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芘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只学会对你乖 > 第196章啊!太可怕啦
“快快,快闪开,头上那只触角怪快要掉下来了,它快坚持不住了。”
这么重的身子摔下来,要是压在他们身上。
不死也一身残!
安迷离临走前,也没有忘记回歌,跑过去将回歌扶着,快速来到安全的地方。
回歌内心一阵感动,心间的暖流缓缓滑过。
他此生不后悔认识她!
“嘭!”巨大的触角怪落在了他们刚才站着的那个位置。
“吼吼!”慢慢的,慢慢的。触角怪发现自己的身子在变小,它一点力道也使不上,只能悲愤的嘶吼着。
见此,岑夕出声,“趁它们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攻击力了,要赶紧出去。”
维卡的话马上接上,“我们现在到的地方应该是墓厅,墓厅的右边就是主墓了,也就是放棺材的地方,那里才有好东西!”
才有少爷想要的东西,血玉!
“那快点带路啊!小帅哥。”女媚嫌他啰啰嗦嗦,催促着他。
往右走,他们先是穿过一条黑暗的廊道,最尽头处,一扇金子做的大门赫然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金扇门,不腐长生尸,这里应该就是主墓了!来来来,快推开!”维卡迫不及待了,用力推开这扇金门。
“咔叽咔叽!”年代有些久远,金扇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进入到主墓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看呆了。
这里全都是金子,金叶,金树,全柱子,这一切都是金子做的……屋子闪闪的亮晶晶。
女媚很聪明的,抓起地上的金叶子,猛地往自己背包里塞。
“没错,富婆就是我啦,我很快就会成为土豪,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了,哈哈哈哈哈!”
维卡也不例外,学着女媚的动作,双手捧着轻飘飘的金叶子。
对着岑夕哈哈大笑,“少爷,我发达了,俺有钱了,可以娶漂亮的媳妇了!”
没脸看他的岑夕幽幽开口,不打击他,他会一直活在虚拟世界中的。
“你以为你娶不到媳妇,是因为缺钱这个原因?”
维卡懵,怯语“难道不是吗?”
“那是因为你不够帅!”岑夕的毒舌让维卡苦巴着一张脸。
“我太难了,我就想娶一个媳妇而已,怎么就这么难!”话是这样说,可是手上掏金叶子的动作依旧没有停止。
主墓很大,安迷离和岑夕对视一眼,很快明白大家想要做什么。
他要血玉,她要血珠!
道同相为谋!
两人开始朝里面走!
因为在调制碱性液体的时候,回歌涂了一些药,又休息了一下,腰部没有这么痛了,就起路来比较缓慢而已。
他一直跟在安迷离的身后,不言不语,就默默的守护着他。
岑夕知道他一直跟在身后,嘴角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
啧啧啧,要是被暮流辞知道,他的人跟其他男人关系这么亲密,这得会发多大的火啊。
主墓很长,越走越远,依旧不见棺木!
“好奇怪,第一次是听说有人把主墓建得这么长的!”安迷离纳闷。
老头的笔记有说到这一块,按照风水上来说,主墓应该建得短而宽。
短,指的是两条平行线的距离。越短越好,这样在头七回魂夜和鬼节,就不会走这么远的路回家,更不会迷路。
宽,指的是两条垂直线的距离,代表着容量,承载钱财的容量,同时也代表着肚量,不斤斤计较得失!
“这不足奇怪,据我信息所知,墓主生前就不喜欢受规矩束缚,喜欢打破规矩,反其道而行是他的作风!”
这是岑夕对墓主印象最深刻的一处。反其道而行,喜欢打破规矩的他却能在朝廷上被皇帝重用。
他的某些行为在当时是很荒谬的,但是皇帝却喜欢的很,很欣赏他的行为作风。
主墓到处都是金灿灿的光芒,时间一久,安迷离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出现干涩。
“等等我们!等等我们!”维卡和女媚追了上来。
“天哪,我的背包好重啊!都差点追不上你们了。”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重一点也无所谓啦!你现在可是在富婆的路上越走越近了!”
