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芘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四合院:从下乡归来后开始 > 第五十四章 我不配
门口的秦淮茹,听到这话,转身就要走。
走了两步,这才反应了过来,不对啊,他要没在屋,那谁在回应?
想到这里,秦淮茹又转了回来,继续敲起了门:
“杨天,你起来。“
屋内的杨天,本来打算继续睡觉,但秦淮茹这一直喊,也睡不着,于是没好气的说道:
“等着,我穿衣服。”
说完,穿起来衣服,穿完后,又去洗漱了一遍,这才开门。
“杨天,这是两百块,给你带来了,槐花那边的谅解书,你给写一下。”
杨天刚打开门,还没说话,秦淮茹就立马迎了上来,赔笑道。
哦,原来是赔钱。
听到这话,杨天起床气一下子消散,看眼前的秦淮茹,都没有那么厌烦了,一手拿过秦淮茹手里的钱,淡淡的说道:
“你在门口等一下,我进去写好拿给你。”
说完,直接进屋,迅速的把谅解书写好,然后出来,递给了秦淮茹。
不得不说,秦淮茹是真的狗改不了吃屎,刚才害怕杨天不签谅解书,赔笑的像个小姐一样。
这一拿过谅解书,立马脸色就冷淡下来,话都不说一句,直接转身就走了。
当然,杨天也没有在意。
他早就知道,秦淮茹是什么人,心里也没有把她当人看待,自然什么态度都无所谓。
看着秦淮茹背影消失后,杨天本来打算再回去睡个回笼觉,忽然间,想到了昨晚的事。
想了想,杨天决定正好趁现在起来了,把沈雪她们的房子安排安排,免得院里人看到。
想到这里,他直接来到了旁边的房间,敲了敲门,本来他以为沈雪还在睡觉,正准备喊。
没想到才敲了一次门,门就直接打开了,已经穿好衣服的沈雪,正站在门口。
杨天一眼望去,不由一怔,杨天是知道沈雪很漂亮的,但昨晚因为天色太晚,看的也没有那么清楚。
但现在天一亮,再看沈雪,是真的很惊艳。
她身着一个大红色的棉袄,黑色的长发,绑了一个这年代最流行的马尾辫。
白皙的鹅蛋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黑眼睛,柳叶眉下,那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挺挺的鼻儿,舒舒服服地坐在脸中央,粉粉的小嘴儿就在那鼻儿下。
再加上那细腻白皙,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
这样说吧,后世有一首歌,名字叫做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而沈雪,在杨天看来,她就是歌里的小芳。
大哥怎么这么看人家,好害羞。
另一边,沈雪被杨天这样看着,不由的低下了头,两边的脸颊,连同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只感觉异常害羞,但又有莫名的欢喜。
看到沈雪脸红耳赤的模样,杨天也不再打量她,笑着说道:
“把小国小强叫起来,咱们去附近看看房子。”
“好的,大哥。”沈雪见杨天说正事,虽然还是有点害羞,但还是抬起头应道。
“别叫大哥了,我今年才十八,你叫我杨天或者小天就行。”
听到沈雪又叫大哥,杨天说道。
他是真不习惯这个称呼,昨晚上还没啥,但现在听起来,总感觉莫名的尴尬。
这叫的自己成社会头子了,那可不行。
“啊,大哥你比我还小一岁?”听到杨天才十八岁,沈雪有点惊讶,她是真没想到杨天还比自己小一岁。
不过很快,她就压下了心中惊讶的情绪,说道:
“那两个我叫不出口,要不,我叫你天哥吧?”
“嗯,这也可以。”
听到这话,杨天点了点头。
大哥什么的,他不喜欢这个称呼,天哥倒没啥,虽然沈雪大他一岁,不过也正常。
后世还有女的大他七八岁,叫他爸爸的,这他不也开心的应下了吗?
紧接着,沈雪来到沈国和沈强住的房间,敲门叫了起来。
没一会,穿戴整齐的两人就出现在门口,看到沈雪先是叫了姐,然后又对杨天叫起了大哥。
杨天自然也是对他们说了说,这才改成了天哥。
接下来,四人就在附近转着找起来房。
找了足足一个小时,附近几公里找遍了,都没有找到。
无奈之下,杨天就带着他们找到了政府出租的公租房。
问了下,一间房一个月的租金,是十块钱,两间房的话,就是二十块。
说实话,着实有点贵,都顶得上一个工厂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但杨天也没犹豫,好好和其商量了一下,说自己直接付一年,对方这才少要了四十块,用两百块钱,直接租了两间房子一年。
这一下,就把秦淮茹刚给的钱花完了。
不过杨天也不后悔,这两百块在现在看来,是笔数目不小的钱,但在一年多以后,改革一但开放,一天都比这多太多倍。
沈国和沈强,这是未来的保镖,一年多后就得用上,现在提前花这点钱,根本不算啥。
至于沈雪,在前世改革开放,靠自己,仅仅十多年时间,就挣到百亿,花这些钱,可太值了。
在未来,杨天可是打算让其做自己的左膀右臂,自己就主持大方向就行。
租好房子后,杨天又从口袋拿出两百块,递给了沈雪,笑着道:
“这两百块,你们先拿着,买点被子,或者生活用品。
剩下的,你们就当伙食费,什么时候用完了,我到时候,再给你们拿。”
“天哥”
沈雪看着手里的两百块,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只感觉心里暖暖的,想说什么,但一时又说不出来。
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又是给她们租房子,又是给钱,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对自己这么好的人。
所以,一时间,真的感动到不知道说什么了。
见此,杨天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了几句,看她好的差不多了,这才笑着说道:
“好了,你们先去买东西吧,我这里还有点事,就先走了,有啥事的话,就来我家找我。”
“好,天哥,你路上小心。”
沈雪点了点头,说道。
于是杨天挥了挥手,这才在三人,感恩戴德的目光下离去。
不得不说的是,在杨天转身离去后,沈雪一直痴痴的盯着杨天,看的好不痴迷,一直到杨天的背影消失,这才叹了口气。
俗话说,美女爱英雄,杨天昨晚救了她们三人,今天更是又租房又给钱,在这个纯真的年代,那个女人不心动?
但沈雪也知道,自己配不上杨天。
自己只是个农村的,还带着两个傻弟弟,而杨天年纪轻轻,又是城里人,还这么好,两人的差距太大了。
自己和杨天,就像两个平行线,根本不可能,以后杨天的老婆,肯定是个知书达礼的城里人。
自己,估计他正眼都不会看的吧?对,自己在他心里,肯定什么也不是。
想到这里,沈雪悲从心来,只感觉莫名的难过。
而另一边,杨天自然不知道沈雪的想法。
要是他知道的话,肯定无语,他收留沈雪三人,目的就是以后改革开放的时候有个好的帮手,可真不是有别的想法。
难道太帅,就真的那么吸引女人吗?
当然,他现在并不知道。
此时的杨天,正在往轧钢厂而去。
他昨晚都已经想了,改革开放,还有一年多,这一年多,不能啥也不干。
现在虽然做不了生意,但可以先进轧钢厂待一年,顺便结交点人脉,顺便收点手下。
他可是知道,轧钢厂保卫科的一百多号人,都是军中的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