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孕检

    “我怀孕了。”

    这句话对郑秋白而言,是破釜沉舟的极致坦诚。

    倘若不是人生重来一次的故事太过耸人听闻,他也想把上辈子的失去和错过一一讲给霍峋听。

    讲给这个,大概无论遇到什么都不会松开他手的存在。

    所以郑秋白也没什么好怕的了,他错过了一辈子,未来纵然有他无法预测的风险,他也要和霍峋有一天爱一天,这样就算分开,也不会觉得遗憾到想要一头碰死。

    见霍少爷微微张开嘴,似乎陷入了一种与世隔绝的凝滞状态,郑爷道:“怎么?傻了?我还以为,你已经猜到了。”

    郑秋白的直觉一向敏锐,情商足够高,人活的也敏感。

    从那天在瞎子大师的危房前,霍峋见到他捂着肚子出来,率先急切询问他是否肚子疼、要不要去医院开始,先前种种不太对劲的小细节就被一点点串联了起来。

    再加上霍峋总在以为他睡着的时候,偷偷伸手摸他的腰和小腹,这种直觉就愈发鲜明。

    霍峋一定已经知道了点什么。

    在今天之前,郑爷都以为霍少爷是成熟了,懂得就算是谈恋爱,彼此之间也要有秘密和空间,这样不追问也不闹腾,叫郑秋白很是放心。

    不过看霍峋现在这痴呆样,郑爷反倒有点担心是自己猜错了,他贸然开口,给这小子吓着了。

    “你吓傻了?”

    霍峋抱着郑爷的手臂越来越僵,他直勾勾地望着郑秋白的脸,难以置信这叫他盼星星盼月亮的坦白,就这样轻描淡写地来到在自己的面前了。

    视野变得狭窄,只能余下郑蝴蝶的脸,他看到那张嘴在合动,却听不到声音。

    哪怕预先从霍峥那得到了不正当途径来的确切消息,但这一刻,霍峋依旧感觉脑袋里如同被塞进一只蜂箱,暴躁的蜂群在他大脑中横冲直撞,叫他无措,惊喜到失声的无措。

    霍峋比郑秋白更清楚这句话代表着什么,对于郑蝴蝶这样周身充斥算计和利用的人来说,怀孕对于他而言是一件足以和身体缺陷相提并论的高风险事件,甚至牵扯未来。

    不是绝对的信任和坚定的选择,他绝不会轻易张口。而现在,郑秋白主动告诉了自己。

    这和郑蝴蝶主动来求婚有什么区别?

    莫大的满足感和安全感包裹住霍少爷,他忍不住眨了下眼,豆大的泪珠霎时涌了出来,晶莹的一颗,顺着他眼角滑进鬓角。

    霍峋下意识想要遮住湿润的眼睛,当着郑秋白的面,一句话还没说出口先掉了眼泪,这也太太幼稚太掉价了。

    他还想展示一下他成熟绅士的胸怀呢。

    郑爷慌了,去扒拉霍峋遮掩面颊的手,“你哭了?哭什么?”

    这是被吓哭了?还是不能接受?

    “我、我知道,我就是以为,”霍峋使劲捂着脸,不给郑秋白看他的表情,只剩露在外面嘴巴都抿成了委屈的线条,说起话来断断续续,带着明显的鼻音,“你根本不想告诉我,也不准备告诉我。”

    在今晚这场谈话之前,的确准备这样做的郑秋白:“……”真心虚了。

    “但你告诉我了。”霍少爷躺在郑蝴蝶身下,捂着脸掉泪,他知道,这是郑秋白容许人生中继续存在他的身影,他有了做这个孩子爸爸的资格。

    郑秋白也想和他继续走下去,直到很久很久之后,看不清的未来。

    上辈子的抱憾,在此刻似乎能得到终结。

    霍峋哭哭啼啼的间隙,还有功夫去想,估计这两辈子和他争风吃醋抢郑蝴蝶的哈巴狗们,哪怕是姓叶的小贱人,也没这种被郑秋白信任至此的殊荣。

    他已经胜出了,没人能撼动他的地位,自此手撕情敌那也是更理直气壮起来。

    “谢谢你愿意告诉我。”霍少爷泪涟涟道:“我一定会对你和孩子好的。”

    郑爷被霍峋流泪的原因惊呆,良久才伸手紧紧抱住这大块头,哄孩子似的拍拍,说的最多的,就是‘对不起’。

    他一直觉得,在他和霍峋这样的身份地位差里,没有安全感和自信的那个人应当是他,但霍峋似乎比他还要恐慌。

    只是这份恐慌并非来自于外界棒打鸳鸯、门楣地位的压力,而是来自于他本身。

    “霍峋,我有时候想的很多,也不是个嘴快的人,有些话我可能得斟酌很久才会说出口。”

    回想上辈子,叶静潭都明晃晃招摇过市去相亲了,也才把郑秋白逼得讲出一句‘那我呢’。

    郑爷不是一个愿意把情绪和心事挂在嘴上的人,他深知说多错多,容易落人口舌与把柄,暴露自己的短处。

    提防他人已然成为了习惯,连枕边人都不能放过,一时半会,似乎也改不掉。

    “我没想到,这会让你受伤,对不起。”

    “没关系。”霍峋不在意,“你不愿意告诉我的事情,我愿意等。”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等等呗,只要他还活着,总有等到那郑蝴蝶松口那一天。

    霍少爷只看重结果,过程吃点苦流点泪,压根不算什么。

    自打郑秋白坦白,霍峋哭成核桃眼儿那一晚过去,霍少爷比平时更殷勤了。

    这些殷勤从前都是暗戳戳的,现在实打实是放在明面上来,做什么都要提一嘴对身体、对宝宝好。

    吃坚果是对宝宝好,吃水果也是,吃人参鹿茸就更是了。

    郑秋白有时候不愿意吃,因为明摆着他现在已经有了个藏不住的小肚子,衣柜里好几条没有活动扣的定制西裤都穿不上了,那可都是新衣服,买来没一年的。

    再说了,郑爷是个精致的人,不愿意穿牛仔裤或者运动裤,只能管住嘴,外加使劲吸肚子。

    这种时候,霍峋就会摸着他的‘小肚腩’,脸上浮现一种傻兮兮的幸福感,“这也没什么,我也有肚子,我们一起吃胖好了。”

    郑爷眯起眼,伸手摸到这小子坚硬的腹肌,当即狠拧一把,威胁道:“你敢胖一下试试。”

    郑秋白未来只打算养一个胖宝宝,绝不容许眼前出现第二个胖小子,有碍观瞻。

    盈香铺面的装修要时不时去监工一下,看看进度,郑爷对他店铺的雏形也是满心期待。

    霍峋却直接发话不许郑爷亲自去,“那地方都是粉尘油漆装修甲醛,对你身体不好,让阿良哥去,带上相机,给你拍几张照片来。”

    郑爷:……阿良就算忠心耿耿,也不是这么使唤的。

    “可我想去。”这是他第一家店,也得算是创业起家的第一步,很重要。

    “想去就去呗,带个口罩。”来做客的叶聿风戳一块甜滋滋的西瓜塞进嘴。

    他这段时间在市场部,都已经风里雨里往工地跑了,什么沙尘水泥灰,都没少往肚子里吸。

    不过不打紧,人也没有那么金贵,吸习惯了就好。

    霍峋不敢凶郑秋白,还不敢瞪口出狂言的叶少爷吗?

    奈何叶聿风是一个不会看眼色的傻小子,眨巴着俩绿豆眼和他哥夫对视,谄媚道:“我这有全新的防尘口罩,叶伯给我塞的,我也没用,给你俩吧。”

    “我谢谢你。”霍少爷咬牙切齿。

    “不客气。”叶聿风‘嘿嘿’两声,转头看向郑秋白,“最近叶静潭看上了丘岳山那边的地皮,我听别人说,他还是要做小洋房别墅,但那块地皮不太好拿,起了几次冲突,你说,他怎么就一门心思做别墅呢?”

    叶老爷子为了补偿这个儿子,拿出了两块二环可以做商品楼的地皮,比丘岳山那边的沙土地值钱的多,可叶静潭真是看都不看,视金钱如粪土。

    “我怎么知道?”郑爷也不是叶静潭肚子里的蛔虫,他更懒得去揣测叶静潭为什么非要做别墅。

    给郑秋白喂了一块西瓜,又利落伸手去接西瓜籽的霍峋顺嘴接话:“有执念吧。”

    毫无疑问,叶静潭也知晓了上辈子相关的事情,应当也是做梦,他的梦无疑比霍峋的梦顺遂成功。

    这样一来,面对不够事事如意的当下,叶静潭想要复刻梦中的成功就像霍峋想要避开梦里的失败一般,必然会成为一种难以割舍的执念,甚至是夜不能寐的心魔。

    叶静潭的确生出了心魔,近来想要见到郑秋白比往常更为困难,他甚至主动在下班之后开车到金玉庭附近蹲守。

    可当临近十点钟,他先见到那辆京字牌照的黑车出现,他的心就像被倒了一桶岩浆般咕嘟沸腾。

    如果按照梦的指引,他现在不来见郑秋白,专心于手中的地皮,将项目做成功扬名立万才是正确的路径。

    可是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尤其在见到霍峋理所应当同郑秋白甜蜜恩爱的时候,嫉妒的火焰更是将他烧的面目可憎。

    这一切明明应该是他的,别墅区的地皮,霍峋的位置,郑秋白这个人,都应该是他的。

    叶静潭不懂,郑秋白明明和他一样,对梦里发生过的事情很敏感。这就证明郑秋白也有相似的感知,可为什么他总是推开自己,还转头扑进霍峋的怀抱?

    这个迟早会被郑秋白忽视忘记的失败者,到底比他好在哪?

    身份?地位?

    可这些哪里比得上他和郑秋白彼此相持相携,共同打拼事业的默契与乐趣?

    叶静潭恨得眼都红了,外加这一阵同丘岳山几个钉子户协商的事情都要他亲力亲为,是真的眼疲劳过度,遍布红血丝,成了个吓人的红眼睛。

    叶聿风在家里看到他,都要皱着眉绕道走,“大晚上,你专门出来扮鬼的吗?神经病,吓死人了。”

    叶静潭脚步一顿,血红的眼睛看向叶聿风,“郑秋白,还和霍峋住在一起吗?”

    “叶静潭,你是不是真有病啊?我告诉你了,别再跟我打听他的消息,”叶少爷板起脸,不遗余力维护郑秋白的清誉,“你不要脸,他还要脸呢!别让我真把你当成变态打一顿!恶心!”

    自打上次叶聿风在家里大张旗鼓给郑秋白准备加餐,一不小心走漏了郑爷生病的消息,这叶静潭就开始发神经了。

    叶聿风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看出来,这小贱人明摆着就是目的不纯,对郑秋白有那方面的意思。

    要不说这外面回来的小贱人,就是不知道廉耻,好歹也是小叔的辈分,怎么敢生出这种大逆不道的心思?

    “他和霍峋在一起好好的,你就别癞蛤蟆望天鹅肉了,叫爷爷知道,打断你两条腿。”

    “我才不怕。”叶静潭同郑秋白的事,叶老爷子知道,但早就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真正会为了这档子事儿被打断腿,只有霍峋。

    “他和霍峋根本长久不了,长久不了!”

    见叶静潭像个疯子一样阴瑟瑟笑起来,叶少爷只觉得脖颈上的汗毛都炸起来了,他暗骂一句神经,忙不迭跑下楼了。

    叶静潭伫立在原地笑了一会,似乎是在给他自己增强信心,良久,他慢悠悠回到自己的房间,连脏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躺进了床里。

    他太累了。

    这是梦境格外光怪陆离的一晚,当叶静潭从那一滩蔓延开来的血泊与被撞散的白玫瑰中抽离出来时,头痛欲裂。

    这次,他的梦里,郑秋白死了,死在叶家一楼正厅出口的大理石楼梯下。

    亲眼看到郑秋白跌下来的瞬间,上一秒还在同霍峋耀武扬威的叶静潭整个人都被钉在原地,浑身僵直,他不敢置信,目眦欲裂。

    而霍峋撞开了他,飞奔过去,抱住了那具瘫软的身体,试图用身上的羊绒大衣去为对方的脑袋止血。

    可纵使这样也没用,郑秋白身下的血泊依旧越扩越大,甚至没能撑到救护车的到来。

    霍峋还是彻彻底底的输掉了,他到最后,也没能得到郑秋白。

    可自己呢?

    下一秒,叶静潭猛的冲进浴室,趴在盥洗台上呕吐不止,他抬头对上镜子中的自己,面色惨白,冷汗涔涔,一双猩红色的眼珠止不住发颤。

    妈的,他和郑秋白,怎么会落到那种田地?

    怎么会?

    良久,叶静潭狠狠掐住自己胳膊上的肉,试图冷静下来,同时重复起一句话:“这都是霍峋害得。”

    没错,这都是霍峋害得。

    倘若霍峋没有闯入叶家,他怎么会放郑秋白一个人在卧室里,又怎么会下楼和霍峋对峙,给郑秋白偷跑出来的时机。

    如果霍峋没有来,郑秋白就不会想着要离开他,更不会往楼下跑,也就不会从楼梯上滚下去,导致最后的意外惨剧发生。

    所以,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霍峋。

    叶静潭为自己找到了支点,他伸手抹了一把镜子上迸溅的水珠,毫无血色的唇扯动:“没错,就是霍峋杀了郑秋白。”

    “他就算恨,也应该恨霍峋。”

    叶静潭很快梳洗干净自己,重新回到卧室挑选正装,去上班前,他抽出一只钢笔,犹豫着在桌面上的复印资料上写下了三个字——郑星星。

    这个名字,是他梦里的出现的新人物。

    叶静潭记起,他喝醉那一晚,郑秋白让他不要再白费功夫,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去找正确的人。

    叶静潭的钢笔尖戳中了那个名字,眼底平静如水,毫无波澜。

    笑话!只是个相似替代品而已,怎么会是他的正确选择?

    更何况,这世上,根本没人能够替代郑秋白。

    *

    带着不情不愿的霍少爷看完铺面的装修进程,郑秋白收到了赵泽霖的产检提醒。

    其实上个月病好后就该再去一次,只是他忙着看店铺签合同定装修风格,事情太多,给忘了。

    这件事,郑爷当然不敢给霍峋提,不然霍少爷估摸着又要白天晚上哔哔叨叨地念经了。

    郑爷不得不承认,霍峋这个准爸爸,做得比他好,也比他更负责,他先前,是真的太小看霍峋了。

    人霍少爷都已经提前开始看婴幼儿奶粉和纸尿裤哪家强了。

    “你准备去京市产检?那我也要跟着去。”

    “那就一起去吧。”这也算是霍峋的权利,“不过,我应该不会在京市久留,做完检查就回燕城,你还要趁机回家看看吗?”

    郑爷现在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和霍峋一起见家长,如果霍少爷要回家,那他就自己开车回来。

    “我不回去。”霍峋摇头,前段时间他和霍淳聊天,知道霍淳已经再度出国,父母也已经回到临渝海边住着了,家里现在的常驻人口只有霍峥陈禾与霍嵘。

    霍峋也没必要再回去探亲,再说了,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就什么时候回来。”

    阿良得知自己开车载老板去京市做产检的差事都被这姓霍的抢了,暗地里不忿许久,奈何小老板都发话了,他就算不高兴也没辙啊。

    也不知道这姓霍的是给他们老板下了什么迷魂药。

    签署文件的郑爷抬头,轻声道:“阿良,他应该去的,你就安心休假吧。”

    “他应该?那我也应该去啊!”自己还是老板钦定的签名对象呢。

    等等,霍峋应该去?

    阿良不擅长脑筋急转弯的大脑疯狂转动,此时办公室里只有他与小老板,阿良没忍住,问出这个谜底,“老板,您上次说,小小老板的爹姓霍,不会是,这个霍吧?”

    郑秋白将文件合上递过去,勾起唇角,并不言语。

    此时无声胜有声。

    阿良再缺根筋,他也能看出来这表情是什么意思。

    老天爷,他还以为是霍嵘那个霍呢!

    怎么是个这样的毛头小子啊!?

    可怜的阿良还没反应过来,其实霍嵘和霍峋的霍,是同一个霍。

    当天晚上来接人的霍少爷莫名其妙被阿良甩了好几个眼刀,“你可要好好照顾我们老板。”以及未来的小小老板。

    霍少爷当然点头,“我会的。”

    这次产检,赵院长总算见到了郑秋白的另一半,看清那张年轻的脸,赵院长惊叹一声,“原来是你?”

    他就说怎么能干出来花重金买病历这种疯癫事,原来是要做爸爸了!

    看来有钱又即将做父亲的男人行为处事都不太正常,就跟他的大老板一模一样。

    “你们认识?”躺在病床上等护士抽血的郑爷蹙眉。

    霍峋先一步否认,“我也是这家医院的VIP,看过点小病。”他可不敢让郑秋白知道自己私下里尝试过购买病历这种侵犯隐私的事,好不容易才叫郑蝴蝶觉得他成熟不少。

    赵院长见状,得体笑笑,“是的是的。”转移话题,“三个月的孕检除了这些基本项,我们要做一个早期筛畸,就是看一看婴儿有没有发育不太好的地方。”

    其实郑秋白这样的身体,完全可以在孕检的大排畸和小排畸期间发现并且规避。

    只是一般的公立医院,做排畸项目的仪器目前都还不具备,甚至做产检的概念都没有普及,这才使他身上的残缺生出来才被发现。

    郑秋白对这个排畸有些许紧张,好在霍峋坚定地拍拍他的肩,“放心,一定会顺顺利利的。再说了,就算和你一样也没关系,这又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也问过我姐姐,国外对这样的宝宝有完善的医疗措施,它会和普通人一样长大。”

    “你还去问你姐姐了?”

    “嗯。”霍峋点头,扯起别的,叫郑秋白放松心情,“她说她想要个小外甥女,但我,男孩女孩都可以,你想要什么?”

    “我都想要,所以,是什么都好。”无论是什么,这都是郑秋白自己辛苦生下来的,都是块宝。

    哪怕是个肉球,也得捧手里。

    赵泽霖闻言,推销起医院业务:“等胎儿十六周的时候,我们医院可以告知胎儿性别,二位想知道吗?”

    在港湾,医生提前告知宝宝性别并不违法,而他们本就是港湾开过来的私立医院,这种事是常有的。

    “算了吧,这也不重要。”郑爷摇摇头,他对于宝宝是男是女并不在乎,他只在乎,这个孩子是否健康,能不能顺利来到他的身边。

    孕检第一次排畸很顺利,赵泽霖说郑爷肚子里的小胎儿没有任何明显的发育问题。

    在监听胎心时,那噗通噗通的声音格外有力。

    郑爷已经是第二次听了,所以他叫霍峋进来一起听。

    霍少爷听到这声音时,眼睛都睁大了,垂在身侧的手紧张到轻颤,想当年第一次玩股票遇到涨停板的时候,他都没这么激动过。

    听了好半天,才磕磕巴巴蹦出一句:“好响啊。”

    他说完,屋里的医生护士都笑了。

    郑秋白道:“这要是不响那不完蛋了?”

    霍峋闻言也笑了。

    他觉得,这一刻油然而生的幸福,是直到他死后躺进坟墓,都绝不会忘记的一瞬。

    第 72 章 父亲

    赵院长主笔的育儿手册,霍少爷作为随行的准爸爸,也得到了一本。

    这本手册涵盖了整个孕程孕夫及家属需要注意的全部事项,甚至一些容易被人忽视的饮食相克,也被记录其中,还有‘孕妇怀孕期间口味刁蛮、胃口变大都是正常情况,但无论吃什么,都切忌贪多’等体贴又温馨的小贴士。

    要知道,这年头国内互联网上的专业科普内容还寥寥无几,纸质书依旧是解决人们生活中大部分问题的金钥匙。

    对此,霍峋如获至宝。

    原本他还准备到书店去挑几本,省的他的孕期知识都是从霍淳那东拼西凑打听来的。

    对赵院长真诚道谢后,霍少爷拿出了从小到大的学霸精神,从头翻阅起来,表情严肃认真。

    和海马体不好使的郑爷不同,霍峋认真起来,对看过一眼的内容能轻松达到过目不忘的程度,哪怕是彼此之间没什么逻辑和关联的当日金银铂价格。

    不过这也是他两辈子以来,第一次对着一本金融证券或法典新规之外的书认真。

    赵院长左右打量霍峋的模样,忍不住对靠在沙发里等护士抽血的孕夫本人道:“他虽然年轻,但看起来以后绝对会是个好爸爸哎。”

    至少比他这拿到书还闭眼吃一斤冰荔枝的病患爸爸靠谱。

    “我也觉得。”郑秋白并不否认这一点,他深有同感。

    孕三月的检查结束后,赵泽霖将洗出来的黑白b超照片裱了个精致的相框递给郑秋白,这可是相当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以后每次来做检查都会有一张。”

    三个月的宝宝在爸爸的肚子里已经初具人形,就是长得有点笨拙还不够协调,大脑袋大身体配上小小的四肢,像只简笔画的Q版霸王龙。

    郑秋白坐进车里,捧着相框仔细观察娃的平脑门和塌鼻梁,又忍不住对着后视镜打量自己的脸。

    他这脑门和鼻梁也不平不塌呀。

    霍峋的鼻梁就更高了。

    怎么这还正正出负了。

    “怎么了?”霍峋给他系上安全带,转头点火,准备先带郑蝴蝶找一家不错的私房菜吃个下午饭歇歇脚再启程回燕城。

    “你看。”郑秋白举起相框,“它是不是没有鼻梁。”按理说三个月,胎儿五官就已经开始发育了,但这脸上怎么就看不到鼻梁呢?