女媚对安迷离抛来一个媚眼,“我滴小迷离啊!就属你最了解我了,来,给个么么哒。”
“噫……丑拒,这个么么哒留给你未来的老公吧!”她可是有男朋友的人了。
两人一番笑逐打闹为这个疲惫的队伍带来欢声笑语。
主墓最后,居然是一张清池,还真的是清池,虽然多年过去,可是池底还是能够清晰可见,是白玉瓷砖。
清池上空,飘荡着一尊金棺!雕龙画凤,精美的很。
“我们得下水!”不然就没有路可以去到棺材那里。
清池不大,安迷离心心念念的血珠在池下的一角找到。
闪闪发光,晶莹剔透,粉嫩漂亮极了。
等女媚用银针探过池水是否有毒,待确认过是无毒后,安迷离才敢伸手把池下的所有血珠拿上来。
数了数,一共五颗血珠!
好快,距离找全七颗血珠还有两颗。
一群人走池,慢慢地向池水中央走去,因为棺材就在那里!被死死定住了。
“噫?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放棺材在水上面。棺材若是没有做好,很容易进水的,尸一碰水,发生尸变是必然的!”
维卡也跟随着师傅去过很多大型的古墓,但是没有任何一款棺材和古墓的设计像这个古墓一样的。
“或者,这个墓主就想着有人在打开棺材的那一刻,水进来,发生尸变,把觊觎他墓的人都给咬了个遍呢?”女媚没有经过思考的一番话出来,瞬间让众人停止了前进的脚步。
纷纷看向她,安迷离凝眉,“女媚,你这样一说,我觉得有很大可能!”
岑夕眸色清澈,宛如这一座碧池,清澈见底。
“女媚,你的想法很大可能就是墓主所想的!”
维卡也点点头,表示同意。
女媚乐了,没有想到,自己随意一说,居然就有可能是墓主的想法。
“那现在我们要把棺材抬出来吗?”
这时许久没有说话的回歌开口了,“不能动这个棺材,它好像下面有一个挂钩,是连接池砖和棺材的,
一但我们移动了棺材的这副挂钩,就很有可能把池砖勾破,而我也没有猜错的话,这瓷砖一破,外面的海水就会涌进来。”
这个设计结构,他有见到过!在爷爷的书房里。
当时他还问,为什么要记住这个东西,那时爷爷就说了一句话“说不定你以后可能会用上呢!”
当日爷爷的一句话,如今却成为了事实。
他现在用到上了。
回歌世代都是负责守护这个古墓的,知道这种结构也不出奇。
岑夕微微一笑,友好地问他接下来要怎么做。
回歌还在回忆起以前的事情,有一些重要的就记得很清楚,一些不重要的记得不清楚。
“我也不知道,爷爷好像没有说这个,其实这个是金棺,底部防水性很好的!我们开馆小心一点,不让水进来,或许就不会发生尸变。”
大家想想回歌的话,这是在没有办法之中的最好办法了。
“少爷,我觉得这个办法可行!”维卡他也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
明晃晃,金灿灿的金棺漂浮在池水上空,安迷离触摸着这金棺材质,啧啧啧,这比血馆还要好。
棺材密封性很好,不能强硬打开。
岑夕的目光再一次落到回歌身上,他当初选择他来的原因,莫过于他知道打开棺材的唯一方法就是只要用到雷州岛继承人的血液。
只有这种方法,这金棺才能自动开始。若是用外力打开,则会自动爆炸。
“回歌,借你几滴血来!把血滴到棺材里去,它会自动开棺!”
安迷离明白他当初对她说的话了,为什么回歌的血液这么重要了,原来是开棺的必要环节。
回歌用小刀割破手指,一滴两滴,鲜红的血液落到棺材里去,瞬间就被棺材吸收掉,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众人最期待的一个环节终于来了!
