稍微厚一点。



    至于鸡蛋,只有一个月的月初老林家才会这样奢侈,今天正好是月头,而剩下的鸡蛋,是要拿去卖的。



    如今老林家剩下的鸡蛋她可不会去卖了,趁着这个农忙的时节,给大家补身子,到时候逃荒也能多走几步路。



    吃完了饭,几个大人都去田里了,主要是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但是现如今田里缺水,家家户户都在抢水浇地,毕竟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收成了,可是今年注定是要空欢喜一场的,因为七天后鞑子就会杀进来。



    之所以今天没有组织一家人去干活,那是她想着拿着家里的钱去囤这个时代的物资。



    如果带人去,那么不就暴露出她空间的事情了吗?



    所以,王大丫吃完了饭,就让大孙子带着两个小的去挑野菜,她则去镇子上去接他们的小叔叔回来。



    把孩子交给大孙子,王大丫很放心,主要是这个孩子除了读书不行,干活还是不错的,和他老爹一模一样。



    其实,原主一家总共就五两多银子,主要是原主一大家都要吃饭,特别是小儿子还在书院念书,虽然他也会抄书赚钱补贴家用,可是还是有些捉襟见肘。



    当初原主为什么要花五两银子买钱兰家的地,还不是想着多一些田,家里也好多些进账。



    原谅这个没读过书的老婆子,因为在她的固有印象里,只能通过种地赚钱。



    林家村距离镇子上要走一个时辰,所以王大丫一路上也不敢耽搁,只能快步赶路,路上遇到同村的人都没怎么打招呼就离开了。



    主要是原主作为寡妇,年轻的时候为了守住这个家,可以说是打遍全村妇人无敌手,所以她也没有什么没有。



    至于家人,更是早就不来往了,因为她是被家人用十斤糙米嫁给林老爹的,所以嫁人后她也没有回去。



    至于林老爹,原名林山,是个独生子,上面的父母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离开人世了。



    后面一直没有人愿意嫁给他,因为大家都认为林山克父克母,还是三十年前闹饥荒,王家把王大丫算是卖给林山了,林山这才娶到了原身。



    只可惜对方英年早逝,留下几个孤儿寡母,要不是王大丫泼辣能干,早就没有这个家了。



    一个时辰后,王大丫也到了了镇子上,也结束了对于死鬼丈夫的回忆,由于今年少雨,路上的行人都是步履匆匆,大家脸上也都是一片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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