    相框的玻璃上映出霍少爷英俊的脸,他定睛一看,小娃娃的侧脸的确一马平川,像是被平底锅砸过,不过稍作迟疑后,霍峋还是选择睁眼说瞎话:“这种二维影像都是这样的,而且,在三个月的小胎儿里,这已经很高了。”

    “是吗?”郑秋白半信半疑。

    “嗯。”霍峋又瞄了眼那张二维黑白照,而后肯定地点头,让郑蝴蝶放宽心,肯定道:“已经很高了。”

    讲实话,霍少爷也没找到小胎儿的鼻梁所在。

    但这也不是大问题,就算宝宝没能遗传到郑蝴蝶精致的五官,随了另一份儿DNA的平脑壳塌鼻梁,生出来像只小倭瓜,那也没关系。

    未来整容科技那么发达,大不了自己这个做爹的赞助孩子去棒子国走一遭。

    从京市回来,燕城闷热的夏日开启了加速键,郑秋白与霍峋的生活没有多少新鲜事,平稳顺当。

    当下他和郑秋白的生活,在霍峋看来,和燕城普通小夫妻过日子没有区别,这是他梦寐以求的,叫人乐不思蜀的,连答应霍峥去港湾上学的事情都想食言了。

    不过霍少爷这偷偷摸摸的小算盘叫郑爷推翻了,“该上学就去上学,这事情没得商量。”

    “我去上学,你和孩子怎么办?”霍少爷这话很有一个父亲的担当。

    “笑话,我都多大的人了?离了你,我还生活不了了?”怀孕至今,郑秋白已经不像最开始时那样手忙脚乱了。

    随着月份的增大,一些很明显的孕反都渐渐消退了,郑爷幸运地没有孕吐到临近生产,也没有失眠至神经衰弱,水肿脱发,就是稍微有点肚子。

    郑秋白已经完全和肚子里的宝宝达到了一个和谐共生的完美状态,“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也会照顾好宝宝的,你就安心读书。”早日成为亿万富翁。

    可他这话,霍峋半点不信。

    霍少爷相当清楚郑蝴蝶那与外貌完全不符,简略粗糙的生活方式,以及完全没有养生舒适可言的生活自理能力。

    毫不夸张地讲,倘若平时阿良不记得送饭,自己也不在家,郑蝴蝶甭说餐餐蔬菜肉蛋海鲜牛奶水果,色香味营养俱全了,别饥一顿饱一顿,用零食水果维生素,像乞丐求生般凑数都是好的。

    毕竟郑秋白在怀孕前,是个有时候嫌麻烦,一天除了吃点水果和酒水点心,就只吃一顿正餐的牛人。

    他能这样瘦,还瘦得上下匀称,只有屁股上稍微有点肉,绝不是没有理由的。

    “不行。”

    “你还信不过我呀?”

    “是。”霍少爷点头。

    郑秋白伸出手指点点霍峋的胸口,指尖陷进那紧实的胸肌里,十足的弹性叫郑爷挑眉,“不至于,就是怀个孕嘛。”不要搞得紧张兮兮的。

    “很至于。”霍峋现如今就是一级戒备状态,等孩子生下来,顺利养到三四五六岁,他恐怕才会稍微松懈。

    霍少爷低头把郑蝴蝶作乱耍流氓的手从自己的胸上摘开,克己复礼道:“别乱摸,我们得保持距离。”

    郑秋白的指尖上带着电,夏天的跨栏t恤也轻薄,霍峋被摸的不好受,他也不是没有借着郑蝴蝶的手或腿缝做坏事,但到底感受是不一样的。

    尤其这些天,郑秋白吃不下的补品都进了他肚子里。

    这同样的鹿茸吃到郑蝴蝶的肚子里,是给宝宝和母体补充营养的,吃到霍少爷的肚子里,那就是直接给火箭加升空燃料。

    霍峋这个年纪,本来就是天雷动地火,干柴一捧,这往死里加燃料,更叫霍少爷热得整宿睡不着觉,大早上不仅支帐篷还流鼻血。

    偏偏郑秋白看出他的窘迫,就像是找到了新的乐趣,为了报复先前霍峋对他不理不睬的日子,耍起流氓来更加得心应手。

    把霍峋一路逼进墙角,郑爷凑近对方的耳朵,蛊惑道:“我问了医生,他说三个月之后,轻轻的,是可以的。”

    在霍峋额头和胳膊一起爆出青筋时,郑蝴蝶又灵活飞开,笑眯眯道:“但你要是不情愿,那就算了,我离你远点就是了。”

    霍峋哪能叫到嘴的蝴蝶飞走。

    他是个极好的捕蝶手,那只擅长蛊惑人心的蝴蝶扑腾不了多久,就温顺地停在了他手心,磷粉闪烁的翅膀摇曳在捕蝶手的眼前,这是蝴蝶要拉他一同入梦。

    捕蝶手却觉得蝴蝶太过纤细脆弱,而他粗壮笨拙,不敢压在蝴蝶的羽翅上,于是换成蝴蝶轻柔地停驻在他身上。

    蝴蝶的腹生出骇人的轮廓,它煽动翅膀,摇晃胡须,后悔被捕蝶手一把抓住,只是当下后悔也没了用处,禁锢它的东西是捕蝶手的独有的物件,躲到哪都逃不开。

    就这样,皮糙肉厚的捕蝶手心满意足踏进了这个混沌旖旎的蝴蝶夜晚,毫无疑问,他要永远把这只独特的阴阳蝶留在身边。

    ***

    一觉醒来险些误了下午上班时间的郑秋白当真后悔,霍峋这样保存实力的小年轻是禁不起撩拨的,为了保命,他以后还是得收敛些。

    在阿良到来前,霍峋已经体贴地按照食谱炖了滋补的养身汤,又把昨天换下来的床上用品搓洗干净晾晒在阳台上,客厅里除了汤的鲜味儿,就是洗衣粉的清爽香气。

    特意推迟一段时间才到的阿良,拎着郑爷昨天点名要吃的香瓜刚进屋,看到的就是霍少爷忙碌操持家里的勤劳身影,以及他家小老板疑似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眼神困倦,扶着腰钻进卫生间的背影。

    要说之前阿良对霍峋实在是有偏见,总觉得这小子不能吃苦耐劳,在他那上班还做逃兵,人品不佳,一看就不是个会照顾人的。

    但亲眼看到这被霍峋洗干净的床单、擦光洁的地面,他那些偏见,还真有点站不住脚了。

    霍峋这明摆着干的比他找那家政保洁还利索,一个男人把家事做到这种地步,实在是罕见。

    “水果给我吧,我去切。他估计还要收拾一段时间,你随便坐,再等等。”霍峋如这家里的女主人一般,自然接过阿良手里的塑料袋子,转头进了厨房。

    郑秋白从卫生间飘到沙发上,霍峋的香瓜已经切好块,连着叉子一起塞到了郑爷嘴边,各色营养补充剂也一一摆好在手边,捧着装温水的玻璃杯,郑蝴蝶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张嘴吞咽。

    两个人之间连讲话交流都没有,行动却默契到了一定程度。

    这样的场景,阿良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有一阵子没接送小老板上下班了,偶尔需要他送些快件或是水果来时,小老板都已经是穿戴整齐,整装待发的精英风范了,哪有这样的懒汉模样?

    呸!什么懒汉!

    阿良狠狠甩了甩头。

    这姓霍的吃他们老板的,住他们老板的,甚至还叫他们老板为他怀了个孩子,一天天的不上班留在家里,做点家务事和伺候人的事,那不是理所应当吗?

    现在他俩放在一起,那就是他们老板主外打拼挣钱,这霍峋主内操持家务,这是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夫妻之间过日子,就该这样。

    阿良自我催眠结束,总算等到他家小老板吃完水果和药又喝完汤,扶着腰钻进卧室去换衣服。

    “老板怎么了,咋一直扶着腰,不小心扭伤了吗?”

    收拾郑秋白碟子的霍峋沉默,“……”

    “要不要我买点膏药来?”

    “不用,就是做运动闪了一下,我这几天给他揉揉就好了。”霍峋端着碟子躲进了厨房。

    穿戴整齐的郑爷和霍峋告别后,总算走上了上班的道路,他这一阵穿衣风格有了大变化。

    从前走的斯文败类范,身上的西装各个都是立整合身的定制款,穿上既显腿长又显肩宽腰细。

    现在这肚子受不了勒,郑秋白只能割舍定制西装,转头穿一些没有那么修身立体的衬衣和棉麻布料的宽大西服西裤款式。

    穿戴的变化,再加上孕期的激素分泌,不少员工都觉得他们老板变得温柔亲切了,没有从前那样高不可攀了。

    只有阿良清楚,这不过是表象。

    他们老板这脾气,是一阵一阵的,可能上一秒还因为工厂做的酒柜用了次一点的木材最终得到的成品效果不好而横眉竖目,下一秒就因为今天果盘里的山竹个大饱满好剥开而满意舒展眉头。

    且就连果盘里提子的皮太硬、上面有疤、口味太涩,都会叫小老板冷漠开口:“质量不行,以后换掉这家供应。”

    虽然金玉庭不止一个水果供应商,虽然这家最近提供的水果的确差强人意,可这种开口就是直接换掉情况,在从前,是绝没有过的。

    从前,他们小老板是真正外冷内热,面上客套话,心肝却好软。

    但现在这脾气,实在是易燃易爆,且这个燃点和爆点,都叫人摸不到头绪。

    阿良只能在那些员工沾沾自喜小老板今天上班冲他们点头微笑,就快飘飘然时,嘱咐道:“别想多了,老板见谁都是那副表情,做好手头的事,捅出篓子没人救你们。”

    阿良只希望,别有人不长眼,在这种时候触他小老板的霉头,万一把他家老板气出个好歹,连带着小小老板也出点问题。

    那阿良金盆洗手多年的双刀流,就要祭出来了。

    从郑秋白彻底转入金玉庭的幕后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到目前,已经没有不长脑的醉酒傻X来叫嚣着要见郑老板出来见一面了。

    但今晚似乎是个例外。

    大堂经理拦住了一个外来的中年人,对方穿着灰黑蓝三色的横条Polo衫,这衣服似乎已经穿了很久,不仅看起来灰扑扑的,还有明显的油点子和汗渍,一张口,就是燕城周围小县城的方言土话。

    不仅让人听不懂,还有撒泼耍赖的迹象。

    经理当然立马找来安保拦住他,“抱歉先生,我们会所是会员制,非VIP不得入内。”

    不是经理看人下菜碟,而是金玉庭出入的都不是一般人物,这样的泼皮无赖万一冲撞了谁,最后负责的都是他这样的打工的小人物。

    “当然,如果你有VIP的话,请出示您的凭证,我会让专人来接待您。”

    中年男人满脸横肉,抬起脚去踹面带微笑的大堂经理,高声骂道:“妈的,我来自己儿子的店,还要冲你那破VIP?他妈的,你这店都是老子的!懂不懂!?”

    经理差点被那带着一脚污泥的凉拖踹个正着,听清中年人的话,诧异地后退两步,好在安保已经上前,及时钳制住男人要往外拖。

    这中年人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无赖,他果然两脚一蹬,在宽敞的大厅嚎叫起来,“儿啊,我可怜的儿子呢!被舒澜那个臭婆娘带出来认了个姓叶的野男人做爹!多可怜呐!打小我和他骨肉分离!他狗日的,叶长流那狗东西,拐带我老婆,还拐走我孩子!”

    这声音太大,转瞬吸引了二楼一些员工探出脑袋看热闹。

    眼看舒澜和叶长流的名字蹦都出来了,直觉不妙的经理赶紧上前,“先生,您是来见我们小老板的?”

    “对!对!”

    “麻烦你在后面的办公室稍作休息,我这就联系老板。”经理一边指挥安保把中年人带到一楼后面的员工休息室,一边掏出对讲,跟阿良求救。

    “老板的爹?”这么多年,阿良还以为郑秋白已经无父无母了。

    “是呀,老板还有爹吗?我看那个男人长得也不像,但是他刚刚在大厅里大骂叶董和叶夫人。”知道叶长流名字的人不在少数,但是知晓叶夫人叫舒澜的,那真是少之又少,只有金玉庭的老员工还记得这个名字。

    阿良拿不准,转头进了办公室。

    正在看烟草凭证的郑秋白闻言目光一顿,问出和阿良同样的问题,“我还有个爹吗?”

    好像是有一个。

    虽然郑父在郑秋白的人生中从未出现过,但的确是比王八还长寿。

    不过郑秋白还是不太相信,那个男人多年来渺无音讯,甚至在上辈子他瘫痪进医院时都从未出现过,怎么这辈子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出现?

    “我去看看吧。”万一是搞诈骗来冒充的呢?

    谨慎起见,阿良跟在郑爷身后一起去了,随身还带了一只沉甸甸的警棍,万一是骗子或者耍流氓的,他就一棍子抽上去。

    加上从前,郑秋白和这个父亲之间得有近二十五年没见过面了。

    不过当员工休息室的门一打开,邋遢又丑陋的男人出现在眼前的一瞬间,属于童年那点不快的记忆还是很快浮出了水面。

    恶心。

    郑秋白有点想吐。

    郑父见到气势逼人的儿子,眼底当即迸溅了不一般的光芒,站起身就要迎上来,语调欣喜,“秋白,秋白,是爸爸啊!我是你爸爸!”

    郑爷只是一眯眼,阿良便横起棍子,“站远点!谁让你靠近了!”

    “你这是干什么?你也是打工的吧?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你老板的爹吗?你在这横什么?秋白,你这些员工都不好,他们都对我不客气,你一定要把他们都开了!”

    阿良还是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还没来得及还嘴,身后的小老板冷笑了一声。

    “不好意思,你哪位啊?”

    第 73 章 提问

    郑秋白的冷嗤引爆了这个自以为是的中年男人,他拍着自己的胸口,急切道:“我是你爹啊!”

    “你真的认不出我了?你这白眼狼!老子生了你,给了你一条命,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粗俗又低劣的咒骂一连串从郑父口中蹦了出来。

    这一刻,他实打实是在后悔当初松口叫舒澜带走了郑秋白,以至于他们父子亲情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但这份后悔,绝对不是对郑秋白缺失父爱的懊恼和自责,而是他在恐惧或将失去控制这个儿子的筹码。

    “是不是你妈在背地里跟你讲我的坏话了?儿子,你别听她的!当初是她给我戴绿帽,见钱眼开才让你认那姓叶的做爹!”

    金玉庭哪怕是小小的员工休息室,都挑选的最好的装修材料,大门一关,相当隔音,这才将郑父兼具恼怒与不可置信的歪曲事实封闭在当下的室内。

    站在阿良身后的郑爷压根想不通,这姓郑的怎么敢在他面前胡编乱造,信口雌黄?

    当年舒澜带着他远走,最主要的原因,是郑家从上到下对郑秋白的漠视,对一个幼小孩子展开成年人直白的暴力与欺凌。

    郑父,自然是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他不仅对舒澜的抗议和求救熟视无睹,甚至与父母一起完成了对舒澜与郑秋白的欺压。

    他们企图叫舒澜尽快再生一个健康的孩子、以此绝了她一直以来浪费钱财为郑秋白奔波看病的无用功;

    转头又让郑秋白记得懂事些,家里因为他在镇子上抬不起头,能养他到现在已经是仁至义尽,要懂得感恩。

    郑秋白小时候差点就要被这样的论调洗脑,觉得家庭的贫苦与母亲的眼泪,都是因为他错误的出生。

    在小镇读书时,他的脑袋总是垂下的,肩膀更是畏缩的,瘦巴巴的,看起来像道边玉米地里枯瘦的稻草人。

    哪怕期末考试得到的双百成绩和二好生奖状,也不能让他有底气与自信在家里昂首挺胸。

    小学班主任给他的评语,始终是希望他活泼开朗一些,话再多点,声音再大点,他其实很优秀。

    事实证明,郑秋白的确很优秀,离开那如粪坑一般的环境,很快就变得足够出类拔萃。无论做什么,郑秋白都要做到最好,因为他明白,只有他挺直脊梁足够争气,才能成为保护舒澜的存在,才能叫这燕城里的富贵存在,不会随随便便看轻他们母子。

    郑秋白年轻时的骨气,就是在这样的压力下,日积月累养出来的。

    同样是压力,郑家的压力使他怯懦,舒澜和叶长流却叫他能够坦荡自信地走进人群里侃侃而谈。

    郑父唾沫横飞,“秋白,我从来没想过不要你啊!我一个做爹的!怎么会不要我的儿子啊!?都是你妈!她满心黑水儿,这么多年都不叫我来见你!”

    他甚至想和舒澜当面对峙,他笃定舒澜一个连脏话都不会说的女人,口舌上是争论不过自己的。

    郑秋白闻言眼神更冷。

    虽然舒澜和郑父已经离婚了,但连共有一子的前妻去世多年都毫不知情的败类,普天之下,大概只有面前这一个了。

    郑爷劈手夺过阿良手中十来斤的警棍,棍头距离郑父干裂起皮的嘴唇近在咫尺,几乎要和他的门牙来个硬碰硬。

    “闭嘴。”

    “秋、秋白——”警棍外包裹一层橡胶材质,伴随着巨大的塑料异味,中年男人被熏的鼻腔刺痛,连忙后仰,“你这是要做什么?”

    “在我的场子,当着我的面还敢撒谎搬弄是非的人,一般要先打掉下牙,再用钳子把上牙一一拔干净。”郑秋白面不改色,端着警棍的手极稳,“你想试试吗?郑达伟?当然,我会记得到结束后给你烧个纸糊的假牙。”

    阿良闻言,也立马凶神恶煞起来。

    虽然他不知道金玉庭什么时候有过这种骇人的极.刑手段,但老板发话了,那就是有。

    失去武器的阿良立马从休息室角落的工具箱里扒拉出了一把钳子,拔牙这事,他在行。

    郑达伟闻言咕嘟咽了下口水,眼神乱飞,冷汗直冒,试图从郑秋白脸上找出几分开玩笑的踪迹。

    当他亲眼见到那一身黑的黄毛随手变出一把铁钳后,郑达伟彻底慌了,他的腿都开始颤抖,“秋、秋白,我、我是你——”

    他知道燕城多的是各式各样的流氓团伙,更有那种常年在跨省通缉令上待着的主,也知道这种大会所背后都得有点道儿上的势力相助,多少有点见不得光的事业。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这不男不女的儿子,竟然会被舒澜培养成这样的存在。

    郑达伟还以为郑秋白会像小时候一样,唯唯诺诺,听话懂事,好拿捏,他只需要说几句好话,这孩子不会不认他这个爸爸。

    “你是什么东西,敢这么叫我?”郑爷将六亲不认的‘黑.老大’演绎的活灵活现,他一把将沉甸甸的警棍甩到郑达伟的肩上,“来我这闹事,说说你怎么想的?”

    郑达伟见像从前那样颐指气使不管用,当即改变政策,做起‘好爸爸’来,“你怎么被他们教成这样了?你这是走错路了!我要去找他们叶家,他们凭什么把好好一孩子教成这样!还有没有天理和王法了?我要找他们要个说法!”

    “好,去吧。”郑爷错开身,盯着郑达伟的一举一动,他敢去,郑秋白还要敬他几分胆色。

    不过窝囊废始终是窝囊废,窝里横的郑达伟缩了缩脖子,深知他不过是个普通人,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至多认识几个牌桌上的狐朋狗友。

    可连郑秋白都被养成了这种彪悍德行,那叶家的手腕只会更狠。

    他去闹事,几乎等同于送死。

    “怎么,又不准备去了?”

    “这、这……”

    “知道我妈为什么要离开你了吗?因为你就是这样的懦夫,恃强凌弱,欺软怕硬,心思恶毒,以为嗓门大就硬气了,男人了?”郑秋白哼笑出声。

    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

    郑达伟年轻的时候是个相貌中等,体魄魁梧的男人,郑秋白又瘦又小,相当恐惧父亲的殴打。

    现在,郑爷虽然依旧不如面前长成一头公猪的中年男人身板健壮,但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地碾死郑达伟,这甚至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轻松。

    郑爷丢开手里沉重的家伙什,抽出口袋里的丝质帕子,擦拭沾了灰尘的手心,“我不管是谁给了你我的消息,也不管你是来找我做什么。首先,你该看清你现在站的地界,拎清楚你的身份,在我眼前,你连个屁都算不上。”

    “还有,如果再让我听到你满嘴喷粪,信口雌黄,我就让你见识见识,我在燕城这么多年,是怎么立身立命的。”

    郑达伟彻底被吓住,已经完全没了刚才进门时的耀武扬威,见郑秋白丢了帕子要走,他心一横扑通跪到了地上,伸手猛扇自己的耳光。

    巴掌声清脆响亮,这动静叫郑爷忍不住停下继续看他还能闹出什么样的笑话。

    “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妈!那时候是我太年轻了!也太自负了!你那时候的病,家里根本承担不起,我们也是没办法了……”

    “不用说了,这件事情我还要谢谢你们,如果你们当初不是那副丑恶嘴脸,我妈还真狠不下心离开镇子到燕城来,更不会遇到叶长流,过上富太太的日子。”

    郑爷勾唇,“这就叫否极泰来,而你现在,叫恶有恶报。”

    “如果不想我继续成为你的报应,我劝你识相滚远点——”

    郑达伟忙膝行上前,趴在地上抱住郑秋白一只锃亮的皮鞋,涕泗横流,“不行啊!不行啊,家里已经要揭不开锅了!你奶奶病了,这些年一直瘫在床上,你小弟今年初二,马上就要来市里上高中了,正是要用钱的时候啊!”