当棺盖拉开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看清棺材里面的东西。
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美人,有着一绺靓丽的黑发,弯弯的峨眉,一挺的琼鼻,粉腮微微泛红,滴水樱桃般的樱唇。
她不像一位沉睡多年的人,嘘,她似乎只是在睡觉而已!
不信,你听,还能听到她轻轻呼吸的声音!
美人四周放着许许多多的东西,有旧时古老的化妆,眉带,妆粉,金镜……
众人感叹着这幅美人肉身还能够多年保持着不腐,可见这位美人的地位是有多高的。
玉颈上放着一块通红的玉玦,这莫不是就是岑夕一直要找的血玉?
“岑夕,这块玉是你想要的那块吗?”安迷离问道。
“是我想要的那块!”血玉,以血红的外观而著称,最适合女人戴了,可以暖身,通血气,若是一直戴着,就算经期到了,也不会有严重的通经。
“嘿嘿嘿少爷,我来帮你拿!”主要是维卡想顺便默默美人的脸蛋儿。
未等岑夕的同意,维卡直接伸手下去拿。
棺材太高了,他得踮起脚,为了让自己能够伸得更长,只能别过头,没有看向棺材。
摸!摸!摸!
一股冰凉的感觉出现在掌心,维卡知道,他拿到了血玉。
大手正要往回撤走,却被一只温暖柔软的手给握住了他的手腕,从来没有摸过女人手的维卡,还以为这手是少爷的呢!
他以为少爷不愿意让他的咸猪手拿这血玉,生怕脏了。嘿嘿一笑,“少爷,你放心好了,我的手是干净的,没有碰过什么脏东西!”
没有人说话,维卡只觉得空气突然间变冷,缓缓慢慢地扭转回头,对上回歌的脸。
他的脸色为什么如此诡异呢!
对上女媚的眼,为什么她的眼睛里面都是害怕呢?
对上安迷离的视线,咦,为什么她会对自己流露出怜悯与关爱呢!
本想转过去看少爷方向的,却发现棺材中间有个黑色的东西阻碍了自己的视野。
“喂,这个东西谁放……”不对,这明明是头发,是女人的头发。
定晴一看,又恰好这时候,坐在金棺的女人缓缓转身,眼光凶残犀利,“为何要动本将军的东西?”
“啊!”维卡疯了,这女的居然开口说话了。啊!活了上百年的人就站在他的面前,对他说话了。
啊!有病啊!他还被她握住了手。
他要晕了,谁来扶着他。
美人被这声尖锐的“啊!”吓了一条,瞬间阖眸,倒回棺材里去。
岑夕双手抱臂,看着再一次沉睡的美人露出似笑非笑,落下一句话,也不知道是对谁说的。“蠢货!”
维卡还在受惊,还没缓过神来,不敢看棺材里的美人了。
回歌感到神奇,为什么她还能说话的。
“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原理吗?”
岑夕似乎知道这种情况,一点紧张的神色就没有在他脸上出现过。
“知道,但不是很多,原因是处自在这口棺材,至少要上千年回魂树制作而成的,价格昂贵不分了,且材料极其难找。
传说这种回魂树能够使人尸生不腐,而且还能留着人生前的一抹意识,在外界的触发下,这一抹意识就会出现,让人还以为她还活着。”
见众人懵懵懂懂的看着自己,岑夕再解释了一遍。
“这美人触发到生前的一抹意识是因为这块血玉,这对她来说应该很重要,不然也不会让维卡拿走。”
而且,这血玉搭配回魂树,保持尸生不腐的效果会更好,而且意识还能够更持久。
好东西!
“我记得,墓主好像是个大将军,可为啥是个女的?”回歌对这个墓主的身份是最清楚了解的。
岑夕点头,轻笑“你说的没错,难道你就不允许她女扮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