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芘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远处星河滚烫,你是人间理想 > 爱情的基本条件,是双向奔赴,无论是你不爱他,还是他不爱你,都是赔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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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觉得,安全感是对方能够在你开口之前就愿意把你期待的一些东西给你。

比如,不用你说“在吗”,就会发信息给你,会和你分享他的生活,会主动告诉你他喜欢的,他讨厌的。因为一旦是你一直在问,一直在等消息,即使等到了,也会觉得失落。被惦记的感觉永远要比去猜要好。

而且一个人在乎你的时候,就会表现出来呀,会想要和你说话,会想告诉你自己在做什么,哪怕只是看到了一棵奇怪的树,都想告诉你。

我永远喜欢那些对方比我早想到一点点,或者先开口的时刻。

我会想要知道,在我想到你的时候,你是不是也在想我。

那种时刻,对我来说,就是小而确定的幸福。

其实再喜欢一个人,也会在反反复复的猜测和不肯定中消耗殆尽,所以我需要所有被肯定的喜欢,需要不约而同,需要我想要见到你的时候,你刚好在赶来的路上。

因为只有你也爱我的时候,我的爱才有意义。

女性不该做“便利贴”

作为女性,好像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被困在了“女性”的标签里,就连自己也不知不觉地发问,女性应该是什么样,我自己该是什么样?

上周末在家无聊,自己一个人看了一部电影,电影里的女主人公说:“我为独立地活着而感到快乐。”荧幕里那些琐碎的事情,家庭又或者是婚姻,都在用标签化的词汇轻易地定义着女性的一生,而正和主人公说的那样,女性本就应该自由独立地活着,我们应该为此感到快乐。

你不要管什么女性主义,不要谈什么女性应该冲破枷锁,你没有束缚,你就应该做自己,这是女性的自由。

不应该被物化、矮化、宠物化。

你可以主宰自己的身材,高矮胖瘦都没关系。

没有人应该用性别和年龄去审视你。

你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你的想法也不应该被忽视,去感受你所感受,不用在意是否属于。

不应该因为着装、发色、身材以及私人情感而遭受荡妇羞辱。穿什么都可以,漂亮的裙子,好看的裤子,这些都是你的自由。

你可以去冒险,你能独当一面,你也可以一番成就,更可以碌碌无为享受人生,有选择过怎样人生的权力。

女性不应该做大众话题的便利贴,做任何人的自己,才是女性。

今天看到这样一个话题:是你的喜欢让他特别了。

其中有个回答是:“为什么非要执着于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别人也可以,他不特别,是你的喜欢让他特别了,他在别人眼里也就是泛泛之人。”

以前在家读书的时候,总会听朋友提起自己的男朋友,每次提起都是两眼放光。

有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饭,她的男朋友突然来我们学校给她送了西瓜和奶茶,聊了几句男生就赶着回学校了。

朋友咬着西瓜笑得合不拢嘴,我忍不住说了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吴彦祖给你送的西瓜呢。”

朋友把西瓜往我嘴边一递:“比吴彦祖送的还好吃,甜到不行。”

我拒绝了朋友递过来的狗粮西瓜之后,问她:“这和其他的西瓜有什么不同吗?难道施的不是肥是糖精?”

朋友听出我的调侃,笑着对我说:“西瓜是一样的,可是是他送过来的,我就觉得这个西瓜比其他的西瓜都要甜,都要好吃,都要特别。”

当时还未能对朋友的话感同身受,直到后来遇见鑫哥,我才知道,特别的从来都不是那随处可见,随处可买的西瓜,而是那个提着西瓜走近的人。

他只是个普通人,他做的事,买的东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为你的喜欢,他成了来往人群中最特别的那一个。

夜空的亿万星辰中,我们总会觉得自己的那颗星星永远都是最亮的。

以前每次下课,所有的人一起出大门,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鑫哥,然后摇着雯姐的手激动的说:“是鑫哥是鑫哥”。雯姐每次都是疑惑又惊讶的问我:“这么多人,你是怎么认出他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在那么多人中捕捉到他的身影的,我只知道每次就算是一个背影,我也能准确无误的认出他。

你的喜欢能让他特别到什么程度呢?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无足轻重的背景板。

就像《小王子》里的小狐狸说的那样:“遇见你之前,你就和普通人一样,你不需要我,我不需要你,对你来说,我也是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也是你世界里的唯一。”

他在你的心里无可代替,皆是因为你喜欢他。

以前鑫哥每次给我唱歌的时候,我就会分享给我的朋友,并附带上一句:天籁之音。然后等待朋友回复的白眼。

我们总会觉得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有千般好万般好,说不完的优点,总觉得他笑起来也好看,皱眉也好看,一切的一切都好看。

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段话:

“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暗淡了,成为宇宙里的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爱为他镀上金身。”

是你眼里为他亮起的光才让他在你的视线中耀眼夺目。是因为你的喜欢,才让那个没什么不同的普通人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存在。

真正可贵的是你独一无二的那份爱意。

很多女生在爱情里最爱踩的雷是,热衷找一个爱自己,自己不爱的人。以为赚了,殊不知命运的所有馈赠,都标好了价码。

首先,跟自己不爱的人一起,性格不会变好,只会变坏。

没那么爱的本质,是不动心,瞧不上。这就导致了,但凡有丁点不满意,都忍不住挑刺,不断释放任性,横蛮,不讲道理的坏毛病,分分钟成为更坏的自己,妥妥自我消耗。

只要不是极端利己主义者,横蛮作闹过后,都会背负深深愧疚。而为了摆脱亏欠感,人的趋利避害又只会变本加厉去作,去任性,恶性循环。

更可怕的是,还会激发另一半的阴谋家,埋伏者的潜质。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愿意一直被控制,被瞧不起。哪怕此刻愿意,不过是没办法,不得不容忍罢了。而只要时机成熟,会想方设法扳回一局。

这无异于激发人性的恶,在玩火。

其次,一直跟自己不爱的人一起,会失去向内观,自我探索的机会。

爱情的最大意义,不是让我们享受被爱,而是通过学会如何爱别人后,从而爱自己。爱情的美妙之处,是像放大镜一样折射出所有没有觉察,埋藏在潜意识下的冰山部分。

而当这部分创伤松动,自洽,我们就能收获真性自体,收获和美好同频共振的能力。这种能力,会让一个人产生不枉来人间一趟的快意凛然。

而如果频繁将时间浪费在自己不爱的人身上,别提自我反思,成长,连理都懒得搭理。

不爱时,各种挑剔,破防。只有爱,能让人卸下心房,心甘情愿改变。

爱情的基本条件,是双向奔赴,无论是你不爱他,还是他不爱你,都是赔本买卖。