    “如果不是我现在真一分钱都没有了,我绝对不会厚着脸皮来找你和你妈的!现在叶长流死了,你们娘俩没个照应,不如,我们一家团——”

    “要脸吗你!”阿良一脚把郑达伟踢了个飞起,这臭不要脸的话,他都要听不下去了,这不给他家小老板气出个好歹。

    “第一,我没弟弟,你的种和我没关系,”见识过这世上最滑稽可笑的表演,郑爷真是要无语到发笑了,“第二,想和我妈复婚,那你就先去死吧。”

    只有死了,才有机会见到舒澜,顺带和叶长流决斗。

    郑秋白下次去烧纸,会记得给舒澜烧一本防身术,再给叶长流烧几本散打入门和武术秘籍。

    “你这孩子,说话怎么这么呛人呐!”郑达伟抱着肚子,哎呦个不停,鼻涕淌进嘴里,“你有弟弟啊!你弟弟和我不一样,他乖得很,等你见到他就知道了,他是个好孩子,叫星星!”

    手将将碰到门把的郑爷心上,偏头问道:“什么星星。”

    “就是星星,没有品种,他出生在晚上,那天满天都是星星,还有扫把星落下来,所以叫郑星星!”

    郑秋白的名字,是上过大学的舒澜起的,有文化又好听。

    这郑星星的名字,是郑达伟这个有了儿子只知道傻乐的文盲取的,他当这个儿子是天上星落到人间来,所以叫郑星星。

    郑星星。

    这个早在郑秋白重新睁开眼时就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名字,这个他本以为躲开叶静潭就终生不会和他有任何牵扯的名字,竟然以这种方式,闯到了他眼前。

    这到底是什么狗血烂俗的剧情?

    盯着哭天抢地的郑达伟,郑秋白收起了最后的情绪,冷声吩咐道:“塞上他的嘴,从后门拖出去。”

    *

    霍峋开车抵达金玉庭,准备接郑蝴蝶下班时,阿良正站在办公室门口当门神。

    见到霍峋,阿良好言提醒:“老板今天心情不太好。”

    岂止心情不好,简直有点疯魔的迹象,阿良几次送饮品、加餐、水果进去,见到的小老板都不是同一个表情,有时候皱着眉头怒气横生,有时候冷着脸,甚至会突然冷笑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晚上被刺激到了,阿良都有点害怕。

    “发生什么了?”霍峋也有不祥的预感,因为他在家发给郑蝴蝶的两条短信都没收到回复。

    “我和你,也不好说。”到底是小老板的家事,如果不是为了保护郑秋白的安全,阿良都觉得自己不应该站在那个房间里,“老板要是想告诉你,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霍峋这问了等同于没问,他也放弃和阿良继续掰扯,反正,郑秋白连怀孕的事情都告诉他了,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不能说的小秘密?

    霍少爷如今可是相当有自信。

    他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闯进了郑蝴蝶的私人领地,冲坐在沙发上的郑秋白伸出手,“快走吧,我来接你回家了。”

    见到霍峋,郑秋白纷乱一晚上的大脑才稍稍镇定下来,他递过手去,霍峋宽大温暖的手掌,叫人安心,“回家。”

    郑蝴蝶看起来很疲惫,一上车就偏头闭上了眼,见状,霍峋压下满腹疑虑,认真开车,抓紧载人到家。

    下车时,郑秋白特意绕到了驾驶位,等霍峋停好车下来,伸出手去,明摆着是要拉手,拉手才肯走。

    “拉住了。”从前都只有霍少爷没安全感粘人的时候,可没有郑蝴蝶主动追着他跑的时候,上床前的引诱除外,那是郑蝴蝶扑闪翅膀散发魅力的时刻。

    “怎么了?上班前还好好的,下了班反倒不开心了。”霍峋捏捏郑爷的掌心,“要是这样,这个班你就不要去上了,留在家里,我养你呗。”

    “你养我?你是想让我留在家里面相夫教子做家务吧?”郑爷还不懂男人那点鬼伎俩?

    “怎么会,你只需要在家里做点你喜欢的事,买买衣服,养养花,看看书。”霍峋可舍不得郑秋白这双手泡在洗洁精和洗衣粉里,他现在年轻力壮,工作上也不太忙,做家务绰绰有余。

    等他以后事业上忙碌起来,自然会带郑蝴蝶换更大的房子,请佣人上门,孩子就更要托付给专业的保姆和早教老师了,他们两个当爸爸的,也实在没有人家专业人士细心呢。

    郑爷摇头,抬起下巴道:“我才不过那种伸手找人要钱的日子。”

    “那我的钱都给你,我找你要钱。”

    “开玩笑。”

    “没有开玩笑。”

    夜里十点,空气中总算没有了憋闷的暑意,迎面的风是凉爽的。

    霍峋拉着郑秋白的手散步,“我说的都是认真的,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以后我们每年都可以做一次财产公证,再请律师来立遗嘱,如果我意外身亡,我名下所有的财产,除去法律必要分割给亲属的部分,都给你。”

    霍峋这话真是大方到了一定地步,谁叫钱这种东西,对他而言本来就是无关痛痒的玩意,勾勾手就能赚到,而他赚钱的意义,又在于郑秋白。

    由此可得,他的钱,就是属于郑秋白的。

    他这个会赚钱的人,也是属于郑秋白的。

    霍峋的话叫郑爷忍不住拉紧他的手,最终,两人慢悠悠绕着小区走了一圈,才往家走。

    楼梯间里的灯又坏了,四下都黑黢黢的,但这路走的次数多了,以至于脚下台阶有几节,路平不平坦,两人心里都门清,手拉着手一起走也不会绊倒。

    抵达家门口,郑秋白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清脆的开锁声伴着老旧铁门的嘎吱作响,进屋前,郑爷总算忍不住回头向霍峋提问:“如果有天出现一个和我很像的人,但他比我年轻,比我开朗向上,你会离开我吗?”

    第 74 章 善良

    关于郑星星这个人,郑秋白对他最早的了解,开始于脑袋里原著相关的碎片化内容。

    他知道,这是小说里男主叶静潭将要携手终生的另一位主角,而这位主角恰好有一张和他相似的脸以及全然不同的外向性格。

    郑星星与叶静潭的开端,是一场意外的偶遇。

    又渐渐从意外延伸成叶静潭单方面筹谋的一场伪装深情。

    他作为上位者,在追求郑星星时张弛有度,绅士得体,表现得更是深情缱绻。

    原本就同他不在一个阶层的小实习生郑星星面对这样的糖衣炮弹早就头晕眼花了,纵使知道叶静潭是个男人,而男人与男人相恋尤为困难,也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叶静潭的怀抱。

    不过这份甜蜜在郑星星对叶静潭近乎病态的独占欲感到窒息那一刻,就开始走向了破灭。

    【叶静潭一向不叫人进入的书房被郑星星不小心误闯,那正对书桌的墙壁上悬挂着巨幅的裸体油画,猛一看,郑星星几乎要以为画上的是他自己,可旋即却又意识到,他并没有这个人如此漂亮。

    而叶静潭的书桌上,正摆放着书房主人与画上男人的合照,那是个精致至极的男人,好像从油画里走进了现实般,美好得不像真人。

    相比之下,镜框玻璃上,反射的是他格外粗劣的五官。

    男人是工笔精良的油画,他至多能算一幅不出彩的简笔画。

    他们之间明明相似,却又分外不同。

    在此刻,郑星星总算知道,叶静潭看向他的深情与温柔,到底是在看谁。】

    这是郑爷在原著中第一次和郑星星的碰面,郑秋白不知道自己那张裸体油画是什么时候画的,如果是他死后叶静潭找人来臆造的,未免有点侮辱他这个逝者。

    但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故事从他的画像和照片第一次出现起,就开启了地狱模式。

    郑秋白成为了郑星星要落跑的倔强理由,反复出现在叶静潭的回忆里被‘鞭.尸’。

    人的回忆往往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美化加工,成为对己有利的工具。

    于是郑秋白在叶静潭的记忆中,逐渐从与他相辅相成的‘贤内助’,成为一个拎不清又歇斯底里的疯子,不仅对叶静潭的联姻事业指手画脚,还用投靠叶聿风的幼稚举动做‘要挟’。

    这样一对比,天真纯良、乐观向上又好掌控的郑星星,不知道要比郑秋白好多少。

    叶静潭终于开始后悔。

    后面的故事就尤为老套了,两个心上原本就只剩彼此的人,自然摒弃万难,重归于好,一个狗血的故事走向了童话一般的结局。

    只有死去的郑秋白,在围绕主角的剧情中被扭曲成了全然不像他的样子——无理取闹又歇斯底里的花瓶一只。

    所有与他相关的描述,仅剩空洞的美貌被反复提起,就为了衬托郑星星的‘平凡’。

    而属于郑秋白人生中真正高光的才学、手腕、情商,竟然从未出现过,就连他对叶静潭的复杂的感情,都片面到像小孩子过家家。

    这一切,只因为他是个配角。

    对此,郑秋白只有一句话想说,那就是这原著就是一团狗屎,毫无可取之处。

    那里面的日子,谁爱过谁过,他绝对不会过。

    所以重生以来,郑爷早早把这团乱七八糟的玩意抛掷在脑后,心中只有一个打算,那就是离叶静潭远远的,让这所谓的故事线也一起滚远远的。

    只是几个月过去,他也发现,自己越避着叶静潭,这神经病反倒越千方百计扑到他眼前来。

    就好像这世界发现郑秋白已经不是个能随意驱使的工具人,转而操控起那舍不得好日子的利益既得者。

    这种猜测,在郑星星以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份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愈演愈烈。

    无论是找上门来的郑父,还是要到燕城来上学的郑星星,郑秋白上辈子从未经历过。

    这大概是原本的故事进展不下去了,自然要发散出新的故事,这新的故事,明摆着是冲郑秋白当下的幸福生活来的。

    郑秋白很难不担心,这两个人的出现会导致他和霍峋之间产生裂痕。

    霍峋上辈子说过,他喜欢自己,就是因为这张脸,他没见过郑老板这么漂亮的人,也说过,郑秋白的性格是他不喜欢的,牙尖嘴利太气人。

    郑星星恰好有和他相似的脸,比他年轻,比他活泼开朗性格好,叶静潭那一开始奔着找替身去的疯子都沦陷了,那霍峋呢?

    郑秋白体会过对叶静潭无缘无故的痴情,那感觉就像兜头一盆荷尔蒙和性激素从头淋到脚,他所有的行为既是发自内心,也是不受控制。

    他担心霍峋也会变成这样,变成一个,他陌生的人。

    谁叫如今在郑爷眼里,霍峋这大宝贝,无论是外貌还是能力,都比叶静潭强太多。

    依他看,这世界就该把男主换成霍峋,那故事一定是精彩绝伦的,而非一坨狗屎。

    愈来愈紧张的郑爷,急切需要霍峋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作为安抚,哪怕,这个回答仅限于当下。

    霍少爷傻眼:“我怎么会离开你?那再像你的人,不也不是你!我傻吗?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对于霍峋而言,这个提问实在是有歧义。

    他率先联想到了书上说的‘孕妈妈在孕期因为激素不稳定,缺乏安全感,容易胡思乱想,严重的,会对肚子里的孩子产生抵抗和敌对的抑郁情绪’。

    他当郑蝴蝶这是怕肚子里与他相似的孩子出生,会分走自己的关注。

    一个和郑蝴蝶相似的听话宝宝,霍峋当然会喜欢。

    但这份喜欢是爱屋及乌的。

    如果打心底里谈感情,霍峋对孩子的喜欢,就像是对小猫小狗的喜欢一般,更多的是责任。

    可对郑秋白,他的喜欢是爱,连绵不绝、无法割舍的爱。

    非要在孩子和郑蝴蝶之间做选择,霍峋当然选后者。

    孩子什么的,实在不行就扔给别人养,眼不见心不烦。

    霍峋这从好爸爸到坏爸爸的切换,只在一瞬。

    “真的吗?”郑秋白眉头舒展。

    “嗯,”霍峋垂下眼睑,属于他心底阴暗一角的欲.望,在郑秋白一眨不眨望向他的专注视线中泄露,“我肯定会纠缠你一辈子。”

    虽然有句话不好听,但放在霍峋身上相当合适。

    那就是,他这辈子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郑秋白。

    当天晚上,直到上床郑蝴蝶都很粘人,无论干什么都要和霍峋凑在一起。

    两人黏黏糊糊冲了澡,面红耳赤扑上床,几乎半个身子都勾在霍峋身上的郑爷才开口,把今晚的一切讲了出来。

    霍峋的第一反应,是心疼郑秋白的童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郑秋白曾经说过的‘比乞丐还可怜的日子’是真实存在的。

    郑秋白和舒澜初到燕城时,孤儿寡母身无分文,甚至捡过纸板、睡过桥洞与立交桥柱。

    第二反应,是他这‘岳父’真不是个东西,好混账的玩意,没让自己遇到,算郑达伟命大。

    霍峋要是抡起警棍,可就不是郑秋白那种虚张声势的过家家了。

    “你还有个弟弟?你见过吗?”

    “我今天才知道,说他马上要上高中,大概十四五岁吧。”郑爷算了算年纪,发觉这郑星星是真的小,和他差了八九岁。

    “他们来找你是要钱?”

    “嗯,但我没给。”郑达伟这种流氓,绝不能用钱打发,倘若松口给了一次,肯定就彻底成了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霍峋沉思,“你们这么久没联系了,他怎么能在燕城准确找到你的地址?”

    “我也怀疑是有人在和他沆瀣一气,”单凭郑达伟,别说找到金玉庭来闹事了,他看到那富丽堂皇的门头敢不敢进都是个问题,“所以,叫阿良找了两个人盯着他。”

    没要到钱,这人一时半会是不会离开燕城的。

    如郑爷的预料,郑达伟背后肯定是有人。

    他压根不像和郑秋白哭诉那样一穷二白,兜里有钱出入燕城带特殊服务的浴场,做完洗浴汗蒸和大保健,大摇大摆进路边的餐馆吃饭,吃得还是四菜一汤,住的更是燕城如今为数不多的高层宾馆。

    这一对比当初可怜巴巴只能住街头招待所啃馒头的霍少爷,那简直是富得流油。

    “他找过谁吗?”

    “除了小姐,没见他找过谁。”阿良综合了手下的汇报,发觉这郑达伟实在是奸懒馋滑,五毒俱全,不是去大保健,就是去棋牌室。

    “我还找人去您老家打听了一下,他母亲现在瘫痪在床,老婆已经跑去南方了,据说还在当地牌桌上欠了不少钱,院儿里都被债主泼了粪。”

    小镇上,整治老赖的手段相当原始,最多是套麻袋的威胁逼迫,谁也不是真能破釜沉舟的街头团伙。

    奈何郑达伟如今跑了,债主们的怨气无处发泄,只能用这样极端的方法表达愤懑。

    郑母瘫痪在床已经是半身不遂屎尿失禁,还要忍受院子里的臭气熏天,那真是痛不欲生,站在院外都能听到这老太太的哀嚎,再这样下去,恐怕没几天好活。

    郑爷闻言无动于衷,郑母还身强体壮时没少压迫舒澜,叫舒澜冬天去河边洗棉被,夏天吃生出气味的食物,都是见怪不怪的事,与她儿子是如出一辙的尖酸刻薄。

    当年郑家赞助无父无母的舒澜出去念大学,更被郑母常年挂在嘴边,挟恩求报。

    “不过,他家小孩还挺懂事儿,不是那种泼猴似的孩子。”阿良的小弟去时,那家看样子十四五岁的小男孩正扛着水桶和扫把,认真清理院子里的脏污。

    发现这一行外地人进来,还给他们倒水喝。

    左邻右舍对其的评价,也是一水的‘好孩子’‘听话’‘学习也好’‘生在郑家实在是可惜了’。

    听到和郑星星有关的消息,郑爷眯眼,“歹竹出好笋了。”

    在原著里,面对郑秋白的郑星星始终都是自卑的,他怨恨过叶静潭的薄情,却没有赌咒过无辜的郑秋白。

    而其余人,在骂叶静潭时,还不忘牵扯上郑秋白,怎么就能死的那么恰当,轻而易举成为了男人心上的朱砂痣。

    在为主角不忿的配角眼里,郑秋白的死都是有错的。

    郑星星却还会替郑秋白讲话,换做是他,也会喜欢比自己好的郑秋白,也会对这样的人念念不忘。

    他和叶静潭的感情,错就错在他没有自知之明,错也错在叶静潭一开始就是别有用心。

    这样看,比起叶静潭,郑星星的确是个性格足够真善美的纯良角色。

    阿良转述的郑星星活的实在太苦,明明是中考完该放松的年纪,却被生活压迫的不像样子,满手的老茧,没有父母在身边,衣服都穿的破破烂烂不合身了。

    这个世道,阿良老家那种算不得富裕的地方,都没有这种球鞋顶穿一个洞,露个大脚趾瓣还在穿的穷孩子。

    郑爷也是要当爹的人,听不得这些,蹙起眉头问:“他和我长得像吗?”

    阿良掏出一张偷拍的照片,“您自己瞧吧。”

    画面中的男孩看起来还不到一米七,又矮又瘦,黑的像条泥鳅,打眼一瞧,谁敢说这人和郑秋白相像,那真是眼瞎。

    可如果拿出郑爷这个年纪的照片,就可以发现两人轮廓上的确相似,只是郑星星没有郑秋白那份来自母亲的精细五官,加上风吹日晒,实在是黑黢黢的粗犷野小子一个,干儿狼似的。

    霍峋也看到了那张照片,他放下手上的金融书,凑近问道:“哪来的照片?这上面的,是个非洲小孩?”

    前一秒还心情沉重的郑爷:“?”

    按下照片,推开霍少爷的大脸,郑爷吩咐阿良:“去把郑达伟燕城的地址告诉他那些债主,有仇有怨冲他去,别去骚扰那些无辜的人。”

    郑秋白不想看郑母好过,但瘫痪在床是什么滋味,他再清楚不过,没有比无能为力的等死更折磨人的事情。

    更何况,郑母身边只有一个郑星星,没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上心护工,盛夏炎热的瓦房大炕,对于她,就已经是最痛苦的人间地狱了。

    至于郑星星,这就算是,对他出淤泥而不染,仍旧善良的一点回馈吧。

    这个年代,燕城小镇上的居民平均薪水不超过三百块,打牌打麻将都是几毛一把,因而对于郑达伟这样的赌徒,有专门的黑心放贷机构。

    高.利贷,借给你钱的时候是老乡,是兄弟,等讨债时,就是翻脸不认人的恶鬼。

    这些债主收到阿良手下转达的郑达伟消息,当即如嗅到血腥气的鬣狗,连夜搞来一辆面包车,兴师动众赶往燕城。

    刚和洗浴中心小红春风一度的郑达伟光溜溜瘫在水床上,还没来得及感受登仙般的快乐,包房的大门就被人一脚破开,几个熟面孔出现在眼前,吓得他魂飞魄散。

    小红搂起床单,惊慌失措:“哎呀郑总,这是怎么回事啊!你们是谁啊!”

    “老郑,哥几个说你跑哪儿去了呢,原来是搁这天上人间逍遥快活呢!”为首的刀疤脸上前,脸上挂着狞笑,“你他妈的放着家里的老母和儿子受罪,压着哥几个的钱不还,在这装大款?郑总?总你妈逼啊!今天不还钱,老子就把你子孙根儿剁了,给你省省钱!”

    一把西瓜刀插进水床,波澜迭起的软床眨眼瘪塌,小红见动刀了,一溜烟跑没影了。仅剩的郑达伟哆嗦起来,忙从裤兜里掏出两千块的票子,“刀哥,我这来燕城也是为了赚钱,这些,这些先给你,等我事成,连本带利都还给你!”

    “两千?你小子真阔了,一口气能掏出这么多?”刀哥蘸着口水点完钱,蹲下身抽出那把长长的西瓜刀,“说说呗,你现在是怎么个挣钱法儿,让我也听听,要是你这不靠谱的还敢跑,我绝对一刀攮死你!”

    “我,我前妻的儿子,现在发达了,有人把这消息告诉我,他说,让我回来,跟我这儿子认亲,要是我俩能父慈子孝,能叫他乖乖听话,那人愿意给我十万块,应该不是说谎,光定金他就给了我三千块。”

    刀疤脸带着小弟在房间里找了个地儿坐下,“那你现在联系他,让他给你送点儿钱来,我们要的不多,五千,今晚就暂且放过你。”

    “这,这不好吧?”郑达伟为难起来,“他让我没事儿别联系他,事成再找他。”

    刀哥笑了,“成,那就按合约办事,你今晚得掉一根小拇指了。”

    “别!我联系他!我这就联系他!”郑大伟光着屁股蹲到座机前,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发财号码。

    叶静潭刚带人解决完地皮上的钉子户,他的手机铃声在充斥哀求和血腥味的室内尤为刺耳,来电显示是座机号码,叶静潭接起,语调斯文轻缓:“您好?”

    下一秒,他的声音里就卷起了狂风冰碴,“我不是说了让你不要随便联系我吗?”

    郑达伟忍不住哭求,“我也不想打扰您,但是今天晚上我要是还不上钱,他们就要剁掉我一根小拇指了!”

    “我让你办的事情呢,成了吗?你可是跟我夸下海口,他一定会听你的话。”

    遇见郑达伟,是叶静潭的意料之外,他原本只是想去郑秋白的老家看一看,顺带找一找那个叫郑星星的。

    他的想法是,如果这个郑星星的存在,叫郑秋白觉得膈应与不满,那他不介意叫这个人自此在世界上消失。

    郑星星不存在了,他和郑秋白之间,就只剩下一个霍峋要铲除了。

    只是那天郑星星不在家,叶静潭撞见的,是收拾行李准备跑路的郑达伟,在郑达伟口中,郑秋白小时候就是他听话的好儿子,无论他这个做爸爸的说什么,郑秋白都一定会百依百顺。

    郑达伟相当有一家之主的权威。

    叶静潭将信将疑,可多一个可行的方法,他又不会吃亏,所以,他把郑达伟弄来了燕城,等这人和郑秋白恢复父子情深的关系,再出面扮演这个和事佬,以此增进郑秋白对他的好感。

    如果郑达伟真的那样有话语权,叶静潭甚至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驱逐霍峋。

    不过,叶静潭现在很失望。

    他早该看出,郑达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

    叶静潭姗姗来迟抵达那家天上人间时,郑达伟已经少了一根小指,痛的哭爹喊娘,草草撒了止血粉用纱布缠上,身上还有未干的血迹。

    “你为什么不给我钱!”见到叶静潭,郑达伟双目赤红地哭嚎,这下好了,他以后打麻将都不能用小拇指自摸了!

    “我为什么要给你钱?你答应的事情一件都没有办到,还不按规矩办事,我没让你把定金吐出来,都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叶静潭错身,两个高壮的凶悍打手上前,将郑达伟逼至墙角。

    郑达伟慌忙道:“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你说呢,你这样下去,只会暴露出我的存在,说不定会让秋白因此怨恨我,我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

    “那我这就走,我这就回老家,再也不到燕城来了!”

    “不,我不相信活人的话,你们会说谎,”叶静潭唇角勾起,眼底的红血丝揭露了他的疯狂,“当然,你是秋白的父亲,我也不会让你变成死人。”

    在郑达伟恐惧的注视下,叶静潭拍拍手,冷血地发号施令:“快动手吧,悠着点,让他醒不过来就够了。”

    *

    郑爷前脚把刀疤脸‘请’到办公室,得知郑达伟和一个年轻男人做了交易,后脚,他接到了警局的电话。

    郑达伟刚刚在天上人间昏迷了,已经送往医院,诊断是急性脑出血,人已经进急诊的ICU了。

    小姐们把郑达伟送到医院就跑了,因为医生联络不上家属签字,不得已才报警。

    报警后,警察们查到了郑达伟的老家户口,又查到了郑秋白这个在燕城的儿子。

    “这不可能啊,郑老板,我们除了切了他一根小拇指,别的地方没碰过,这是我们这行上的规矩。”刀疤脸拍着胸脯保证,他们一行人离开的时候,郑达伟还活蹦乱跳的,告诉他们下个月一定会还钱。

    一个小弟也点头,“就是啊,什么脑出血,他不会是马上疯吧?别是要讹我们。”

    阿良问:“老板,咱们要到医院去吗?”

    “警察电话都打到我这里来了,能不去吗?去看看吧。”郑秋白蹙眉,转头拨给了霍峋,通知对方今晚不用来接他了。

    第 75 章 哥哥

    负责郑达伟这档子麻烦事的,是两个中年片警,其中一个已经先去洗浴中心,找到了逃之夭夭的老板与小红,得到了郑达伟进入医院前因后果。

    “警官,这和我们店没有关系,我们的按摩服务都没做完,内男的就被从外面来的一伙流氓揍了,那伙人凶神恶煞的,切了他一根小拇指,我们店里还好心给他包扎了呢!后来是他自己走到门外,风一吹咕噜咕噜滚楼下去了,谁承想,摔了一下,人就叫不醒了。”

    老板满头大汗,举着把扇子扇个不停,把向急诊医生阐述的说辞原封不动讲给了警察:“我看他脸色发青,不像是小事,总不能让人死我们店外面,立马开车给他送三院急诊去了。”

    “那你们跑什么?”

    “医生要签免责声明呀,我只是个做生意的,非亲非故,我怎么可能签名给他担责啊?”

    “那群人是来找他寻仇了?时间呢?”

    “应该是快九点的时候,他们说的欠债还钱什么的,还带着家伙事。”小红被吓的不轻,警官问话时,一直低着脑袋。

    “有什么特征?”

    “开面包车,为首的,是个寸头的刀疤脸,而且,他们不像是燕城市里人,像是周边的,说话急起来,我都听不懂。”

    警察详细记录下来,抬头还想追问,身上的BB机滴滴起来。

    是医院那头的搭档叫他差不多就尽快回来,急诊医生这边已经下了诊断,就是突发性的脑出血,头部也没什么磕碰,与外伤无关。

    当务之急,是叫这人的家属尽快到医院来。

    郑达伟的户口所在地虽然找到了,只是小镇上的值班民警给出的记录在档案里的联系电话打不通,想通知他家里人,可能还要等白天派人过去。

    恰好郑家户口中有舒澜和郑秋白户口迁移的记录,警方这才联络到了郑秋白。

    当了这么多年的基层民警,像郑达伟这样欠债好色不务正业的中年人,他们见得太多,这样的人,活着就是个拖累孩子,拖累家人的下场,“哎,这孩子也是可怜,我听声音才一十多。”

    两位警察想着怎么宽慰这接下来即将赶到的年轻人,只是真见到带着阿良抵达医院的郑爷时,俩老警察都忍不住面面相觑,“您是,郑达伟的儿子。”

    那种老赖皮怎么可能养出这么一个光鲜亮丽、气势不凡的儿子?

    “是,但我和他已经十几年没有联系了。”郑秋白能站到这儿,更多是想看看郑达伟如何遭到这场现世报的。

    奈何割不断的血缘关系让医院认定郑秋白有为郑达伟决定治疗方式的责任,“病人之前有心脑血管方面的病史吗?”

    “不清楚。”

    “他现在状况不太好,心脏抢救过程中有停止,颅内出血的位置很危险,目前我们这边是有两种手段,一是求稳,先药物控制颅压,各种维持生命体征的手段都用上;一就是搏一把,立马开颅,不过人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ICU的医生办公室只叫直系家属进入,郑秋白坐在椅子上面对医生,面前摆着厚厚一摞需要签署的需知声明。

    这样的流程在舒澜生病时他就经历过,只是那时,他和叶长流一致决定,不要再让舒澜躺在病床上持续煎熬。

    但郑达伟受不受罪,也不是他有情分该去考虑的事情,于是郑爷道:“保守吧,先维持他的生命体征,撑到他家人来再说其它。”

    郑家人都没到场,郑秋白肯定不能让这人死在自己的决定下,万一到时候郑家用郑达伟的命讹上他怎么办?

    郑秋白从办公室出来,两个警察还在外面等他,他们还没来得及跟家属核对事件经过,这也不着急,医生那边救人才是火烧眉毛的要紧事。

    警察说的事件经过,郑秋白早就从刀哥嘴里听过了,“我知道他借了债,他这次到燕城来,就是为了勒索我。”

    两个警察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怪不得这个儿子这么无动于衷波澜不惊,都是这老赖皮罪有应得的。

    “小伙子,你也知道,咱们燕城连着周边几个县城,搞这种高利贷的团伙太多了,大多是流窜人口,抓捕起来很困难,还有结仇的风险。”

    这种欠债不还被剁手剁脚砸断腿的事,可真见怪不怪了。

    那些流氓还讲道义,血.拼起来是真刀真qiang去干,一般老百姓真是避之不及,唯恐被牵连。

    所以这种事,最好还是不要闹大为妙。

    “医生也说了,他身上的外伤和这突发的急病无关,你看这还要追究……”

    郑爷捕捉到关键词,“他身上还有别的外伤?”

    “身上有几片拳脚相击的淤青,瞧那样子,就是被揍了。”

    这和刀哥讲述的‘规矩’有了出入。

    告别两位警官,郑秋白被护士抓住,不得不帮郑达伟垫付了两天ICU的医药费。

    阿良跟在他身后,小声道:“郑爷,讨债,一般不至于把人弄到这种地步。”

    就算收拾,顶多也就是套麻袋吓吓,剁点无关紧要的器官,人有命活着,才能弄到钱,才能还那些人的债。

    “我知道。”郑秋白并不怀疑刀疤说谎,可警方得到的说法也是滴水不漏。

    郑达伟是刀疤他们离开后发生的意外。

    除非,在刀疤离开到意外发生这期间,有其它人出现。

    郑秋白突然想到了郑达伟打出去要钱的那个电话,“阿良,你现在去一趟那家洗浴中心。”

    “这么晚了,我不先送您回家吗?”

    “回家的事情我自己想办法。”如果真的有其它人出现,那一定就是郑秋白要找的幕后黑手,和郑达伟做交易的年轻男人。

    这么关键的事情,警方没有得到口供,那就证明,这个洗浴中心里所有见证过真相的人可能都被凶手收买了。

    去晚一步,郑秋白想要的证据都会可能烟消云散。

    迈出医院大门,阿良已经小跑着去开车了,郑秋白自己往医院外面走,琢磨着打个出租车回家。

    郑爷走到十字路口,一辆熟悉又扎眼的黑车已经缓缓停靠到了他跟前,霍峋从驾驶座上下来,一脸忧心与沉重。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在家等我吗?”

    “这么大的事,我怎么可能不来?”霍少爷担心郑蝴蝶是嘴硬心软的人,遇上这样的事,还是会难过,“我得在你身边陪着你,你还好吗?”

    “不好。”坐上车的郑蝴蝶打了个哈欠,在霍峋担忧心疼的视线下,实话道:“我现在又饿,又困,师傅,快开车吧,我要找家店买点东西吃。”

    不仅没有难过,甚至食欲大涨。

    霍峋在确认郑秋白不是在故作轻松,而是真的无感后,开车沿着燕城的大马路,找起凌晨还在开门的饭馆子来。

    两人最终选了个看起来干净的路边摊,卖炸串和散装麻辣烫,骨汤的大铁锅烟雾缭绕,架子上的蔬菜丸子炸串都码放的整齐。

    郑爷坐在车里休息,霍峋下车和摊主打招呼:“老板,我老婆怀孕了,大晚上肚子饿,我买点你这炸串和麻辣烫给他吃,行吗?”

    郑秋白说想吃,但霍峋担心路边摊的材料不好。

    老板是个实诚人:“兄弟,那就别吃炸串儿了,我家这油两天没换,你买点麻辣烫吧,多挑点菜,我家汤底,都是大棒骨兑牛奶熬的,麻酱也新鲜。”

    于是霍少爷买了三块钱的麻辣烫,满满两纸碗儿,一路拎上车,一碗放在车前台上,一碗递给了饿肚子的郑爷。

    “怎么都是菜和面?”

    “丸子我怕不健康,你想吃吗?想吃我找人从南方给你弄点新鲜的来,到家涮火锅。”手工做的牛肉丸和鱼丸,里面真材实料,吃的安心放心。

    郑秋白咀嚼着茼蒿叶,不领情,“可我就喜欢吃都是淀粉的鱼丸。”

    “……”

    “逗你玩的。”

    这句话叫沉默时都在琢磨,怎么才能买到新鲜健康淀粉鱼丸的霍少爷松了一口气。

    郑秋白没有挑食的毛病,好的赖得他都吃的下去,更何况今晚的事一件连着一件,叫他自顾不暇,在金玉庭只喝了几杯水,夜间加餐都没吃到嘴,现在真是胃里空荡荡,脑袋都要转不动了。

    两份香喷喷的麻辣烫,眨眼间一多半都进了郑爷的肚子,填补了胃里的空缺,郑秋白的心情变好了不少。

    见状,被郑蝴蝶投喂了两口土豆和白菜梆子的霍少爷这才开口,问起医院里的情况,“他现在怎么样。”

    “用仪器和药物吊着,保守治疗,其它的,就等郑家人来了再做决定吧。”

    警方第一天通知迅速,郑家人得到消息,瘫在床上的郑母一听儿子进了医院性命垂危,登时哭天抢地,埋怨起那些借钱给郑达伟的亲戚。

    如果不是他们轻易松口借钱,郑达伟的赌瘾怎么会愈来愈大,到最后竟然沾上了高利贷?

    亲戚们一听这,原本还稍有同情的人群立马作鸟兽散,这等害人性命的埋怨,他们可当不起。

    最终,只有郑达伟一个平日里同样不着四六的懒汉表哥留下,答应郑母的托付,拿上了五十块钱,带着惊慌无措的郑星星一道儿上路,往城里赶。

    临走前,郑母又道:“我儿这次去燕城,是找先前头一个婆娘生的种儿去了,听说他们娘俩在燕城过的也不错,达伟真有个三长两短,那丧礼钱,她家也不能少给!”

    表哥郑虎都门清,他这弟弟在外被借贷的搞成那种样子,医药费家里是指定掏不出来了,还不趁机会多掏点人情钱,这瘫痪老太太的日子,真就别过了。

    郑虎带着干瘦的郑星星挤上班车,一路嘱咐:“星星啊,你也是大孩子了,咱这次去城里,说不定就是你见你老爹的最后一面了。”

    “还有,等到医院了,甭管那些人说啥,你就可劲儿哭,甭听,无论是啥,咱都不治,咱俩手上就五十块,你爹的看病钱,就是把你卖了也填不上!”

    郑星星听着郑虎的念叨,眼前发晕,夏天的大巴车本就人多气味大,熏的他更想吐,难受地冷汗直冒,原本就黑的脸,到了下车已经是又黑又红,桑葚似的。

    赶到三院急诊楼的门口,郑虎给了郑星星一巴掌,“快哭。”

    郑星星听话张嘴,还没来得及哭,先“呕”地一下,吐了一地。

    这难受模样,比哭起来还惨。

    郑虎见了医生,听到了昨晚上郑秋白那一番说辞,又听郑秋白选了昂贵的保守治疗,各种仪器和药品都已经给郑达伟用着续命,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么贵?医生!这我们可不认啊!他除了这半大小子,还有个瘫在床上的老娘,家里穷的要死要活,哪有那么多钱这种高级治疗!”

    “我们没钱,谁乐意给他续命,你们这医药费就找谁要,我来这一趟,就是为了把他骨灰带回去!别的,我们不管!”

    同是家属,两边的意见相差如此之大的情况,主治医生也是第一次见的,只能叫护士联系昨晚上留了紧急号码的郑秋白。

    听到电话里护士转述的尴尬情况,郑秋白并不意外,ICU一天一两千的烧钱,郑家根本负担不起,“那就按他们的意思来吧,停止治疗,我没有意见。”郑虎还和郑星星盘算着借此机会见郑秋白一面,让郑星星抱上这个大哥的大腿,将来到燕城读书上学,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谁承想,郑秋白是这个态度,甭说来见一面了,连电话里和他们说句话的功夫都没有,直接挂断了。

    郑虎腆着脸向护士站借座机,“小妹,你让我再给他打一个,这么大的事,他怎么也该来和我们一起商量商量。”

    护士好心,借给了他,“快打吧。”

    郑虎把电话拨通,笑哈哈道:“秋白啊,我是你一伯,你还记得呗,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郑爷闻言,答都不想回答,只想要挂电话。

    却听对方又道:“我带着你小弟也到医院来了,这孩子现在身体不舒服,别的不说,你能不能可怜可怜这孩子,给他个地儿歇歇脚?来星星,快叫哥!”

    话筒里静默一瞬,传来怯生生一句‘哥’。

    郑爷的眉头立即打结,“你把孩子带到这种场合是什么意思?”

    郑虎叫屈,“秋白,你这可冤枉一伯了,你不知道,你家现在就星星和你俩全乎人了,这种事儿他不来,谁来呀?”

    “而且他妈也跑了,不着家,等他爹真死了,他奶也没几天好活了,这孩子,就没人养啦!”

    这种可怜话不全是卖惨,说的也都是事实,照郑家如今的样子,郑星星不要说顺利上高中读大学,到城市里工作了,他能不能有口饭吃,都是个问题。

    挂断电话后,郑虎打心里面有把握自己的法子有效,果然,不多时,一个穿西装的黄毛来了。

    “我是郑老板的下属,”阿良目光锁定郑星星,“这是我们老板的弟弟吧?我们老板让我带走他。其他的还是他在电话里的意思,是生是死,他都不会干涉,全由您决定。”

    阿良强装友好地冲郑星星笑了笑,只是他这不正经的长相,笑起来,也是三分凶气,“咱们走吧,小朋友。”

    郑星星回头看了眼郑虎,下意识迈开步子靠进了阿良。

    医院里的一切都让他恐慌,父亲的死,他没有悲伤,甚至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只有对自己弱小无能的哀伤,他不想继续在医院待下去了。

    郑虎大惊:“啊,那我呢?我怎么办?”

    “您当然是留在医院里面处理这些事情呀,我们老板很忙,没有时间往医院跑。”阿良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名片递过去,“人没了也请不要给我们老板打电话了,打这上面就好。”

    郑虎接过,那是一张殡葬公司负责人的名片,寿衣寿材,花圈棺材,一应俱全,甚至还有灵车业务,可以拉人回乡。

    但业务再齐全也没用啊,郑虎手里,一分钱都没有啊!

    他张嘴想要钱,阿良已经失去了面对孩子的亲和表情,眯起眼来,凶神恶煞,比他们镇子上要高利贷的还吓人。

    郑虎一哆嗦,闭嘴了,眼睁睁看着阿良和郑星星大摇大摆离开。

    逃出医院,郑星星才轻松地喘息起来,在满是消毒水的空间里,他连呼吸都不敢大动作。

    “叔叔,你要带我去哪啊?”

    “我先带你去买两身衣服,找个澡堂子搓洗一下,再带你去吃饭,然后咱俩一起去见我们老板,哦,不是老板,是你哥。”

    “我哥。”郑星星小声重复起来。

    ‘哥哥’这个词对他而言其实是陌生的,他从小就知道有这样一个存在,却从没见过对方,家里连郑秋白的一张照片都没有。

    而他的奶奶和爸爸,每每提起他哥哥与哥哥的母亲时,言语中流露出的怨气和愤恨,都是毫不减退的。

    可郑星星一直觉得他们唾沫横飞骂人的样子很丑,他没有见过那两个人,却也没有被家人的恨洗脑。

    他记得学校老师说过,不能从旁人的语言中去认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有时候,郑星星也会想有一个哥哥,尤其是见到他的同桌能穿上哥哥淘汰下来的半新衣服时。

    如果他也有个大几岁的哥哥,那他也可以捡哥哥的衣服穿,这样就不用一年四季,都没有一件合身的衣裳了。

    不过现在,郑星星也得到了合身的衣裳,还是全新的。

    阿良带着这孩子,在商场一楼的运动男装店铺买了不少t恤短裤内衣运动鞋,买到郑星星的眼睛瞪的像铜铃,他开始慌张了,“不要了,不要了!叔叔!这些我穿不完的!一件上衣就够了!”

    “那怎么够?”阿良看着郑星星腿上的奥特曼短裤直摇头,他老家十岁的侄子都不肯穿这种幼稚的款式。

    “放心吧,这花的都是我们老板的钱,也是我们老板知会过的,你只管看有没有喜欢的,这些对我们老板来说都不算什么。”

    没见过什么世面的郑星星捏着手里柔软的纯棉t恤,在这一刻,已经彻底被那素未谋面的哥哥俘获了。

    *

    金玉庭里上班的郑爷其实有点后悔自己的妥协,但他知道作为孩子,面临至亲离去时那种煎熬的感受。

    他对郑达伟的冷漠于情于理,却不想把还是个小孩的郑星星牵扯其中。

    死亡,对一个小孩来说,要面对还为时太早了。

    在郑星星到来前,郑爷拿出阿良从那家洗浴中心带回来的“线索”。

    座机一旦主动呼出,就一定会有通话记录,稍微动动按键就能调出来,但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调出座机的通话记录,更不知道他们通话号码会被保存。

    郑爷赌的就是郑达伟这最后一通电话,没被清除。

    他拿过自己桌面上的座机,盯着上面的号码输了进去。

    嘟嘟嘟,话筒里响起待接听的忙音。

    一声,两声,自动挂断。

    再拨,还是如此。

    好像这个号码已经被主人弃用了一般。

    郑秋白蹙眉,这电话打不通,他的线索似乎就要断了,因为那洗浴中心的人,压根没有反水的迹象。

    阿良今早说,那地方的人谈起这件事,说的都是一个模样,就好像提前备好的模板一样,任凭他怎么偷摸打听,许诺点钟加钱,都没有松口的小姐。

    这其实也正常,那第一伙人明摆着是真下狠手的亡命徒,手段够狠,将郑达伟折腾成了那副德行,谁能保证出卖他们,不会被报复回来。

    比起钱财,还是小命珍贵。

    只是郑爷觉得,他这辈子的所作所为,好像不至于有一位对他恨之入骨的仇家。

    说仇家似乎也不太准确,这个人应当并不了解他,才会异想天开,拿郑达伟做威胁他的软肋。

    这种被人在暗处偷窥的感觉叫人不快。

    郑爷更希望那个人如言问泽一般跳出来,与他明面上的硬碰硬,而不是在暗地里做膈应人的老鼠。

    心堵的厉害,郑秋白沉沉舒了一口气,先将桌面上的东西收拾干净,闭着眼靠在老板椅上调整情绪。

    他不想把这些烦心事,带到家里去让霍峋见到。

    甚至他也还没把这有些恐怖的糟心事,讲给霍峋听。

    至少现在,这些事都是冲郑秋白来的,霍峋不该也不能牵扯其中。

    *

    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的郑星星,虽然还黑红黑红的,像条瘦巴巴的红薯干,但至少是包装精美的红薯干了。

    阿良这才放心带着他去见小老板。

    郑星星坐了人生里头一遭电梯,踩着软和好似海绵的地毯,一路跟在阿良身后,紧张到心脏要跳到喉咙眼儿,两只手别在身后,搅在一处,对接下来的事情既盼望又害怕。

    他已经意识到,这里,连同他素未谋面的哥哥,其实是他这辈子都碰不到的云端,他是地里的韭菜苗,他哥哥应当是天山上的雪莲花。

    他这韭菜苗怎么好意思站到雪莲花面前?

    于是郑星星一路低着头迈进办公室,不敢四处打量,只敢看脚上的新凉鞋与脚下花团锦簇的地毯。

    阿良叔叔的声音响起:“老板,我把星星带回来了。已经在外面带他洗过澡吃过饭了,看样子他晕车的不舒服,歇会已经好不少了。”

    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回道:“嗯,你辛苦了。”

    郑星星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更欢,犹如过电,不由得放缓了呼吸。

    他听到了男人从座椅上起身的声音,又听到了一迭脚步声,很快,一双锃亮的皮鞋出现在他眼前,鞋尖正对着他的镂空凉鞋。

    郑星星本来就矮,只到郑爷的胸口,还一直低着脑袋缩着肩膀,似乎在瞧地毯。

    郑秋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看得这样入神,于是轻声问:“星星,你看什么呢?我这地上有钱吗?”

    一句‘星星’,唤得郑星星耳朵都酥了。

    他一个激灵抬起头,率先入目的,是他哥哥的脸,一张精致到叫人屏住呼吸的脸。

    在小镇上生活的郑星星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他发誓,就连电视机上都没有过!

    郑星星心顿时嘎嘣一下,像是刚才蹦的太欢了,现在一脚踩空,直接跌进了云端里,他傻傻的张开了嘴,却蹦出个单音节,“啊——”

    郑星星世面见得太少,这时候自然出了大洋相,面对郑秋白,他真是一句话也讲不出了,嘴像是被胶水黏住,只剩一双眼睛往外冒光。

    郑爷被这敬仰和惊艳都写在脸上的黑小子逗笑了,刚刚那点担心烟消云散,他自我介绍道:“我是郑秋白,和你有一半的血缘关系,比你大不少,叫我哥就行。”

    郑星星立刻应声,清脆道:“哥哥!”

    这声音中气有力,不似郑秋白刚刚在电话里听到那般半死不活,看来年轻人底子不错,这么快就恢复好了。

    “你在燕城这段时间,就先住我这里吧。”郑爷叫阿良以他的名义在楼上开了一间套房。

    郑星星却以为是要他们一起住在这间办公室里,忙不迭点头,“好、好的,我睡地上就可以,这地好软,比我家里的炕铺上棉被还软。”

    “怎么能让你睡在地上?”

    “我们不是要住在这里吗?我只看到一个床,”郑星星指了指郑爷办公室里宽大的真皮沙发,黝黑的面庞上,一双眼睛像星子似的闪闪发亮,又笑出洁白的两排牙,“哥哥,你睡床,我睡地上。”

    “不住这里,有专门的房间。”

    当郑星星被郑爷拿着房卡,亲自送到金玉庭的套房里时,这黑小子又呆滞了。

    他站在玄关处,不敢往里走。

    刚刚他哥哥专属的屋子就已经很舒适很豪华了,眼前的屋子,更是富丽堂皇,地板里面好像有金子,天花板上装的都是水晶吊灯!

    郑爷走了几步回头看他,“怎么了?不喜欢这个房间吗?”

    郑星星现在哪里谈得上喜欢不会喜欢,他十足的惶恐,一个劲往门边缩,“太大了,哥哥,我、我还是不住这里了。”

    这地方一看,就不是小钱能住到的房子,说不定比他们镇上一栋楼都要贵。

    哥哥已经给他买很多东西了,他不能贪得无厌,那就太讨人嫌了。

    郑星星眨巴着眼,“哥哥,我就睡刚刚那间屋子就好,地板就行,这里太大了,这里,不适合我一个小孩住。”

    郑星星知道,他只是一株韭菜苗。

    第 76 章 早婚

    郑星星说什么都不肯住在金玉庭的高级套房里,那缩在门边的样子,就像是从大雨里捡回家的流浪小狗,只敢占据一丁点的地方,瑟瑟发抖,分毫没有探索新环境的念头。

    见郑秋白看向自己,郑星星连忙抬脸支起个腼腆笑容,那被大太阳晒黑的脸颊上浮着两团久久不退的红,更显得他质朴单纯,脾气好。

    是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吗?

    似乎不是吧。

    郑爷依稀记得他和叶聿风在这个岁数的时候,叶少爷已经进入叛逆的巅峰期,逃课早恋打电动,叶长流那种好脾气,有时候都被叶聿风气的脸红脖子粗。

    年纪轻轻的郑秋白其实也有点叛逆,但他叛逆的不明显,充其量,是不愿意坐叶家的私家车和叶聿风一起上学,见到对方犯蠢就暗地里翻白眼。

    总之,少男时期的小脾气和小心思都弯弯绕绕的,多到数不清,压根儿不会像这小黑球一颗的郑星星一般,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

    “刚刚那地方是我的办公室,住不了人,”金玉庭经营到深夜,小孩子单独住在办公室里,既不舒服,也不安全,郑秋白也不放心,“而且这套房你住着,也不需要我花什么钱。”

    郑星星还是摇头,乌黑睫羽下垂,盯着地面,有点小犟种的味道,“这里太大了,我住太浪费了。”

    金玉庭实在没有更小的套房,而随便定一家宾馆把郑星星扔过去,郑秋白又怕他没有靠谱监护人在燕城出点事儿。

    总不能让阿良下了班继续去当这黑小子的男保姆,这也太不把阿良的花臂花腿放在眼里了。

    郑星星看起来也更想和郑秋白待在一起,这小子有点粘人。

    最终,郑爷妥协地问:“那你想去我家吗?”

    “可以吗?”郑星星的眼睛一瞬亮起。

    郑秋白颔首,“可以,家里有空房间,但还有个比你大几岁的哥哥。”

    霍峋最多比郑星星大五岁,郑爷觉得,他俩之间应该会有很多的共同话题。

    “哥哥还有别的弟弟吗?”郑星星亦步亦趋跟在郑秋白身侧,好奇发问。

    郑爷语塞,“他——不是我弟弟,是我朋友的弟弟,暂时住在一起。”再多的,也没办法跟一个小孩子讲。

    虽然郑星星未来很大可能会喜欢上男人,但当下还是祖国花骨朵的年纪呢,郑爷可不想带坏小孩子。

    郑星星点头,扎着脑袋又走了一截路,进电梯前,他小声讲:“哥哥,你真好。”

    郑星星同班同学家里也有父母双方是离异再婚的,两边都有孩子,孩子们之间虽然是同一个爹或同一个妈,相处的却不是太好,针尖对麦芒的,仿佛对方是抢夺自己父亲或母亲的仇人。

    不过郑星星觉得,可能是他爹太差劲了,他哥能离他爹远远的,反倒是一件好事,他有时候面对那混账的亲爹,也会觉得厌烦。

    而能对他这样好,更是他哥的善良。

    明明今天之前,他们还没有见过彼此,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可郑秋白还是这样亲近地招待他。

    郑星星已经很久没被这样好好对待过了,他早就习惯了长辈的责骂和怨怼,似乎家里所有的不幸,就是因为要养他这只拖油瓶。

    没有人会像郑秋白一样,给他买新衣服,让他安心住漂亮的房子。

    “谢谢你。”

    郑星星这畏缩的模样被郑秋白看在眼里,毫无疑问,这个孩子的童年生活似乎和他一样恶劣。

    他们的不同在于,舒澜带着郑秋白逃出了那个火坑,总算柳暗花明,不必再为衣食发愁,更不必被郑家死板封建的育人方式驯化。

    而郑星星依旧留在那个火坑里,独自成长。

    郑爷简直是不懂,那原著是怎么好意思讲这样的小可怜是个小太阳的,吃过这么多苦的人能长成个小太阳吗?

    他那是懂事到极致,自卑到了极致,虚掩上了自己全部的负面情绪,只把柔和向上的一面给外人看。

    如果说郑星星是主角,那在郑秋白看来,原著也没给他多少金手指,这孩子小时候苦,长大被叶静潭仨瓜俩枣骗得团团转,没过几天好日子,又不得不离逃出燕城颠沛流离。

    这哪里是爱情故事,简直是苦难历险记了。

    郑爷甚至敢大胆推测,按照叶静潭一直以来的性格,在他将出逃的郑星星重新追到手后,迟早有一天也会厌倦这只能给他提供肤浅情绪价值的存在。

    谁叫叶静潭本身就是个私欲膨胀,人心不足的坏种。

    他的心思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只有利益。

    郑爷抬手摸摸那刺猬似的小脑袋,眼神怜悯,“不谢,我好歹也是你哥。”

    他俩是真哥俩,长大后都同样的眼瞎。

    *

    来接郑爷下班的霍少爷今晚特意提前出发,开车跑到昨天那家路边摊。

    他记着郑秋白昨天说想吃炸蘑菇和炸豆皮,专程买了四桶大豆油过来找那实诚做生意的老板。

    “小兄弟,你这为了媳妇儿吃口东西,也是真上心啊。”老板还记得霍峋,却不肯收那油,嫌太贵,而且,“今天我也换油了,正好刚出摊,你要啥都是第一遍炸的。”

    霍少爷豪气地包下了老板大半辆炸串车,“这些都炸了吧,我都要。”

    “你媳妇儿吃的了这么多?”老板点火的手微微颤抖,看出这开豪车的小年轻不差钱,但,“可不能浪费粮食啊。”

    “不是,他也是开店的,这个点还上班呢,我多买点,顺带给他员工们也带些夜宵犒劳一下。”霍少爷掏钱夹付账,尽职尽责当金玉庭的‘老板娘’,郑蝴蝶要是知道了,一准要夸他。

    “好家伙,那你媳妇也够厉害的,孩子几个月啦?还这么上班儿呢?不怕累着孩子?”

    “三个月了,医生说宝宝已经很稳定了。”霍峋顺利和实诚老板唠起了已婚男人的嗑儿。

    “我看你也挺年轻的,这就当爸爸了,你和你媳妇儿早婚?”

    “嗯,但我觉得也不算早了。”错过了很多年呢。

    老板一边给刚出锅的第一批炸串刷酱撒孜然,一边道:“都说早遇良人先成家,你这对着呢,遇到合适的趁早结婚,好好过日子,像我这种没有良人的,只能先炸串。”

    这话霍峋赞同。

    炸串的一会功夫,霍少爷就快和炸串老板聊成了知己,分开时那几桶豆油他也留下了,这玩意他带回家也没用,郑秋白很少吃豆油做的菜。

    老板拿着油,邀请霍峋下次带媳妇儿一起来,“哥这敞开吃,不收你钱!就是提前说一声,哥换个油。”

    霍少爷点头,“有机会一定。”

    抵达金玉庭,霍峋拎着郑蝴蝶专属的一袋子炸串,又把车钥匙交给了大堂经理,“车后座上有好几袋子炸串,是你们老板让我买过来的,今晚加餐,找几个人拎过来,分一分吧。”

    金玉庭加班的员工闻言,迸发了小范围的欢呼,虽然金玉庭的加餐出自大厨之手味道很不错,但有时,人在晚上就是想吃点儿脏摊儿。

    正在大堂值班的阿良经理一边啃炸玉米一边纳闷儿:“老板什么时候说过要给大家买炸串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种事情不应该通知他去买吗?叫这种外来的跑腿干什么。

    霍峋没理阿良的疑惑,有白食吃都堵不住这傻大个的嘴,他着急给郑蝴蝶送一口吃的。

    办公室里的门一打开,霍峋还没来得及献宝,坐在沙发上吃水果看电视的一大一小齐齐偏头看他,郑爷启唇,“来了?介绍一下,这是郑星星,那是霍峋,他比你大,也得叫哥哥。”

    郑星星看见外人,立马从沙发上站起来了,有礼貌地向霍峋问好:“哥哥你好。”

    “你好。”霍峋蹙眉,偏头给郑蝴蝶使眼色。

    这非洲小孩怎么回事,怎么还从照片里面走入现实了?

    这现实看起来真的是比照片上还黑呀,和郑秋白站在一起,更像块炭了。

    “他是我弟弟。”郑爷闻到香味,站起来,慢悠悠走到霍少爷跟前,小声道:“郑家人今天过来了,但他们办事就是不靠谱,把孩子也带到医院去了。”

    霍峋还能不知道郑秋白这是发善心吗?

    “所以你就把这个孩子带到你这来了?一会怎么办,带他回家?”这种看孩子的差事也要揽?

    霍少爷已经忘了,他当初也在‘寄养’在郑爷手下的大号孩子。

    “我本意是让他住楼上去,但他第一次到城里来,不适应,害怕。我就想着家里面还有一间房,不如把他也带回家去,又住不了几天。”郑秋白冲霍峋笑眯眯。

    “真把他带回家?”霍峋忍不住越过郑秋白打量那小黑孩儿,只怕这孩子随了亲爹,是个不好相处的。

    谁知道郑星星被他一看,就怯怯地低下了脑袋,一副小可怜样。

    郑爷回头一瞧,劈手拽过霍峋手里的炸串,递给了郑星星,“来,这么晚了,肚子饿了吗?吃点夜宵,你霍峋哥哥买的。”

    “我可以吃吗?”郑星星眼巴巴看着,不敢伸手。

    他下午五点多和阿良在外面吃了点简餐填肚子,只是这样的半大小子,最是胃口大消耗也快的时候。

    眼下已经有点饿了。

    在家里,他大概九点就上床睡觉,这样晚上肚子饿,也已经在梦里了,但刚刚和哥哥一起看电视机,看的他不困了,现在肚子饿的感觉相当鲜明。

    只是那东西是一个外人买来的,他不好意思吃,对方看起来,也没有要给他吃的意思。

    “这有什么不能吃的?”郑爷打开袋子挑了根烤肠递过去,“吃吧。”

    “……”那一兜子是霍峋盯着炸的第一锅串,他专门给郑秋白留的,这下好了,一大半都进了小黑孩的肚子里。

    霍少爷直至上车当司机,都怨气冲天。

    他小气,他就是不想自己给郑秋白的东西,被借花献佛。

    郑爷还没看出霍峋突发的幼稚,上车前,让晕车的郑星星坐到副驾驶去,“你坐前面不容易晕车。”

    握着方向盘的霍少爷更咬牙了。

    他好不容易把郑蝴蝶从后排的老板位请到副驾驶,这下子,又退回去了。

    霍少爷很久都没这么烦过,他烦郑秋白对他人的优待和照顾,明知道对方只是个小孩子,却还是吃了一大口忿忿不平的闷醋。

    车厢里,郑爷吃了口炸蘑菇,但因为怀孕口味变化飞快,昨天他还想吃这种喷香的炸串,今天吃到嘴,却觉得太油了,难以下咽。

    不过知道这是霍峋特地跑了一趟买回来的,他还是硬着头皮往下吞,用行动抗争这奇怪的孕期反应。

    为了转移喉咙处的油腻恶心感,郑爷主动问:“星星,你今年是十五了吗?属虎?”

    “户口本上登记的是十五岁。”郑星星抿了抿浸上炸串酱的嘴,“但其实,登记大了一岁。”

    郑星星属兔子的。

    只是郑母当年听乡里乡亲的说,属虎的男孩身板壮,更有福气,硬是在户口登记时给郑星星多报了一岁,以至于郑星星从小到大上学,都是班里最瘦弱的那个男孩。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在家里常年的营养不良。

    听到是郑母的主意,郑秋白也见怪不怪了,这老太太的幺蛾子一套一套的,不想要个兔孙子,也是她能干得出来的事。

    “那霍峋也就比你大五岁,他今年才十九,等我上班儿不在家,让他陪你玩。”

    “我二十了!”按虚岁算!

    要是按心理年龄算,幼稚的霍少爷都已经二十六了,研究生都毕业了!

    郑星星不敢说话。

    郑爷笑了,打破僵局,“看吧,他其实和你差不多大。”

    霍少爷:“……”

    霍峋载着两人到家,纵使他不情愿,这房子户口本上的名字也是郑秋白,作为户主,郑爷有权利让郑星星住进来。

    就算不高兴,霍少爷也勤勤恳恳置办好了次卧,“床铺好了,被褥都换的新的,毛巾被和薄被子都给他放进去了,晚上要是冷,他就盖被子。”

    坐在沙发上揉胃的郑爷招招手,“过来。”

    “干嘛?”霍峋倾身过去。

    郑秋白在霍少爷的脸蛋子上亲了一口,“辛苦啦。”

    “!”霍峋僵了。

    “他是个好孩子,养在郑达伟手里这么多年,还是这种性格,”真是比郑秋白突变的脾气好太多了,“你就不要给他摆脸子了,他够可怜了。”

    “哼,”脸已经不臭的霍少爷不承认,“我才没有摆脸子。”

    “好好好,是我看错了,你当然没有,你可好了,还给他铺床了呢。”郑秋白哄孩子的技术如今已然是炉火纯青,等他自己的娃出来,也是直接享受它爸爸的顶尖服务了。

    哄好霍峋,郑秋白拍拍他的胳膊,“家里有消食片吗?我胃好像不太舒服。”

    “怎么不舒服?”霍少爷脸上喜滋滋的笑顿时消失,紧张起来。

    “就是吃多了。”原本就嫌炸串油腻,还吃了一肚子,现在积食,想吐,要是不吃个缓解的药,估计他今天晚上都别想睡觉了。

    霍峋立刻去找药箱,看有没有消食片,嘴上又忍不住念叨,“吃不下就不要吃了,万一把肚子吃坏了怎么办。”

    霍峋现在一念叨起来,就没完,他总要从郑秋白,念叨到郑秋白肚子里的孩子,“你忘了你肚子里还——”

    嘎吱一声,厕所的门开了。

    穿着新睡衣的郑星星走出来,正好听到这茬,关心问:“哥哥肚子怎么了吗?不舒服吗?”

    第 77 章 较劲儿

    郑星星的关心被郑爷笑笑敷衍了过去,“没什么,就是吃多了,稍微有点积食,吃点消食片就好了。”

    原本还念念叨叨的霍峋,更是因为孩子的突然出现,修起闭口禅。

    平时只有他和郑秋白在家,说话间没什么避讳,多了个外人,还没习惯,差点秃噜出去。

    郑星星从厕所出来时,听清了霍峋讲的话,话里分明是哥哥的肚子里有什么东西。

    可他很有眼色,知道郑秋白和霍峋这是不想告诉他。

    哪怕担心,郑星星也装作什么都没听清的样子,站在原地眼巴巴看着郑秋白吃下两片消食药。

    他连好奇心都不敢有。

    郑秋白吃过药,感觉胃部的酸胀缓解了不少,便主动招手,带着郑星星去了次卧,“你暂时住这个房间。现在困了吗?如果不困,可以去客厅看电视。”

    “不看了,困。”郑星星填饱了肚子,又开始犯困了。

    脚下这不算大,装修只有家庭温馨味道的小房间,让他的拘谨恐惧稍微退却了些。

    尤其一想到这还是和哥哥住在同一屋檐下,他们随时都可以碰面。

    郑星星就更喜欢这里了。

    “困的话就去睡觉吧,你霍峋哥哥换的床单被褥,看看喜欢吗?”

    郑星星望向哥哥身后的年轻男人,小声道谢:“喜欢,谢谢霍峋哥哥。”

    “不谢。”霍少爷抱臂站在门外,别扭地扭过脸去。

    郑星星左右看看,又问:“哥哥,我睡这张床,霍峋哥哥睡哪里?”

    他已经注意到,这家里只有两间有床的屋子,稍微大些的主卧,一定是他哥哥住的,那和他哥哥住在一起的霍峋,就应该是住这间次卧的。

    现在自己来了,岂不是鸠占鹊巢,难道还要把原本的住户挤到外面去住吗?这也太不合适了。

    郑星星屁股不敢沾那张单人床,他其实觉得,客厅的沙发,他睡更合适。

    怕这孩子又要多想,郑秋白勾住霍峋的肩膀,“没事,他本来也不住这,他和我住一个屋子。”

    霍少爷顺势去勾郑蝴蝶的腰,暗戳戳想要宣示主权:“没错,我们睡一起。”倘若这小黑球和叶聿风一般谄媚,这时候,就该知道如何说好听话取悦霍少爷了。

    奈何郑星星还是个单纯的小孩子,见状只以为他们两个关系好,小脑瓜没有往‘哥夫’的地方发散,又是好一顿道谢,相当客气礼貌。

    郑爷已经到了见到这种礼貌的可怜小孩,会心生怜爱和疼惜的年纪,奈何霍峋还没有,他看郑星星这小干巴菜的蔫模样,莫名就有了种危机感。

    深深的危机感。

    这种危机感在霍峋第二天照常被生物钟唤醒时,映入了现实。

    如往常一般,霍峋不到七点钟时睁开眼,稍微醒醒神,赖床一段时间,把睡在他身侧不省人事的郑蝴蝶搂进怀里这摸摸那亲亲,再亲手丈量一把郑蝴蝶小肚子的弧度,这才神清气爽从床上爬起来。

    霍峋起床后的路线很固定,出门晨练,路过报刊买份金融报,再去菜市场买一早最新鲜的蔬菜肉类,水果牛奶填补冰箱。

    满载而归回家时,也不到九点,这时候,独自在家的郑秋白应该还没醒。

    郑爷的睡眠时间长,赖床时间也长,这会儿功夫,完全够霍峋简单熬个粥或打个豆浆,再炒点蔬菜,切个果盘,做一顿丰盛的干净早餐。

    只是今天,霍峋轻手轻脚推开家门时,客厅里面已经有了动静。

    郑秋白穿着睡衣,坐在餐桌前,轻轻打了个哈欠,紧接着,郑星星从厨房钻了出来。

    这黑小子手上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菜粥,一碟利用冰箱里土豆子炒的醋溜土豆丝,丝切的大小均匀,上面还撒了芝麻香菜做点缀,很有卖相。

    郑秋白一早就是被郑星星炒菜的香气唤醒的,这孩子会开燃气灶,却不认得灶台上方的油烟机,这饭做的,满屋飘香。

    郑爷原本还以为是霍峋,可又觉得他醒过来的时候比起往常太早了,再就是霍少爷这新手做饭,从没有这么大的香味儿。

    于是他一爬起来,看到的就是在厨房刷洗锅碗瓢盆的郑星星,对方听见动静,回头冲他笑出一口小白牙,“哥哥你醒了,饭马上就好了。”

    郑爷当时瞌睡虫都被吓醒了,他可没想虐待儿童,让人这么一大早起来给他做饭。

    郑星星却说在家里已经早起做饭做习惯了,在他们家,他不做饭就没人能做饭了,一家人都要饿肚子。

    假期还好,他能七点多起床准备早饭,如果是上学的日子,有时候四五点钟就要起床,不能因为做早餐,耽误了上学。

    “哥哥,正好,可以让你尝尝我的手艺,我做饭很好吃。”郑星星提起自己的厨艺时,脸上的笑不再腼腆,很真切,他真的在以自己会做饭且做的很好吃能给哥哥尝一尝这件事为荣。

    于是百感交集的郑爷就坐到餐桌前等着了。

    郑秋白自己是不会做饭,这点遗传了他妈,娘俩都不太会下厨,舒澜是能炸厨房的技术。

    所以郑秋白一直以来,都对会做饭的人存在一颗敬畏之心,对给他做饭的人更是怀着一颗感恩之心。

    先前叫郑秋白触深感动的,是为了他钻研食谱的霍峋。

    郑爷扭头对上站在玄关一脸震惊的霍少爷,“你回来了,正好,今天早上你可以歇一歇了。”

    “他怎么在做饭?”霍峋难得共情阿良,这种被别人抢了活计的感觉,真是不好受啊!

    厨房,明明应该是他的战场!

    “是星星说让我们尝尝他的手艺。”

    郑星星见霍峋回家了,也主动给对方先盛了一碗粥,然后才轮到他自己的。

    三个人正式上桌,开动早餐。

    霍峋举着勺子面色凝重,面前的粥熬出了米花,晶莹剔透,一股浓郁扑鼻的米香,小菜就更不用说了,那刀功就像是外面开饭店的大厨似的。

    和这小孩子一比,霍峋的做菜水平似乎还在幼儿园,就连他自以为熬的很好的大米粥小米粥,都缺乏精神和灵魂。

    低头喝粥的郑爷也被这饭菜的口味小小惊艳,只是菜粥,味道和卖相却能媲美金玉庭大厨做的海鲜鱼片粥。

    郑星星小口小口喝着粥,眼神注意着郑秋白的举动,见对方露出满意的表情,他也松了口气。

    眼神一错,郑星星看见了黑沉沉低气压的霍峋,对方似乎很不喜欢他做的饭。

    郑星星见状,就快把头埋进碗里了,他完全不敢跟霍峋搭话。

    “挺好吃的。”郑秋白慢慢喝下一碗粥,毫不吝啬给出了自己的夸赞,“你这手艺,都能去开店当大厨了。”霍少爷听在耳朵里,虽然不满,但也不得不服输,他做的饭,的确没有这小子做的好吃,“还行吧,但人家是客人,怎么能让人家一大早起来做饭,以后别起了。”

    别和他抢活儿干。

    “没事,霍峋哥哥,我都已经早起习惯了,我住在这里,已经很给哥哥添麻烦了,我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哥哥看起来,也很喜欢吃我做的饭。”说罢,郑星星就笑着站了起来,主动收拾起三人吃完的碗筷。

    这还了得,已经被抢去厨子身份的霍少爷立马和他争抢起来,“还是我洗吧!这家里一直都是我洗碗。”

    “我来吧,霍峋哥哥你别沾手了。”

    “不不不,我来!”

    “可是……”

    “没有可是!你这孩子,快玩去吧!”

    郑秋白看着霍峋把那堆碗碟抢来后举过头顶,以身高优势打败了郑星星,屁颠屁颠跑进厨房里,不一会,厨房里响了窸窸窣窣的水声。

    “哥哥。”郑星星很尴尬,他知道自己矮,但是霍峋在人堆儿里,也绝对是高到过分那种了。

    郑爷摸摸郑星星的小脑袋:“你就让让他吧。”

    吃饱饭的郑秋白晃回了主卧休息,郑爷眼里是不存在家务活儿的,不过外面那两个莫名其妙较上劲的‘孩子’,眼里可全是活儿。

    郑星星饭后没有安心坐着看电视,他看地板不干净,主动进卫生间拿了扫帚打扫起来。

    洗完碗的霍峋能忍吗?当然不能!

    他也进了卫生间,拿起老伙计墩布,从玄关开始墩,墩相当卖力,一边动作,他还要劝郑星星,“别干了,去看电视吧,你这个年纪,就该多看点电视。”

    “没关系,我在家里干活干习惯了,干少了还不得劲,哥哥放在沙发上的衣服,是要洗的吗?我扫完地,可以给他洗衣服。”

    “那堆衣服要送去干洗的。”郑秋白的服装面料都高级,要专门的干洗护理,家里洗不出来。

    郑星星点头,又道:“那卫生间里的袜子呢?我来洗吧。”

    霍峋急眼:“那是我洗的!”

    “那我,先去准备午饭吧。”郑星星半点没有气馁,他总能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的。做饭不如郑星星好吃,也做不来满汉全席午餐的霍少爷:……

    他败了。

    郑星星午餐做了道糖醋排骨,用的霍峋一大清早买的精排,油亮的糖醋汁酸甜适中,郑秋白破天荒吃了两碗米饭。

    不过,霍峋做的青椒炒蛋,郑爷也很给面子吃了好几口。

    霍少爷今天的菜炒的味道一般,卖相一般,有点失败。

    他给青椒去籽没去干净,炒出来发苦,他自己都不乐意吃,但郑秋白夹了好几筷子,夹完还夸他青椒块切地可爱。

    霍峋又开心了。

    下午五点,阿良上门来接郑爷上班,他过来的路上有人摆地摊卖书,于是带了几套小孩子喜欢看的漫画和童话故事来。

    阿良还以为伊索寓言格林童话是十五六的孩子也爱看的,霍峋见到那几本书嗤之以鼻,那么大的孩子了,怎么可能还爱看童话。

    郑爷也觉得有点低龄了。

    谁知道郑星星如获至宝,抱着书连连向阿良道谢,一问起来才知道,他竟然真的没有看过。

    小镇上的教育资源比不了燕城,对于课外的阅读延伸更是匮乏,郑星星这连城都没有进过的小孩,更没有办法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可以轻松去图书馆借阅这些国外的孩童读物。

    他从没看过这些美好的故事,只偶尔在电视机上,看到改编的动画。

    这话一说出口,在场的大人都沉默了。

    生活在京市的霍少爷犹如在听玄幻故事。

    阿良这黄毛汉子更是要流泪了,“这些书都给你了,看吧,看完再买新的,买一堆。”

    “谢谢叔叔。”郑星星低头珍惜地抚过手上的书封。

    离开家门,出发上班前,郑秋白把阿良买书的钱递了过去,“谢谢了。”

    他这个当哥哥的,还没有阿良一个外人心细,连郑星星在这个家里根本没有解闷儿的玩意都没发现。

    “老板,这钱我不要,那是我的一点心意,几本书,也没多少钱。”

    阿良不肯收,郑秋白也没强求。

    他也准备等有空,带着郑星星去书店,让孩子自己挑一些喜欢的书,等回家的时候,一起都带走。

    这样郑星星在镇子上的暑假生活,也不会太无聊了。

    *

    郑秋白去上班,留下霍峋和郑星星在家,他们两个人,没有多少交流,倒也相安无事。

    郑星星埋头看他新得到的童话书,这东西对他来说,比电视里的动画片还要吸引人。

    霍峋也在看书,他在啃他研究生即将学习的课程教材。

    虽然他对这些东西有点儿印象,但那印象也仅仅局限于梦里的浮光片影。

    醒过来之后除了重要事件,这些学了什么、考试考了什么之类不算重要的细节,都已经被霍少爷抛之脑后了。

    还是要把书本拿起来,复习复习,这样霍峋未来的研究生课程能够轻松一些,他也能趁着周末又或者没课的时候,飞回燕城来。

    不过,如果郑秋白能答应他一起去港湾,就更好了。

    郑爷现在的肚子还不算大的,可等霍峋去上学,孩子可就快五个月了。

    那五个月的肚子,在八九月份还算炎热的季节里,不是用单薄的宽大西装外套能遮掩住的。

    郑蝴蝶到现在都没有把怀孕这件事情告诉别人的想法,除了霍峋,就连常来家里串门的叶聿风都还被蒙在鼓里。

    霍峋不知道郑秋白是如何盘算的,可如果他想一直隐瞒,毫无疑问,等到肚子大了,就必须找个隐蔽的地方养起来,减少在外人面前露面的机会。

    去港湾,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那赵院长私立医院的源头,就开在那里,孕夫的照顾和孩子的生产,能够一步到位,霍峋这个准爸爸,也可以时刻陪同,皆大欢喜。

    至于生下孩子之后,郑秋白还要不要留在港湾,那就是以后再考虑的事情了。

    霍峋觉得他这个计划很完美,只等和郑秋白好好谈一谈。

    一想到港湾无人打扰的幸福生活,霍峋看资料的眼神愈发坚毅,他现在必须好好复习,必须!

    由于下午饭吃的晚,郑星星直到晚上七点多才觉得肚子饿。

    霍峋倒是还好,他晚上这个时候一般也不吃饭。

    平时家里面只有他一个人,吃饭也没滋没味。他选择饿着肚子再等等,等到金玉庭,和郑秋白一起吃加餐或者夜宵。

    只是小孩在,霍峋也不能晾着人一起饿,“我去把中午剩下的菜热热,但没有主食了,我给你煮两包方便面可以吗?”

    “谢谢哥哥。”郑星星和霍峋相处还是不太自然,怯怯的,霍峋忙活,他也不好意思坐着看书,于是站在厨房门外,当木桩子。

    霍峋进厨房翻出一箱子方便面。

    这是郑爷很久之前囤积在厨房的刚需,以防止某天没有人送饭,他饿肚子。

    泡面,也不是需要厨艺才能做好吃的东西。

    只是现在,霍峋可不会放任郑蝴蝶用这种玩意填饱肚子,但别人,吃就吃了,方便面不本来就是用来吃的。

    两包泡面煮出来分量不少,霍峋粗犷地把锅直接端到了桌上,让郑星星用锅吃,这样还能少洗一个碗。

    郑星星面对那口大锅,沉默了片刻,最终说了句‘谢谢哥哥’,而后埋头苦吃,一点都不敢浪费。

    时间临近八点钟,郑星星吃的肚圆,感觉他也需要一粒消食片,只是他不好意思向霍峋开口,闭嘴忍着,看故事书转移注意。

    霍峋埋头梳理章节框架图,全神贯注,很认真,没注意到这小孩的不舒服。

    两人间的静默,被敲门声打断。

    霍峋一听这个敲门的节奏就知道是谁,他懒得起身开门,果然,下一秒,门把就自己转动起来,门一开,露出叶聿风的身影。

    叶少爷把钥匙放回地垫下面,探头探脑进屋。

    他没敢埋怨就霍峋坐在沙发上竟然还不给自己开门,环顾一周,没找到目标人物,他问:“这都快九点了,郑秋白还没下班呢?”

    “快了,一会我出门接他下班,你这么晚过来干什么?”

    叶聿风好一阵子没来了,因为工作忙碌,哪怕是老板家的儿子,也要和员工一样加班,不加班就算早退,人都要累晕了。

    就今天,还算是下班早了。

    “我想借住一段时间,家里离公司太远了,开车开得我痔疮要冒出来了!”叶聿风疲惫地脱掉自己的西装外套,撅着屁股往沙发上坐,“而且我最近在家里住的特瘆得慌,你不知道,那小贱种,像疯了——啊!什么东西啊!”

    差点被叶聿风坐到小腿的郑星星也被这动静吓了一跳,但没叫出声,睁着大眼盯着叶聿风。

    弹跳起身的叶少爷扭头,对着几乎要和沙发融为一体的郑星星大叫:“我靠!这小黑孩哪来的?别告诉我只有我看得到啊!”

    第 78 章 分别

    “你能不能小点声?”被吵到的霍少爷一把合上堪比砖头的专业书,数落起叶少爷。

    虽然郑星星的确黑,但叶聿风也一定是真瞎,才会撅屁股往郑星星身上坐,“没看到沙发上有人?”

    “你也能看见?是人就好,是人就好啊。”

    叶聿风近来加班太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以至于头晕恶心、老眼昏花、疑神疑鬼。

    前几天因为叶宅太大,每到深夜下班回家,叶少爷独自走在只有清冷路灯的庭院里时,都觉得背后阴风阵阵,像是要熄灭他肩上的三把火一般惊悚。

    有几次,他还在房子里碰到大晚上不睡觉发神经的叶静潭!

    这里的‘发神经’,不是叶少嘴巴不干净,是他真觉得叶静潭神经病了,要不就是中邪了!

    反正这有科学依据的病和没科学依据的国学,那小贱种高低要占一个。

    不然,谁家正常人哪里会大半夜站在台阶前自言自语还掉眼泪啊?

    妈的,真邪乎。

    叶聿风都要怀念那个总斜眼看他又沉默寡言的小贱种了,那时候至少不吓人。

    差点被坐一屁股的郑星星往沙发扶手那边挪了挪,给一身职业装的叶少爷让出一块地方,“叔叔,你坐这儿吧。”

    他彬彬有礼,看样子完全不记恨叶聿风刚刚大叫的‘小黑孩’。

    刚镇定下来的叶少爷又跳脚了,拔高嗓门:“什么叔叔?哪有叔叔?你是在叫我叔叔?我有那么老吗?”

    叶聿风摸着自己纵使加班也没忘记去美容院保养的光滑小脸蛋,满眼不可置信。

    这小黑孩怎么能对着他这张年轻朝气的脸叫叔叔啊?

    叶少爷可一向是同辈里年纪最小的那个!还是个孩子呢!

    “……对不起,叔、哥哥。”郑星星捏紧手里的童话书,默默垂下了眼睑,不敢继续和叶聿风对视,他觉得这个叔叔不太正常。

    叶聿风抓了把头发,一屁股坐下,怼怼霍少爷,侧过脸压低声音问:“这小黑孩哪来的?怎么在郑秋白家?你俩领养的?这么早就开始考虑以后的事了?”

    “他叫郑星星,是你哥的弟弟,今年十四岁,来燕城处理些事,你哥不放心,让他暂时住在家里。”

    霍峋从拥挤的沙发上站起来,抱起桌面上自己的学习用品,准备今天提前一些去接郑秋白下班。

    这个家里,人太多了。

    而叶聿风,又是个喇叭精转世,太吵了。

    “你们俩在家玩吧,”终于也是轮到了霍峋讲出这样成熟的台词,“我出门接郑秋白回家。”

    “我哥的弟弟,”承担带娃重任的叶少爷反应一瞬,“你是郑秋白的弟弟?真的假的,这也不像啊!这黑的,小弟,你是个混血啊?”

    “……哥哥,我不是。”他只是有点黑。

    郑星星原本就不是郑秋白那种特别白的皮肤,加上这个暑假,他有时候还会帮别的亲戚拔拔地里的草、抓抓菜上的虫赚点零花,不小心晒狠了,等冬天,他就能捂回来了。

    “可我怎么从前都没听说过你?”郑秋白这消息瞒的可够紧的,平白无故蹦出来个这么老大的弟弟。

    叶少爷撇嘴,心里不对味儿,还是不把他当一家人呗。

    “我和哥哥不是一个妈妈——”

    “这不废话,一个妈生的,你还能长这样?”叶聿风字字不提黑,却字字没离了黑。

    “……我之前没有来过燕城,哥哥也没有回过镇子上,所以一直没有什么联系。”

    “那你现在来干嘛的?上门打秋风?”

    “什么?”郑星星没听懂。

    “我说,你是来找郑秋白要钱的吗?”叶聿风话说的直白,他也没见过郑秋白父辈那边的亲戚,可舒澜和郑秋白在叶家那么多年,那当爹的可从没上门看过郑秋白,一看就不如叶长流。

    这么多年没有来往,突然就蹦出来了,很难不叫人怀疑是穷亲戚找上门。

    “我——”郑星星的小黑脸被这话问的直接充血,成了黑红黑红的小桑葚,一直以来面团似的脾气,终于有了点气性。

    他没想过找郑秋白要钱,奈何他现在穿的、吃的、看的、住的,每一样花的都是郑秋白的钱,实在是连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口。

    最终低下脑袋,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叶聿风这人没长多少心眼,更别提坏心眼了,他就是单纯的说话直接不好听,“不是,这就哭了?没要就没要呗,你哭什么啊?还真哭了?”

    郑星星抱起书,往客房走,一边走一边用胳膊擦眼泪,那背影相当凄惨。

    叶聿风追上去抓他,生怕郑秋白到家为这事儿赶自己出去,求爷爷告奶奶掏出自己的钱夹子,“别哭了别哭了,我给你钱,你去大商场买变形金刚好不好?”

    郑星星不理他,继续走。

    “那买汉堡薯条,还有可乐,你喜欢吃吗?可好吃了!”

    回应叶少爷的是客房无情合拢的大门。

    郑爷今晚到家比往常提前,一听到大门动静,守在客房门口持续敲门的叶少爷弹射起步,谄媚地冲到门前,“你们回来了,辛苦了。”

    “别来这套,”郑秋白早从霍峋口中得知了叶聿风的意图,伸手挡开对方,“家里人太多,住不下你。”

    郑爷都忍不住感慨,自从让霍峋住进家门开始,他的底线真是一步步在降低。

    放上辈子,哪里有人敢到他这老房子里借住,连叶静潭也只是坐进来喝过几杯茶而已。

    跟在郑蝴蝶身后进门的霍峋对着哭丧脸的叶少爷一摊手,这是郑蝴蝶的意思,他也爱莫能助。

    叶聿风紧跟着就开始撒泼,“你不知道我在家里过的什么担惊受怕的日子,连着做了好几天噩梦,我不嫌人多,我就想找人多的地方!”阳气重。

    郑秋白充耳不闻,进屋没看到郑星星的踪影,随口问:“星星已经睡了吗?”

    霍峋复读机,问叶聿风,“睡了吗?”

    刚刚还振振有词的叶少爷安静了,心虚。

    他哪知道那小子睡没睡,就知道这孩子娇气的很,说了两句就哭哭啼啼地藏起来了,再没有从客房里出来过。

    “大概,睡了吧。”

    “什么叫大概,你不是和他一起玩的吗?”

    “我和那种小孩儿怎么玩的到一起去?”叶聿风哼声:“而且都是弟弟,为什么他能住在这里,我就不能了?”

    叶少爷控诉郑秋白的薄情,“你和他面都没见过几次,我和你可是从小一起长大,从没见你对我这么好。”

    “?”说的好像叶聿风小时候有郑星星那么懂事似的。

    “就事论事,我也是你弟弟吧。”叶少爷气鼓鼓的,看样子要不是舒澜和叶长流已经归西了,他还得去告一状。

    在一旁看热闹的霍少爷不嫌事大。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站在郑秋白这边,因为郑秋白喜欢郑星星,本着爱屋及乌的原则,他对这孩子的抗拒表露的不是那么明显。

    叶聿风就不一样了,这小子撒泼撒的名正言顺,不必像郑霍氏一样,戒骄戒妒,胸怀大度。

    “你和一个孩子比什么?”郑爷头疼。

    “我也不大啊!”叶聿风往沙发上一仰,“我不管,我就是不走!就不走!”

    大半夜的,这大喇叭叫唤地叫人头疼,“那你只能睡沙发。”

    “我不,他睡床,我也要睡床!”

    郑秋白的耐心已经要告罄,他看了眼站在一旁的霍峋,使了个眼色。

    霍打手福至心灵,撸起袖子,逮鸡仔一般,把沙发上的叶聿风薅了起来。

    “扔出去,让他睡楼道吧。”郑爷发号施令。

    “嗯。”

    “哎!?别别别,睡沙发就睡沙发,我睡沙发!”

    叶少爷得到了沙发的使用权,虽然不情愿,但这屋里的确是没有更合适他住的地方了。

    郑爷洗漱过,专门到郑星星的客房看了眼,发现这孩子已经睡着了,就轻手轻脚出去了。

    守在门边的叶少爷见他出来,忙问:“没事吧?”

    “什么事?”

    “没什么,我就是问问他睡着了没,休息的挺早啊。”

    “睡了。”郑星星这健康作息,和他们这些夜猫子也是的确过不到一起。

    “睡了就好。”没告状就更好了。

    欺负小孩的叶少爷松了一口气,转头和郑秋白提起这两天的糟心事,“……除了加班,那小贱种也不让人省心,我都觉得,该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去。”

    “他站在楼梯前面哭?”郑秋白掏掏耳朵,这可真是新鲜事,“你看错了吧?”

    “对,就中厅那个大理石楼梯,小时候我从栏杆上滑滑梯摔断腿那地儿。”叶聿风保证,“绝对没看错,是那种闭着嘴,目露凶光的哭,吓人又奇怪。”

    那处楼梯也是郑秋白上辈子闭眼的地方。

    “你看见他哭,他没找你事?”

    “他瞪我了。”然后叶少爷就被吓跑了,“这一阵,他在公司里也很高调,之前那块不太顺当的地皮被他拿下了,他这还不知道满足,还把手伸到别人看中的土地上,明抢。”

    立人集团里,能拿项目的,不是和叶家沾亲带故,就是和赵淑梅沾亲带故。

    赵淑敏手里的东西叶静潭暂时不敢碰,可那些叶家小领导就遭殃了,叶静潭的辈分大,又有叶老爷子撑腰,被他盯上了,想不松口也难。

    如果说从前叶静潭在公司,顶多算是有点私生子的传闻见不得光,那现在就是彻彻底底因为他自己的私欲和不道义的所作所为,被人背地里唾骂不断了。

    “他这么做,董事会没有意见?”

    “没有,因为他手上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大笔资金,做那些地皮的开发费用,绰绰有余,都不用等银行批贷款的。”

    郑秋白问:“这笔钱是哪来的?”

    “不知道,我以为是我爷爷给的,但奶奶说不是。”公司账面上没有明细,叶老爷子也精明,可以给公司的资源,却不会掏自己的小金库给叶静潭做后盾。

    “那还是叫人查查,他这笔钱是怎么来的。”郑秋白担心,他上辈子差点背上罪名的一百亿,可能从这时候就有端倪了。

    “我巴不得他的资金是违规途径来的。”叶聿风半点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如果他做的天衣无缝,到时候再嫁祸他人,再想找证据就晚了。”上辈子如果不是经济下行银行自查,立人集团这一大笔无主的贷款,压根不会暴露出来。

    而那时候叶聿风早都不知道被叶静潭搞到哪条阴沟里去了,郑秋白到死,都没从叶静潭口中打听到叶少爷的消息,只知道叶静潭是铁了心,要牺牲叶聿风,做那个替罪羊。

    因而郑秋白知道,上辈子的叶少爷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是扛不住叶静潭的压迫,认命屈打成招去坐牢;要么是被叶静潭了结,伪装成畏罪自杀,一劳永逸。

    “他能那么厉害吗?”叶少爷天真问。

    “他都能搞到你认知以外的钱了,还会是个傻子吗?”郑秋白被这傻货气地想笑,“你如果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就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告诉奶奶。叶静潭能弄到这么多钱,不可能是以他个人的名义,一旦出事,说不定会拉整个集团一起下水。”

    虽然立人集团这艘大船上已经没有了郑秋白,纵使沉没,也和他没什么关系,但傻哼哼的叶聿风到底是他的弟弟,总不能看着这一切重蹈覆辙。

    霍峋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见这哥俩还坐在沙发上聊天,不满地上来拉郑蝴蝶回房,又戳叶聿风的伤疤,“这么晚了,还聊?我们明天上午不上班,你也不上班吗?迟到了不扣你工资吗?”

    需要上班的叶少爷偃旗息鼓,不再拉着郑秋白扯闲篇说人坏话,在沙发上卧下了,“麻烦帮我关一下客厅的灯,谢谢。”

    郑秋白和霍峋回到卧室,躺在床上,相拥而眠。

    靠在霍峋的胸前,郑爷突然觉得,他这一屋子都是因叶静潭而悲哀的被害人,没有一个好过的。

    “你说,以后要不要换个大点的房子?”这样不至于家里没有第二间客房。

    霍峋知道,这其实和房子大小没关系,是郑蝴蝶本质上,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于是他应允道:“好,买个大房子,给他们每人留一间屋子。”

    “但我不能接受他们天天在家里住着,偶尔来可以。”霍峋把手伸进郑秋白的睡衣里,老房子不隔音,他也只敢摸摸,“我还是想和你过二人世界。”

    “我也是。”偶尔人多一点,热闹点,郑秋白喜欢,只有他和霍峋的平静生活,他也喜欢。

    因为只要有霍峋在,他就不会心慌,更不会觉得孤独。

    谁叫这个男人,是他的终生挚爱。

    *

    郑达伟死了,去掉ICU昂贵的维生设备,靠着郑秋白预交的住院费,在医院艰难地挨了四天,终于彻底断气。

    郑爷是在下午得到的消息,郑虎说,已经联系殡仪馆的人送去火葬场排队等着烧了。

    人拉回老家太贵,骨灰带回去便宜。

    火葬场烧人不要钱,但必须是直系亲属签字领取,郑虎没办法签字,这打电话找郑秋白是为了讨要郑星星,他似乎也清楚,郑秋白不会来签字。

    郑爷对这人办事的能力已经无话可说了,“为什么不早点联系我?”

    郑秋白对郑达伟没有感情,可郑星星还小,连父亲最后一面都没见到,直接就要领骨灰了?

    郑虎被呲地不敢吭声。

    “烧了没?”

    “啊?”

    “我问你烧了没?”

    “还排队呢?”

    “包个灵堂,让人布置的安详点,我一会带着他过去。”

    “那灵堂太贵了,好几百,就租告别那一小会,不值当——”到停尸间见一面也行不是?

    “我出钱。”

    郑虎闭嘴了。

    挂掉电话,郑爷从卫生间出去,霍峋看出他表情不太对,上前询问:“怎么了?”

    郑秋白摇头,拍拍坐在沙发上安静看故事书的郑星星,艰难开口:“星星,医院那边来电话了,说——”

    郑星星捧着书,他早就对这件事有了预料,但事到临头,他还是慌了,不知所措地掉起眼泪来。

    郑达伟死了,虽然他懒惰,不负责,不是个好爸爸,但他死了。

    郑星星自此没有妈妈,也没有爸爸,成了无依无靠的小孩子了。

    到了火葬场,付费的服务到底不一样,郑达伟穿着合身的衣裳,躺在铺满鲜花的棺椁里,上了妆的脸看着就好像只是睡着了。

    空旷到响起回音的悼念堂内,只有郑星星的抽噎声和郑虎的叹气声。

    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没想到,这伙人包了他们这最大的悼念厅,竟然只来了四个人,但该走的仪式还是要走,放音乐,念悼词,默哀,孝子磕头。

    郑秋白远远站着,没有任何动作,心情也相当平静。

    霍峋拉过他的胳膊,“要不我们出去等?”

    “也好。”郑秋白只像是误入陌生人的葬礼,来了又走了。

    拿到郑达伟骨灰的第二天,郑星星提出了离开。

    “暑假你可以多待两天。”郑秋白可怜这孩子哭红肿的眼。

    “不了哥哥,我得回去了,奶奶还在家里呢。”郑母和郑秋白,是郑星星唯二的血亲了,他哪个都无法轻易割舍,“不过,我一定回会来看你的。”

    “你不是要来燕城读书吗?”

    郑星星闻言,扯了扯嘴角,撑起个笑容面对郑秋白,“嗯,是呀。”

    走那天,郑爷叫阿良开车送郑星星回家,他给孩子塞了一些零用钱,都是特意换的零散票子,就是怕被郑母抢去,还带了一捆书,两袋子零食。

    郑星星趴在车窗边和郑秋白道别,他想自己一定会回到燕城,一定会和哥哥再见,哪怕不是以读书的方式。

    郑星星说谎了。

    郑达伟死了,凭借郑母,他压根没有办法到燕城来读高中,他考上了,成绩却没有优异到足以免除住宿费和学杂费。

    燕城高昂的物价,他更是负担不起。

    来读书,太贵了。

    他也不想向郑秋白要钱,哥哥对他已经够好了,他没有脸再去索取。

    回到小镇上,生活一如往常,郑星星帮亲戚侍弄田地赚点零花,想攒去燕城的车票钱。

    只是没了儿子又掏了一大笔郑虎辛苦费的郑母对郑星星愈发苛责,不止郑秋白给的零碎票票被她抢去,郑星星攒在枕头里的积蓄也被她掏去了。

    他得从头攒起。

    郑星星的老师来过一次,是送录取通知书和学费认缴单的,认缴单被床上的郑母撕烂了,“什么学,要花四百块上?上学还要花钱?哪有这样的道理!?”

    老师解释,高中不算是义务教育的范畴,学校里的书本和住宿都是要钱的。

    郑母不听,直往老师脸上吐口水,把老师赶出了家门。

    老师气冲冲,不曾想好学生的家长这么恶劣,郑星星一路都在道歉,她也不忍心发火了,“星星同学,你是我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老师希望你去上燕城高中,以后上大学,这是你唯一的出路。”

    “我也想上学,但是老师,我真的没钱。”

    老师叹气,她也只是普通的乡镇教师,家里有父母孩子要养,做不到一口气给学生掏这么多钱出来。

    不过,“我可以寄信帮你联系一些燕城慈善机构,看看有没有资助人,愿意帮你上学。”

    郑星星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法子,眼睛都亮了,如果他真的能去上学,就能顺理成章去见哥哥了!

    老师的方法起了作用,很快收到了几封好心人的回信。

    还有人提出,要培养郑星星做优等生,将来冲刺顶尖大学,从高中到上大学的一切费用,他都包了,但前提是,这孩子暑假就必须养在他身边,接受培优类的提前教育。

    为了安抚郑星星的家人,这位好心人甚至寄来了一大笔钱,专门给郑星星卧床不起的奶奶。

    郑母这次没再把老师赶走,她看着那叠钱,心道这简直是大财主,“这可是个好机会,就让星星去吧!我这孙子从小就聪明,一准儿能考个好大学!”

    “奶奶?”郑星星这点能耐,在燕城接受教育的同级生中,可不够看,他不能保证,达到这个出资人的要求。

    “叫什么?之前闹着想去上学的人是谁,你现在又不想去了吗?”

    郑星星不做声了。

    “没关系,星星,别想太多,这总是个机会,不是吗?”

    郑星星最终点了头。

    “那我联系那位先生,让他们过来接你。”

    第二天一早,一辆燕城牌照的白车,就停到了郑星星家的小路前,上面下来一个粗壮的保镖,以及一个细瘦苍白的男人。

    叶静潭目光扫过面前的破旧房子,最终落在院子里勤勤恳恳扫地的男孩身上。

    “郑星星?”叶静潭眼里流露出失望,“这明明一点也不像。”

    第 79 章 牢笼

    七月底,暑气浮躁,正午站在太阳下,能看到被热到扭曲的空气波纹,缺乏绿化的燕城,彻底成了个火焰山,贯穿整个城市的蓄水人工河,都被烤干了一半去,露出河堤深处覆盖青苔的墙壁。

    这种日子,郑秋白莫名犯懒,不爱出门,他总觉得腰以下的身子越来越沉重,走路都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健步如飞了。

    对着镜子一瞧,这沉重果然不是错觉,他的白肚皮从前只是从侧面看稍微有些弧度,现如今从正面看,也是个显眼的‘小型啤酒肚’,是肚子里的孩子越长越大了。

    夏日的睡衣轻薄又贴身,逐渐遮不住郑爷的小肚子。

    同住的霍少爷和时不时上门来的阿良都是知情人士,对于郑秋白小腹的起伏,都当做是情理之中的事。

    只是偶尔上门来吐苦水借的叶少爷还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

    见到郑爷的圆肚皮,他还贱嗖嗖伸手隔着衣料去戳:“你看你在家悠闲的,这肚子都凸出来了,胖太多了吧?”

    果然,这男人一旦生活安逸,啤酒肚和地中海都要找上门,想当年金玉庭响当当的夜场男神,这不也要身材走样变‘大叔’了。

    这贱爪子被眼疾手快的霍少爷一巴掌扇飞,“你懂什么?闭嘴,他一点都不胖。”

    从霍少爷展开对郑蝴蝶的精心照顾开始,到现在,郑秋白也才涨了四斤肉,就那么一丁点。

    身材上除了肚皮,别的地方压根没什么变化,还是该直的地儿直,该翘的地儿翘。

    霍峋都觉得这涨的太慢了些,不放过任何一个给郑秋白投喂的时机。

    叶少爷被他的富贵哥夫打,一点不敢吭声,瞪着黑豆眼可怜地望向郑秋白。

    郑爷斜了眼捂着爪子可怜嘤嘤的叶聿风,毫无怜悯。

    该的,霍峋不动手,他也要抽叶聿风一下子。

    现在这肚子就是郑秋白的禁区,似乎是因为肚皮被撑紧了,上面的皮肤都变得格外敏感,成了痒痒肉,别人碰总觉得麻酥酥的。

    有时候霍峋摸久了,还要引得郑爷不满,主动把人推开,冷血无情,今日摸肚皮的时间已经达到上限,明天再来吧。

    “你今天又来干嘛的?”郑爷开始赶人,郑星星走后,他的生活恢复了原状,清净安适,岁月静好。

    叶聿风虽然上次一时兴起在郑爷这儿借住了一次,可到底是从生活条件优渥的公子哥,睡一晚沙发第一天浑身酸痛,脸蛋和手脚上还被客厅的蚊子叮了好几个包,实在受苦受罪。

    真还不如回家躺着席梦思上忍受噩梦和那小贱种的精神攻击,于是从那之后,叶少爷就再也没冒出过借住的心思。

    叶聿风今儿来,是有好大一桩开心事,“那小贱种从我家搬出去了。”

    “他主动搬出去的?”

    上辈子的叶静潭可一直都把叶宅那幢房子看作他自己的囊中之物,一直住在里面,叶聿风反倒是早早搬出来那个。

    而待叶老爷子和赵淑梅先后生病被叶静潭强硬送去国外的高级疗养院,这人又将叶家上下的佣人大洗牌,老宅叫他看不顺眼的房间和装修统统拆去重整。

    正式鸠占鹊巢时,还沾沾自喜地和郑秋白开香槟庆祝过。

    “嗯哼,我总算不用在家看到那张扫兴脸了。”虽然如果自己亲手把那小贱种赶出去,叶少爷会更高兴。

    竖着耳朵的霍少爷却不觉得这是个好消息,“他住到市区来了?”

    这住在荒郊野外,平时上班通勤够费劲,没心力做点别的,现在住的就近了,要是趁机来骚扰郑秋白,那可怎么办?

    “那我也不知道他住哪去了。”这不是叶聿风会关心的事儿,叶静潭住粪坑,都和他没关系。

    霍峋闻言,不由得琢磨起给这老房子再加装一层防盗门,防贼更防那姓叶的。

    郑秋白对这消息倒是无动于衷,他不关心叶静潭的去留,他只担心叶静潭的野心,搬出去,说不定是有了新的见不得人的计划。

    叶静潭,明显比上辈子更加急切了。

    “上次我说的话,你告诉奶奶了吗?”

    “告诉了,已经找人盯上他了,但一阵叶静潭也雇佣了一伙保镖,不是那么好盯的。”

    “保镖?”

    “似乎是先前言家倒台后那些无处可去的闲散人员,上次我没提吗?他带着那些人,把地皮上的钉子户给平了。”叶家在燕城把产业做到今天这个地步,自然两路通吃,不常规的事态也有非常规手段。

    但叶静潭这心狠手辣斩草除根的行动,可没经过董事会和叶老爷子的首肯,连那伙流氓,都是他自己招揽的,现在走哪带哪,跟混社会的似的,哪里还有绅士精英的风范。

    “他这么招摇?”郑秋白近来在金玉庭不够上心,这么轰动的消息,都没传进他的耳朵里。

    “他招摇的狠,那伙人也招摇,毕竟是从言家跑出来的狗。”专业混子,办事厉害着呢。

    郑秋白闻言忍不住皱眉,别说言家已经早早倒台了,就是还没倒台的时候,燕城正经做生意的也不会与之为伍,明面上是忌惮,暗地里是瞧不起,毕竟那不是做正经事发达的人家。

    叶静潭,好像真是疯了。

    霍峋不以为意,“闹出大事来,直接给他们定性成组织犯罪,一窝端了。”

    叶聿风立马狗腿起来,“这也不是不行,哥夫,你快回去求求你家里,带人把他抓起来吧!这人放在外面,危害社会啊!”

    霍峋抿唇,叶聿风夸张的计谋,却让他陷入了真正的思考。

    把叶静潭抓起来,不仅能保护大家,还能保护霍少爷的小家安定,何乐而不为呢?

    这简直就是皆大欢喜的大好事。

    “别胡闹了。”郑秋白分开这俩不大点的‘孩子’,他可不想叫霍峋和叶静潭对上,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

    郑秋白拍了叶聿风一巴掌,“还有你,他都已经搬出去了,你还揪着他不放干什么?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我这不是想把他斩草除根吗?”

    “……”这明明是在怂恿霍峋去把叶静潭斩草除根。

    “那是咱亲家!都是一家人,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叶少爷的脑袋挨了两下子,嗡嗡作响,眼含热泪,总算是知道换个话题:“那小黑孩呢?怎么不在家?”

    “已经回老家了。”

    “我还当你要把他养在身边。”那小孩没朝郑秋白告状,叶少爷反倒觉得,他人还不错,虽然娇气,却不是不懂事儿的小屁孩。

    “他不会接受的。”

    老家那边还有郑母,郑星星心肠太软,就算郑秋白提出要留下他在燕城,郑星星也不会对屋头的老太太弃之不顾。

    郑星星又清楚,郑秋白绝不会给郑母养老送终,所以他如果留下,只会进退两难,不如先回去。

    说句难听话,郑母如今这样,还有几年好活呢?

    这是件有盼头的事。

    郑秋白默了默,道:“不过等他暑假结束上高中,就到燕城来了。”

    到时候,只要这孩子好好学习,需要什么,他也会毫不吝啬地给一些帮助,至少,一个比较轻松的学生时代,能让郑星星以后不要被坏男人的小恩小惠骗得团团转。

    *

    其实不用等上高中,郑星星已经到燕城来了,其实他一直想抽时间,去见哥哥一面,告诉对方自己肯定能在燕城上高中的好消息。

    但他每天的课程排的太满了,几乎从早到晚,连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都被一位负责他日常起居的老师严格控制。

    那位不苟言笑的出资人似乎真的很看重郑星星,在郑星星到燕城的当晚,就给他安排上了一对一的讲师,每一门高中课程,都有一位专业老师来给郑星星上课。

    于是郑星星的燕城生活,忙碌到没有一个能给阿良或郑秋白打电话的间隙,更别提出门去找他的哥哥了。

    每天晚上,喝完老师递过来的牛奶,不一会,郑星星便觉得困倦不堪,眼睛都睁不开了。

    迷迷糊糊中,他总觉得,好像在家下地干活儿,也没有这么疲惫,更不会睡得这样沉。

    被麻痹的大脑很快让郑星星陷入了深度睡眠。

    在这间房子里负责他起居的男人进来看了一眼,伸手拨弄了两下,确定这小孩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反应,才放心离开卧室,并将房门反锁。

    男人的任务,是不能让郑星星走出这间房子,也不能让他和外界取得联系,这间屋子里所有的座机,其实都已经被剪断了电话线,是拨不出去的。

    这个孩子很好掌控,到现在,想打电话或者是想出门的时候,也只是来怯怯地询问自己。

    而等他得到男人“你作业写完了吗?”又或者“今天小测的成绩考的很好?”之类的反问,就会自觉羞愧地低下头,重新回到书桌前读书,不敢再提打电话的事了。

    男人深夜出门,是为了把今天郑星星身上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汇报给他的老板。

    只是叶静潭听得心不在焉,他不在乎那个孩子一天吃了多少饭,看了多少书,做多少题,这些东西不过是他暂时控制郑星星的手段。

    他把这个孩子带到燕城的唯一目的,是向郑秋白投诚,他会亲手把这个替代品毁掉,以绝后患。

    似乎在梦里,叶静潭似乎真的对未来的郑星星有过心动。

    可眼下,郑星星还只是个没长开的孩子,轮廓中看不出半分郑秋白的模样,叶静潭对他连一点点移情,都不存在。

    更何况郑秋白还活着,珠玉在前,他又怎么会看上一堆瓦砾呢?

    未来的郑星星能走进叶静潭的生活,根本不是什么命中注定,只是因为那时候叶静潭身边已经没有了郑秋白,太过寂寞了。

    现在郑星星在叶静潭的手上,他还要琢磨一下,怎么把霍峋也弄出来,这是个不太好实施的计划。

    不仅因为霍峋的背景,还因为郑秋白如今和他算得上是形影不离。

    “真烦。”叶静潭的指尖轻轻敲击着自己的太阳穴。

    如果霍峋能和他梦里一样,识相地去死,那他会轻松不少。

    “也对,让他愧疚到去死,不就好了。”

    *

    郑星星来到燕城七天,再安分的性子,也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他每天都在学习,到了晚上又沉沉睡去,连周末都没有休息的时间,已经一点属于他自己的生活都没有了。

    这些,郑星星都可以不在意,他可以心甘情愿成为一个学习机器,为了回报他的出资人,为了让哥哥以他为荣。

    可为什么,哪怕他可怜地央求老师,希望打一通电话联系一下家人的请求,都次次被无情驳回。

    他只是想和郑秋白打一通电话,哪怕只有一分钟也好。

    “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别的不要想太多,你的家人知道你在这里,没什么好不放心的。”

    “老师!”

    男人沉下了脸,郑星星立马不敢再闹了。

    孩子总有一种小兽般敏锐的直觉。

    郑星星觉得,眼前高壮的男人,绝对不是负责他生活起居的老师那么简单,老师的胳膊上,怎么可能有大片的蝎子刺青。这玩意,郑星星只在闹到家里的催债人和阿良叔叔身上见过。

    那时候,察觉郑星星的目光,阿良立马紧紧系上了袖扣,不叫小孩看,“这可不是好东西,甭学,你要纹一胳膊,就废了!”

    郑星星也知道,这不是他们小孩子该学的东西,甚至在燕城,这是某一类组织才会有的特殊装扮。

    他越来越怀疑面前的男人不是老师了。

    “那我能见一见之前的叶先生吗?”求老师达不到目的,郑星星把希望寄托在那位看起来安静又矜贵的出资人身上。

    “不能。”

    “为什么?”

    男人被问的头疼,本来他就不是个尊老爱幼的人,立马低头爆了句粗口,“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还没看清楚自己的身份吗?你现在寄人篱下,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我说话你还不听,你是想回去住狗窝吗?”

    郑星星怔在原地,男人的粗话吓到他了。

    可见他还没有动作,男人却越来越性急,直接解下了皮带,抽出了破空的声响,“还不滚!?你他妈的真找抽!”

    郑星星被抽了一顿,又惊又吓,加上前段时间疲劳过度,当晚病倒了,烧得直说胡话。

    男人见他发起高烧,怕第一天要来的老师多管闲事,这才通知了叶静潭。

    叶静潭头一次踏入这座他给郑星星打造的牢笼,见到那小身板上紫红的伤,他熟视无睹,只让手下扔下一袋子治伤和退烧的药物,连个医生都没有带来。

    正当男人看到他漠然的态度,自以为逃过一劫时,叶静潭站定在他面前,眼神轻蔑,“你要下手也该有些分寸,如果把他打出毛病,坏了我的计划,你偿命都不够!”

    “对、对不起,都是这个小傻b一直缠着我要打电话,我太烦了!老大,看孩子的事我真不擅长!”

    “你不会让他变得听话点吗?我给你的药,你没用吗?”

    “用了,我每晚都放在牛奶里,他喝了就没动静了,但是白天还有老师要来,这药总不好多放……”

    叶静潭打断他的辩解,“这时候想到这些了?你动手的时候没想过吗?打成这样,那些人就不会起疑心了?”

    “我要是像你这么蠢,什么都办不成。那些老师只是来走个过场,已经打点好了。”叶静潭给的钱,足够那些人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安静闭嘴。

    郑星星紧闭着眼,高烧至此,他的大脑却还是清醒的,他听到了那个叶先生在说什么‘计划’,而他是计划里的一环。

    郑星星以为,这是郑达伟欠的那堆债,惹怒了债主,才报应到自己身上,父债子偿。

    不过还好,债主只找上了他,没有把他的哥哥牵连进来。

    *

    半夜,郑秋白自梦魇中惊醒,他身上的睡衣被冷汗浸湿,急促的喘息伴随肚皮发紧的阵痛,叫他愈发不安。

    霍峋一察觉动静,就睁开了眼,见状立马帮郑蝴蝶顺气倒温水,再找来安神的药物,轻轻伸手帮他摸起紧绷的肚子。

    “梦见什么?怎么吓成这样?”霍少爷心疼坏了,轻轻吻过郑蝴蝶的鬓角。

    “不是什么好事。”郑秋白自打怀孕以来,夜晚有时候的确多梦,但那都是些无厘头、奇奇怪怪、引人发笑的梦。

    但今夜,他梦到了自己的死,一切在他梦中重现,霍峋抱住了他,而叶静潭站在原地,似乎在冷眼旁观他的死亡。

    甚至还有他的死后,郑秋白如同悬浮的灵魂一般,看到了他的坟墓,以及跪在他坟前的霍峋。

    那是胡子拉碴,衣冠不整,眼眶通红的霍峋,落魄颓唐,涕泗横流的模样可怜至极。

    哪怕意识到这是梦,郑秋白还是被无法抑制的心痛惊醒。

    这一切,像是不太好的预兆,尤其是梦里突兀出现的叶静潭,那惹人嫌的张脸上有一双血红的眼睛,直到现在还叫郑秋白觉得反胃。

    霍少爷还在闭眼念叨:“梦和现实都是相反,梦里坏事,现实就是好事……”

    郑秋白轻轻翻了个身,伸手抱紧了霍峋的脖子,轻声道:“肚子越来越大了,再这样下去,我就彻底不能出去见人了。我想等店开起来,就先交给阿良,然后去港湾待产,你觉得呢?”

    如果不是有了霍峋,郑秋白可能会在肚子彻底藏不住后,只身到国外去待产。

    但现在,他希望孩子可以在两个爸爸共同的期待下出生。

    第 80 章 失踪

    郑秋白会主动提出要去港湾直至生产结束,相当出乎霍峋的意料,甚至是是从天而降的惊喜。

    霍少爷原本还在考虑怎样委婉跟郑蝴蝶提出这件事,才能既不显得他贪心和粘人,又能叫郑蝴蝶高高兴兴点头答应。

    谁知道,他们俩竟然想到了一起去,这一定是他们两个彼此之间心意相通的默契!

    当然,郑爷说去港湾避人耳目生活,也不能霍峋开学他就跟着过去了。

    怎么也要等盈香正式开业剪彩,店里的一切运行有条不紊了,再把一些零散的琐事交代清楚,他才能放心离开。

    现在郑秋白只希望他这肚子长慢点,怎么也要把这段抛头露面的日子撑过去,他可不想再一次成为燕城流言旋涡中的人物。

    这也是为什么,直到现在,燕城知道郑秋白怀孕消息的人,只有霍峋和阿良,因为就这俩,是郑爷觉得值得放心的存在。

    其它人,就等孩子生出来,再找个足够冠冕堂皇的理由糊弄过去得了。

    “你也不准备把孩子的事情告诉叶聿风吗?”

    霍峋对这个小舅子观察许久,结合上辈子寥寥几次碰面,霍少爷觉得叶聿风虽然有时候脑子不太灵光、情商也不够、说话不够讲究。

    但他对郑秋白是真没有坏心眼儿,反倒很是在乎。

    这件事如果一直瞒着叶聿风,不是不行,那小子傻哼哼的,想要骗他一辈子难度也不大。

    不过这样对待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难免会良心不安,也怕万一哪天叶聿风点了神通,自己猜出来了,那一定是好一顿撒泼打滚。

    “这还要我专程告诉他?”郑爷顿了顿,“换个聪明的,早自己猜出来了。”

    郑秋白没有限制叶聿风出入他家,居家时,那肚子也没有刻意在对方面前吸气收起,郑秋白就没想瞒着叶少爷。

    他只是没有承认而已。

    谁知道叶聿风会这么笨,净‘嘲讽’郑爷身材走样了,脑袋根本没往正经事上想过。

    霍峋损小舅子,“你也知道,他不就是不够聪明吗?”

    “再说吧。”郑秋白担心叶聿风不仅傻,嘴上还没把门,大喇叭成精,告诉他,说不定就相当于告诉全世界了。

    还是等叶聿风再长大些,有分寸些,再说吧。

    都是弟弟,叶聿风如果像郑星星一样懂事有分寸,郑秋白绝对不会犹豫。

    想起郑星星,郑爷的心里也泛起嘀咕,那孩子被阿良送回去时,郑秋白有交代他自己的联系方式,让郑星星如果遇到什么事,就及时联系他。

    无论是什么事,郑秋白都能帮他解决、为他撑腰。

    郑爷就是希望郑星星能够明白,他绝对不是个无依无靠的小流浪,更不会因为失去了父母就在镇上遭人欺负。

    郑星星当时也点头答应,有机会一定打电话或者寄信过来。

    眨眼快过去半个月了,郑秋白别说接到郑星星的打来的电话了,就连贴邮票的信都没收到一封。

    郑爷都要开始在心底怀疑,会不会是郑母从中作梗,不愿意郑星星同自己联系,把那小小孩子控制起来了。

    可转念一想,郑母和郑达伟是一类人,见钱眼开的很,倘若知道郑秋白如今有钱又对郑星星好,估摸着巴不得郑星星这个小拖油瓶从此以后都是郑秋白的责任呢。

    送上门来的财主,郑家不可能不要。

    “你如果担心,咱们周末抽个时间,回老家看看他?”

    “那才不是我老家。”郑秋白才不承认郑家人所在的地方,是他的故乡,他和舒澜早与那个小镇一刀两断了。

    不过去看看郑星星过的好不好,他倒是没意见。

    隔天周末,阿良开车载着郑秋白和霍峋往小镇赶。

    不带阿良不行,郑秋白在燕城住了那么多年都没回来过,早记不得这条逃出来的路,霍峋对燕城周边区域的路线更是一无所知,两个人总不能买张城市地图,一边走一边瞧。

    好在阿良已经来过两次,对路线记忆清晰,开车也驾轻就熟。

    燕城作为省会,目前都还处在发展中,基本上出了三环,水泥路两旁的建筑物就稀少无比了,入目可见的都是农家田,种的要么是即将结穗的麦子,要么是一人高的玉米,最终汇成一望无际的绿。

    穿过这片农作物的绿茵,柏油公路跑尽了,车子窜入飞沙走石的泥土路,沥青公路都还没有铺进这落后的小镇。

    还好今天是个暴晒的大晴天,如果是雨天,那这路可就不是这么平坦好开的了。

    霍峋和郑秋白一同坐在后座,霍少爷对窗外的景色见得还比较少,他一直以为,燕城三四环开外的、用山石和木头搭就的老旧房屋,是少数的。

    但眼前这个镇子,几乎没看到用水泥钢筋搭就的房屋,全是些有年头,身上的墙衣已经被日月侵蚀,露出里面不规则且形态各异的山石,石头房子上有柏树树干搭就的房梁和青色的瓦片屋顶。

    这种房屋质量,在霍峋看来,实在是高风险。

    “你能看到的房子,最少住过三代人,房龄快上百岁了。”

    到现在还能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是跨越百年的卓群建筑技艺了,只是外表有些斑驳,看起来不够美观,也不是现代社会钢筋铁骨的建筑审美。

    可这种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如果翻修,要不少的钱,普通家庭拿不出来,还不如保持原状。

    郑爷支着下巴道:“而且这都算好的了,等你看到郑家,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破’。”

    郑秋白还小的时候,一家五口挤在同一个主屋,左右两间卧室,中间屋里是餐桌和垒起来的灶台,每次做饭,油烟和柴火味儿都要吹进两边的卧室。

    昏暗,拥挤,逼仄,这就是郑秋白关于过去的居住环境,能想起的全部了。

    相比之下,霍峋真是从小没吃过生活上的苦,他是在大院里宽敞明亮的三层独栋中长大的,他人生里住过最次的地方,大概就是刚到燕城时,那家土匪窝似的招待所。

    霍少爷忍不住心疼郑秋白的过去,伸手抓过郑秋白的手,罩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摩挲他纤细的小指。

    郑蝴蝶晃晃手,“没事儿,那时候我太小了,到现在早没什么印象了。”而且他和舒澜后来可是住在叶家的豪华庄园里生活,压根没什么可怜悯的。

    “到了,老板。”

    阿良顺利将车开到目的地,在小院儿外停下。

    郑秋白降下车窗扫了那熟悉又陌生的院子一眼,只见墙外的篱笆倒了一大片,院子大门敞开着。

    小院儿里似乎有阵子没人打扫,墙角堆着的垃圾都溢出来了,有些似乎还是旱厕里的厕纸,臭气熏天,苍蝇成群,密密麻麻,腾空飞起的嗡嗡声,隔着八丈远都能听到。

    想当年舒澜还在这个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可不是卫生纸和垃圾,而是她移栽过来的小野花,这样的装点可以让这破旧的院子看起来鲜艳明亮一些。

    就这样本着为生活增光添彩的做法,还要被郑母公开念叨与指责,郑母觉得舒澜是没事闲的,与其折腾那些野花野草,不如多下地薅两把杂草,省的和田里的作物抢肥。

    舒澜养花养得好,却不太会折腾田地里的作物,她的不擅长,总会被郑母打击成好吃懒做。

    还好,离开郑家的舒澜不必再去田里耕种,她的手只需要侍弄叶长流给她高价买回来的名贵兰花和牡丹。

    见到郑家这环境,饶是阿良都忍不住打干哕,“哎呀,我上次送星星回来的时候,这院子还没这样邋遢呢。”

    郑爷主动升起车窗,他闻着那旱厕味有点想吐,喝了水才把那股劲压下去一些,霍峋见他脸色苍白,主动道:“你就在车上等着,我下去把郑星星带过来,反正你们也该找个好点的地方叙旧。”

    “我也去。”阿良也推开门跟着霍峋下车了。

    两人捏着鼻子往院子里进,一边走,还一边招呼郑星星的名字。

    可院子里安安静静的,除了苍蝇成群的嗡鸣声,一点儿对这些外来客人的回应都没有。

    “他不会不在家吧?”霍峋试探着伸手敲了敲主屋的大门,“有人吗?”

    “好像是没人在家,”阿良蹙眉,“但按理说不应该呀。”

    郑母下半身瘫痪,整日都躺在房间里的炕上,死气沉沉骂骂咧咧。

    就算郑星星有事外出,这瘫痪的老太太,总不可能也跟着出门遛弯去了吧?

    霍峋推了推门,门缝中透出来股若有若无的臭风,这味道令人恶心,正对着门缝的阿良没忍住打了个干哕,“靠,这屋里是不是有什么玩意放臭了,怎么比旱厕味儿还劲儿大?”

    霍峋也嗅了嗅,眉头一拧,试着用蛮力上手去推正屋的门,门嘎吱嘎吱地响,却始终推不开,好像从里面闸上了。

    门的这吱嘎动静一出,左卧室的窗子突然传来了接连不断的砰砰的声,像是一堆小石子被挨个扔到了玻璃窗上,又像是大飞蛾在用命撞击灯罩,声音接连不断。

    “里面动静不太对劲。”霍峋看了阿良一眼,“先把这个门破开吧。”

    “那不成了非法入室吗?还得把这木门踹坏。”这世上除了郑秋白,没人能使唤阿良做不道德又无视法律的‘坏事’。

    “你觉得郑星星会去报警他哥哥带着人来非法入室吗?门踹坏了,赔他两个就是了。”

    阿良还在犹豫。

    车上的郑爷已经坐不住了,用随身携带的手帕捂着口鼻进了院子,“这家里没人在吗?”

    “好像是,”霍峋点头,“但我听屋子里有动静,不太对劲。”

    郑秋白皱眉,“那就把门弄开,进去看看。”

    这下阿良听话了,他和霍峋一人一脚,那实木板做的古老木门被硬生生从门框上踹了下去。

    随着木门轰然倒地溅起室内的尘埃,一股奇怪又极端的臭味迎面扑来。

    这个味道,直冲天灵盖,熏得为首的霍峋和阿良都差点呕出来。

    这是一种超越认知的臭味,无法形容,酷暑的旱厕和它比起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郑秋白这个敏感的孕夫,已经第一时间捂着口鼻后退连连,他现在甚至不敢张嘴,似乎一张嘴,连肠子带胃,都要被他呕出来。

    霍峋和阿良对视一眼,没有交流,一前一后屏息走进了屋子,右边卧室门敞开着,里面空荡荡,没有人,左边卧室的门是关着的,毫无疑问,这里是臭味的源头,霍少爷一脚上去,踹开了门。

    而这被强硬打开的屋门,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样,映入眼帘的一切,都令人惊悚。

    争前恐后涌出来的恶臭气味,四处乱撞的红眼苍蝇,遍地扭动不断的白黄蛆虫,和仰躺在屋内炕上,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黑色尸体,尸体的皮囊已经被虫子钻的不成人样,能清晰看到骨头和器官连接的肌理组织,身下黑黢黢淌了一床的浓稠尸水。

    原来这种不同于任何一种常见臭气的恶臭,是人肉在夏日里腐烂的味道。

    阿良和霍峋见状,立马扭头大步冲了出来,各个脸色涨红,神情慌忙。

    阿良反应更大,张嘴就呕了出来,把早上吃那点儿饭,吐了个干净,一地狼藉,“呕——呕!”郑秋白傻眼,“怎么了?屋子里发生什么了吗?”

    “有个人死在屋子了,看样子死了很久。”霍峋也是反复深呼吸,压抑着想吐的欲望,眼圈都憋红了。

    “什么?”郑秋白下意识转头想往屋里冲,他怕郑星星出事了,霍峋却一把将他抓回来,紧紧抱住,“你不能进去!郑星星不在里面,我看那人一脑袋白头发,应该是——”

    是郑母。

    小镇上多少年没出过这样恐怖的事情,一个老人,就那么孤零零死在了家里,直至尸体高度腐败,恶臭掩盖不住,才被人发现。

    如果放在以前,郑母的人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谁叫郑达伟出事时,她埋怨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借给自己儿子钱财,助纣为虐,将翻脸不认人演绎到了极致,这才彻底没人愿意继续和她家走动。

    就连郑虎,都因郑母太抠,他千辛万苦带郑达伟的骨灰回来,却只给他一百块的辛苦费而不满,再没来看过这老太太。

    于是惨剧就这么发生了。

    小镇公安局的警察先到场了,可这种基层,没有值班法医,还得等着从市局调动一位过来,处理和鉴定那具身体组织和床褥粘连在一处的高腐尸体。

    郑母孤独死在家中床上的消息转瞬传遍了小镇,人们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聊了,出了这么一档子惊天事儿,自然要从村头嚼舌根到村尾,连带着郑母身强体壮时如何欺压一前一后两位儿媳的事情,都讲的有鼻子有眼。

    “她啊,就是太不会做人了!要是对后来那个媳妇儿好点儿,也不至于一把年纪,死了儿子就没人伺候,只剩床上等死了。”

    “这就是报应,从前他家那两个媳妇,没少挨她的挤兑,她眼里,就她那个儿子,这下好了,娘俩下去作伴了。”

    “哎对,听说这发现的人,还是第一个儿媳妇儿生的孩子,这么多年没回来过,这一回来,就直接给收尸了,啧啧,命呐!”

    郑秋白无心理会这些舌根八卦,他和霍峋阿良,都已经被警察接连盘问过前因后果,而当下郑爷最关心的事情,是消失不见的郑星星去哪里了。

    “警官,现在我弟弟也不见了。”郑母的死看起来像是一场意外,因为她素日里尖酸刻薄的为人造就的悲剧。可郑秋白却有一种莫名的直觉,那就是郑母的死不是意外,甚至蹊跷,她和郑星星的消失脱不了干系。

    下午时,郑爷见到了调派来的法医,明确表明,他需要尸检。

    验尸,把已经死掉的人一层层剖开分析。

    在小镇人眼中,这是大逆不道,是蔑视人伦,死了就该尽快入土为安,而不是死了还要受二遍罪。

    做出决定的郑秋白,又一次在流言里站到了风口浪尖。

    郑虎姗姗来迟赶到警察局,一起的,还有郑母娘家几个哥姐生的小辈,这些小辈都是代表自家长辈来的,为了劝劝郑秋白,别做这种无用功,瘫痪的人,早晚都要死,死成这样,也不奇怪。

    “那郑星星去哪里了,你们知道吗?”

    “这我们也不知道呀,还真有段日子没见着星星了,他前一阵还帮我妈薅猪草呢——不过,这事你就算把老姨切开了,也不会知道呀,你就放过老姨吧。”

    “不用切。”郑秋白冷冷扫了眼来人,启唇道:“你不知道吧,她的肚子已经烂开了,还被蛆虫啃了大半,虫还在她的肉里游泳呢,怎么,你们来这么多人,是准备一人捧一把给她带回去吗?”

    郑秋白明明没看到,却依旧把画面说的活灵活现,来找事的娘家人脸白了,一句话都挤不出来。

    站在郑蝴蝶身后当打手的霍峋和阿良脸上也是异彩纷呈,深呼吸不愿再回忆那恶心人的画面。

    因为在邻居证言里,郑星星很多天都没在镇子上露过脸,于是警方按照失踪立案调查。

    郑母的尸检报告,也在第二天送到郑秋白手上,尸体虽然高度腐烂,但还是在体内检测到了一种没来得及代谢干净的新型镇定剂,外国货,国内很少见,更不会出现在一个孤寡瘫痪的老妇人手中。

    这药物服用过量,会导致气管麻痹,窒息致死。

    警方告知郑秋白,这个案子已经移交市局,将按照凶杀案,成立专项组进行调查。

    而郑星星的消息,也在警方联系到他的初中老师时,终于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